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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安青山度假村擅自改變用地性質

由 中國江西網 發表于 旅遊2023-01-16

簡介規劃未調整,地塊被分割森林賓館建設完成後,青山度假村已經超容積率,為何後續別墅和商品房還能建起來

度假村用地屬於什麼性質

本報記者 餘紅舉

樂安縣青山度假村坐落在縣城西片區老湖溪路旁,至少有兩份檔案明確要求該地塊“不得改變用地性質,不得進行房地產開發”。不知為何,樂安縣相關職能部門沒有扎牢籬笆,致使該地塊土地性質被改變,建起了商品房,並違規取得了《房產證》對外轉讓。

5月30日,記者赴樂安縣調查發現,青山度假村專案除了土地性質被改變之外,還存在分割土地、超容積率等違規行為,目前專案已爛尾。

容積率超標,綠化不達標

一份樂安縣住建局《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字第00004134號】顯示,青山度假村專案由牛青山個人投資建設,該專案包括一棟森林賓館、三棟賓館附屬設施和一棟職工宿舍。

據瞭解,青山度假村佔地面積13334平方米,其中樂安縣國土局(現為樂安縣自然資源局)《國有土地使用權掛牌出讓公告》(以下簡稱“出讓公告”)要求,該地塊容積率<0。5,綠地率>48%。

知情人士稱,青山度假村在建設森林賓館時就已經超容積率,按照要求不允許再建設賓館附屬設施和職工宿舍,否則容積率嚴重超標,而綠化率遠遠不達標。

記者調查發現確有其事:森林賓館建築面積就超過了9300平方米,單這一棟建築就超了青山度假村地塊的容積率。結果,牛青山沒有建賓館附屬設施和職工宿舍,反倒在原來規劃用地上建起了別墅和商品房,導致該地塊容積率嚴重超標。

青山度假村莫名其妙建了數棟別墅和商品房,而《青山度假村平面規劃圖》顯示,本該建設的游泳池、羽毛球場等,全然不見蹤影。

青山度假村規劃與實際情況大相徑庭,難道是後期調整了規劃?樂安縣住建局局長黃志勇查閱檔案後告訴記者,青山度假村規劃並沒有進行過調整,建設標準必須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來執行。黃志勇承認青山度假村超容積率,並表示其到任時,該度假村超容積率已既成事實。

規劃未調整,地塊被分割

森林賓館建設完成後,青山度假村已經超容積率,為何後續別墅和商品房還能建起來?事實上,樂安縣國土局也看到了問題所在。樂安縣國土局“記事”顯示,2007年3月23日,該局提出對13334平方米青山度假村進行土地分割;2008年12月18日,樂安縣國土局蓋章批准同意對森林賓館3000平方米的地塊,從13334平方米中分割出去,並頒發新證。

正是樂安縣國土局將森林賓館用地分割出去後,剩下的1萬餘平方米地塊,被牛青山套用“出讓公告”的容積率<0。5,建起了別墅與商品房。

黃志勇表示,在規劃沒有調整的情況下,分割土地是不被允許的,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規劃法》。如此分割,對青山度假村地塊的容積率無法起到約定作用。

青山度假村問題不僅如此,“出讓公告”要求“競買人競得土地後只能用作賓館建設,不得改變用地性質,不得進行房地產開發。”樂府辦抄字【2004-1】《樂安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抄告單》明確表示,土地只作賓館建設的前提下,以18萬元起價出讓20畝土地(土地使用性質為綜合用地,使用年限為50年)。並再次強調,業主取得土地使用權後,不得改變用地性質,不得進行房地產開發。

雖然樂安縣有檔案明確要求不得改變用地性質,不得進行房地產開發,但是建設方以青山度假村做掩護,數棟別墅以及一棟6層高的商品房卻拔地而起。

辦下《房產證》,過程卻存疑

如今,青山度假村建好的森林賓館幾經倒手,變更為天合大酒店,原本規劃建設賓館附屬設施和職工宿舍的地塊,建成別墅和商品房後已售罄,青山度假村早已名不副實。

“數棟別墅中有一棟別墅原本是屬於牛青山,現在已經轉讓。”樂安縣不動產登記中心主任黃克清在查詢資料後告訴記者,緊鄰的幾棟別墅沒有查詢到房產資訊。其還透露,6層樓的商品房最初有一本大房產證,戶主也是牛青山,現在已經被他按戶切割後轉讓出售。

本是綜合用地的青山度假村,牛青山是如何改變土地性質,辦下了《房產證》呢?牛青山不願透露任何訊息,只是委託他人說情不要發稿。

牛青山改變了土地性質,辦理了房產證,令黃克清都覺得不可思議。他說:“辦理《房產證》,或者是《不動產登記證》,需要《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且每次辦理時,原件需要上交職能部門。”他進一步解釋道,青山度假村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在辦理森林賓館產權登記時已經上交,不知為何牛青山可以重複使用這張《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為別墅和商品房申請辦理《房產證》,且透過稽核並辦理成功,這中間確實存在問題。

青山度假村建設方為何能改變土地性質?超容積率建設政府部門明令禁止的別墅和商品房,這其中有什麼貓膩?本報將持續關注。

Tags:青山度假村樂安縣容積率賓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