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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承認薩滿教嗎國外對薩滿教性質的討論和界定_ 社會永珍_ 光明網

由 千山的文科知識 發表于 藝術2021-06-06

簡介瑞典學者A﹒胡爾特克蘭茨認為薩滿教僅是歐亞及北部民族特有的一種宗教形式,其中心思想就是透過有靈感的職業中介者——薩滿,異常的昏迷的體驗,與超自然界進行交往

國家承認薩滿教嗎

國外對薩滿教性質的討論和界定據相關歷史文獻記載統計,國外學者們對薩滿教的認識,大體經歷了以下幾個主要階段:第一階段,18世紀初,發現薩滿教這種現象的人認為,薩滿的行為是魔鬼的行為,薩滿則是魔鬼的奴僕;第二階段,18世紀末,旅行家們曾經用資產階級唯理觀點來批判薩滿教,認為薩滿就是一些招搖撞騙的人;第三階段,19世紀前中期,基督教的盛行,薩滿教徒為了規避官方迫害而改信奉基督教並聲稱薩滿教不是宗教行為,而是個人的行為,類似民間的巫術,從此以後,薩滿教又被歸類為與佛教、婆羅門教等為一類的宗教體系;第四階段,19世紀末,進化論思想盛行,受其影響,薩滿教被作為宗教發展的一個階段性宗教而開始受到重視;第五階段,20世紀以後,世界各地區發現了很多在職能和型別上與薩滿教極為相似的宗教現象,學者們開始認為,薩滿教並非是一個地區的宗教現象,而是具有世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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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而易見,國外對何謂薩滿教的認識經歷了很長的歷史過程,隨著社會的進步和發展,對其認識也有了更新。但各國學者對薩滿教認識的分歧依然存在。對於薩滿教的性質問題,到底是宗教,還是巫術,抑或是其他,已然成為研究薩滿教理論問題時不可迴避的爭論焦點,弄清薩滿教的性質問題已成為進一步開展薩滿教研究的理論前提。在此前提下,對薩滿教的界定,不同學科領域,以不同的方法和視角給予了不同的解釋。本節從宗教理論的相關概念入手進行討論,在總結梳理國外對相關問題討論和界定的同時,以便能更加深入的理解薩滿教具有的原始宗教的性質、特徵和功能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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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薩滿教的性質問題,國外研究成果顯著。俄國學者博格羅茲主張薩滿教是宗教,是一種萬物有靈觀念下的宗教。作為宗教發展的一個特殊階段,它與哲學發展階段上的萬物有靈理論相適應。若萬物有靈論是屬於哲學,那麼其也應該是薩滿教的神學。英國學者路易斯雖然也主張薩滿教是宗教,但認為薩滿教是“精靈附體之宗教”,它是以直接和斷然承認人支配精靈為前提的,即所謂神“在”我們身上,而不僅僅是神“和”我們,這在精靈化為人身的社會上表現最為明顯。以上兩種觀點,是在承認萬物有靈的基礎上討論薩滿教與宗教的關係,與前文所述的泰勒的觀點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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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為薩滿教不屬於宗教的俄國學者S。M。希羅克格羅夫(中文名為史祿國)在考察了通古斯人的薩滿教以後,認為不應該將薩滿教定義泛化表述為與基督教、佛教、伊斯蘭教相對應的宗教形態,更不能在進化論的框架下將薩滿教定義為“原始”宗教。他將薩滿教定義為是通古斯人在自身“萬物有靈”的環境中孕育出的一組特殊的文化叢,這組文化叢是圍繞著薩滿所建構起來的,它包括如下的要素:“薩滿是神靈的主人;薩滿控制一定數量的神靈;薩滿知曉與神靈交往的手段;薩滿擁有被認可的神器;薩滿具有一定的理論基礎;薩滿具有特殊的社會位置;薩滿具備進入“昏迷”(ecstay)狀態的能力,這些社會文化方面和生理-心理方面的特徵共同構成了史祿國對薩滿教的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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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可見,該觀點是從文化要素的角度對通古斯族群的薩滿教進行的定義,更側重民族學視野下的薩滿教研究方法。拋開研究的方法論問題,僅從史氏對薩滿教的定義表述即是在通古斯人的“萬物有靈”觀念下圍繞薩滿建構起來的文化叢,就可以看出,其與原始宗教的特徵表述並不矛盾。西方宗教史學家米爾恰·伊利亞德認為即使在北亞,薩滿教成為了整個宗教生活的中心,成為滲透人們全部生活的統治思想現象,薩滿教也只能是一種古老的“昏迷術”,而“昏迷”(Ecstay)是薩滿教最起碼的特點,沒有“昏迷”就沒有薩滿教。所謂“昏迷”,就是指靈魂脫殼後,超越自己現實存在的世界,到彼岸世界去漫遊。這一觀點雖否認了薩滿教的宗教性,但卻承認了靈魂與肉體的可分性,而且認為沒有這種靈魂與肉體的分離,即所謂的“昏迷”,就不可能有薩滿教,這是符合前述宗教理論的主流觀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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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學者施勒德爾認為薩滿教沒有特殊的神袛、禮拜儀式、特殊的教義,是一種“為社會所確定,並又為社會利益服務且用一定的形式表現出來的人與彼岸世界神魂顛倒的交往”的方式而已。此觀點很顯然是根據近代世界宗教的特徵來定義薩滿教的性質,形式上雖然不符合宗教性,但內容上仍體現著薩滿教是為社會所用且表達人與神交往的方式,這與本文所採用的薩滿教具有宗教或原始宗教性特徵並不矛盾。德國學者羅梅爾則把薩滿教視為藝術範疇內的“各種藝術的綜合體”,即戲劇表演、歌唱、舞蹈和造型藝術。利用其特有的形象感染力給予人們思想以影響,應是藝術範疇,不屬於宗教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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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學者認為,薩滿教就是純粹的或者真正的巫術。理論上,弗雷澤、馬林諾夫斯基承認了宗教與巫術的某種關係,但前提也是必須承認薩滿教的宗教性,因此,認為薩滿教不是宗教卻又將薩滿教與巫術等同的觀點值得商榷。瑞典學者A﹒胡爾特克蘭茨認為薩滿教僅是歐亞及北部民族特有的一種宗教形式,其中心思想就是透過有靈感的職業中介者——薩滿,異常的昏迷的體驗,與超自然界進行交往;其有四個重要組成部分:以信仰超自然界並與之交往作為思想前提;有以群體名義活動的人—薩滿;輔助神靈賦予薩滿以靈感;有薩滿的異常昏迷經驗;且宗教形式不等同於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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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觀點提出了一個新的概念“宗教形式”,作者並未給予明確定義,只是在定義薩滿教性質時,提出薩滿教僅是某些民族特有的一種宗教形式,在此概念之下,認為薩滿教是存在昏迷、與超自然界進行靈感交往的異常活動。可見,他定義的重點在於怎樣去稱呼這樣的異常活動,是稱呼為薩滿教亦或是宗教形式,根據原始宗教的特徵表述,雖然在薩滿教的稱呼方式上,他選擇了用宗教形式,但實質內容上是符合宗教性質的。與之異曲同工的蘇聯學者則認為薩滿教不是一種宗教形式,而是一種多鬼崇拜。

Tags:薩滿教宗教薩滿昏迷定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