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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入職縣直機關3個月,有意提拔為局屬企業法人,該去嗎?

由 體制內de數學老師 發表于 藝術2023-01-25

簡介一般來說,體制內的職務永遠都是“僧多肉少”的局面,對於剛入職3個月的新人,擬任用為單位下屬企業的法人代表,這從正常的程式上來說,基本上不可能發生,因為,單位下屬企業的法人代表,也是屬於企業領導職務,想要去的在職幹部並不少,而且很多人都會想盡

剛去機關單位上班怎麼辦

在實際的工作當中,一些情況是相當複雜的,特別是涉及到基層工作的時候,因為牽扯到具體抓落實,情況更加複雜多變,作為剛入職單位工作不到3個月的新人,領導要求去下屬企業擔任法人代表,在這個種情況應該怎麼辦呢?

剛入職縣直機關3個月,有意提拔為局屬企業法人,該去嗎?

首先,在體制內工作,天上不會掉餡餅,因此,在任何時候都需要保持清醒。一般來說,體制內的職務永遠都是“僧多肉少”的局面,對於剛入職3個月的新人,擬任用為單位下屬企業的法人代表,這從正常的程式上來說,基本上不可能發生,因為,單位下屬企業的法人代表,也是屬於企業領導職務,想要去的在職幹部並不少,而且很多人都會想盡辦法,為自己謀求類似的企業領導職務,畢竟,擔任企業法人以後,整個企業的運營基本上都是由法人把控,其他人很難干涉,因此,正常情況下,想要去的人自然多,在這樣的情形之下,突然任用剛入職不到3個月的新人,那麼,作為當事人就需要保持清醒。

剛入職縣直機關3個月,有意提拔為局屬企業法人,該去嗎?

其次,對於次此類天上掉餡餅的事情,作為當事人要明確拒絕,因為,這類餡餅往往是陷阱。一方面,選剛入職不到3個月的新人作為下屬企業的法人,只能說明在單位範圍內已經選不出其他人選,在這個時候,作為新人就要多想想,為什麼選不出人來,為什麼自己剛來就有這樣的“好事”,選不出人肯定是其他人並不看好去該企業擔任法人,認為去了前途不明,自己剛來就有“好事”,很大程度上是因為對單位和企業的具體情況不熟悉,利用這種不熟悉,經過合法的程式之後,造成既定的事實。

剛入職縣直機關3個月,有意提拔為局屬企業法人,該去嗎?

另一方面,對於一般的新人幹部來說,企業工作並不好做,特別是部門所屬的企業更是如此,此類企業的賬目一般比較混亂,相比於政府所屬企業,此類企業的管理很容易受到主管機關的操縱影響,因此,作為新入職不到3個月的幹部,如果匆忙上任,擔任了此類企業的法人代表,那麼,最終就是一個“吉祥物”,只能代表企業簽字,承擔無限責任,即使想要拖延都很難做到,因為,機關紀委很容易將此類拖延定性為“不做為”,從而造成身不由己的局面。

剛入職縣直機關3個月,有意提拔為局屬企業法人,該去嗎?

最後,作為事業單位在編職工,即使是剛入職的新職員,對於此類“餡餅”應該明確拒絕,無論是在私下場所和工作場所,都應該表明自己的態度,這樣,即使現在的領導不喜歡,甚至處處被打壓,至少可以保住自己的編制工作,而一旦接受這樣的安排,最終只能成為“背鍋俠”,不但工作丟掉,還會有其他不可預料的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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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企業新人剛入此類法人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