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旅遊

【工程管理】主體結構保修期50年,扣了3% 質量保脩金,如何返還?

由 造價人兒 發表于 旅遊2021-06-05

簡介管理辦法中規定的缺陷責任期是一年最長也不超過兩年,所以合同中約定保修期50年滿後再返還質量保證金的條款是否有效呢

什麼是工程

按照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主體結構保修期如果是50年,業主扣了3%的質量保脩金,這筆錢50年後拿回太久了,從法律方面有什麼解決途徑嗎?

第四個問題是關於保證金的返還。首先主體結構的保修期是50年,是符合法律規定的。業主扣了3%的質量保脩金,現在叫做質量保證金,這個質量保證金的返還期限是從哪一天開始計算?

根據《施工合同司法解釋二》第8條,承包人請求發包人返還工程質量保證金,人民法院應予支援。質量保證金的起算點應該有約定按約定,沒有約定就從工程透過竣工驗收之日起滿兩年起算,這是法定質量保證金的返還期限起算點。如果因發包人原因建設工程沒有按照約定進行竣工驗收,比如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交了竣工驗收報告,但發包人看到之後覺得沒有必要或者說現在不具備條件不想驗收,那麼就從承包人提交工程竣工驗收報告開始90日後起算,如果當事人約定了期限就按約定,如果沒有約定就自提交工程竣工驗收報告90日後起算滿兩年,也就是90日後再經過法定期限兩年,就應該返還質量保證金了。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40條規定了工程質量保修期,與這裡的缺陷責任期不同。按照法律的規定,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

(一)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築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檔案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

(三)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採暖期、供冷期;

(四)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裝置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

其他專案的保修期限由發包方與承包方約定。建設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質量管理條例》規定了最低的質量保修期,這個案例中的設計檔案中約定的質量保修期是50年,3%的質量保證金要等質量保修期經過之後才需要返還,這裡其實是混淆了質量保修期和缺陷責任期的概念。質量保修期指的是按照合同約定對工程保修責任的期限,在這個期限內承包人有負責保修的義務。而缺陷責任期是配合質量保證金的期限,如果在兩年的缺陷責任期內,如果承包人沒有進行維修保修,缺陷責任期滿了就應該返還質量保證金。

這個案子的問題在於,合同中明確約定了保修期滿後返還保證金,這種約定是否有效?先來看一下《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管理辦法(建質[2017]138號)》的檔案效力。首先這是2017年建設部和財政部共同發的一個管理辦法,它不是令也不是部門規章,因此違反《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管理辦法》也並不必然導致合同無效。管理辦法中規定的缺陷責任期是一年最長也不超過兩年,所以合同中約定保修期50年滿後再返還質量保證金的條款是否有效呢?理論上是有效的但是並不公平。

遼寧省高階人民法院 (2017)遼民終52號案件的判決中提到,這種約定絕不意味著質量保脩金就應該直至竣工驗收後50年或者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後才予以返還,這無異於變相使發包人永不支付該部分工程質量保脩金,顯然背離了立法本意,也違背了訂立合同的目的和交易習慣。所以這個案子的本質不在於判斷保修期滿後返還保證金的合同條款是否有效,而是要判斷當事人的締約本意,透過合同解釋方法以及公平原則來調整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

遼寧省高院判決說,本案中雙方在合同中對工程質量保修期的做法與法定期限同樣約定都是50年,但是對於缺陷責任期沒有做出具體的明確的約定,只是約定質量保脩金在質量保修期滿14天內返還。這和我們題目中的案例情況是一樣的,都是是約定質量保證金在保修期內返還,所以法院就把返還期限的問題,作為需要當事人去特別約定的情況,認定為合同關於返還期限的約定存在漏洞。法官認為這種情況下對於缺陷責任期的約定不明,根據《合同法》第61條及62條規定,由雙方協議補充,協議不成的再根據合同有關條款和交易習慣確定。如果還不能確定具體期限的,參照《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管理暫行辦法》的相關規定,缺陷責任期應適用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個月的規定。

如果法院依照合同效力非常僵化地支援了保修期滿後返還質量保證金的約定,50年之後法官顯然也不需要負責了。法院最終用法律解釋方法和公平原則確定了缺陷責任期,從而平衡了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作為律師我們也需要注意,當在研究某一法律條款時,首先我們要擺正自己的價值觀,當站在一個公平公正的角度對合同條款有所判斷時,總能找到合適的理由的,比如漏洞填補規則、公平原則以及利益平衡等等。所以這個問題的答案是,兩年之內就可以拿回3%的質量保脩金而無需再等50年。

好啦,以上就是本期的造價法律問題了,想要了解更多造價法律資訊的可以私信小編哦~和專業的老師一起學習

保衛工程價款的1000個方法。

【工程管理】主體結構保修期50年,扣了3% 質量保脩金,如何返還?

Tags:保修期質量約定保證金返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