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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有維護生命尊嚴的權利嗎?

由 法羊羊法務 發表于 旅遊2023-01-28

簡介3、補充功能一般人格權也是一種彈性的權利,具有高度的包容性,既可以概括現有的具體人格權,又可以創造新的人格權,還可以對尚未被具體人格權確認保護的其他人格利益,發揮其補充功能,將這些具體人格利益概括在一般人格利益之中,以一般人格權進行法律保護

維護尊嚴權是什麼意思

今年全國兩會,關於安樂死是否寫入民法典也引起熱議,這涉及到生命尊嚴問題。那麼,自然人有維護生命尊嚴的權利嗎?

一、自然人有維護生命尊嚴的權利嗎(《民法總則》有效期限截止:2020年12月31日)

自然人有維護生命尊嚴的權利。

自然人享有生命權。自然人的生命安全和生命尊嚴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害他人的生命權。

《民法總則》第一百一十條

自然人享有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等權利。 法人、非法人組織享有名稱權、名譽權、榮譽權等權利。

自然人有維護生命尊嚴的權利嗎?

二、一般人格權的功能

一般人格權作為一項個人的基本權利,具有如下的功能:

1、解釋功能

由於一般人格權的高度概括性和抽象性,使它成為具體人格權的母權,成為對各項具體人格權具有指導意義的基本權利,決定各項具體人格權的基本性質、具體內容以及其他具體人格權的區分界限。正因為如此,一般人格權對於具體人格權而言,具有解釋的功能。當對具體人格權進行解釋的時候,應當依據一般人格權的基本原理和基本特徵為標準,對於有悖於一般人格權基本原理的對具體人格權的解釋,應屬無效。除了在學理解釋上,一般人格權所具有的解釋功能外,還具有在司法適用上的解釋功能。在司法解釋上,對於具體人格權立法應如何使用,也應依據一般人格權的基本原理進行解釋,在具體人格權的法律適用上,也不得違背一般人格權基本原理的要求。

2、創造功能

一般人格權是一種“淵源權”,或者叫做權力的淵源。事實上,它不是所有權利的淵源,而只是具體人格權的淵源權,從中可以引出各種具體的人格權。人格權是一個不斷髮展的概念。縱觀人格權的發展歷史,它是一個從弱到強,從少到多,逐漸壯大的權力組合。尤其是在近現代民事立法上,創造了大量的具體人格權,使具體人格權達到十數種,其種類之多,使其他基本權利無法相比。這些權利的產生,無一不是依據一般人格權的淵源而創造出來的。在成文法國家,一般人格權的這種創造功能更為明顯。成文法國家規定任何權利,必須依法明文,無明文,則無權利。這種成文法的侷限性,使對新生的具體人格權的確認和保護不無障礙。

3、補充功能

一般人格權也是一種彈性的權利,具有高度的包容性,既可以概括現有的具體人格權,又可以創造新的人格權,還可以對尚未被具體人格權確認保護的其他人格利益,發揮其補充功能,將這些具體人格利益概括在一般人格利益之中,以一般人格權進行法律保護。當這些沒有被具體人格權所概括的人格利益受到侵害時,即可依侵害一般人格權確認其為侵權行為,追究行為人的侵權責任,救濟其人格利益損害。

三、最新資訊(《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二條的規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權。自然人的生命安全和生命尊嚴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害他人的生命權。

Tags:人格權具體一般權利自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