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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業攻略:買房“定金”和“訂金”有何區別?怎樣才能無責退款?

由 安居客 發表于 旅遊2022-12-06

簡介A拍照片、買房買車、甚至參與網路購物節,“定金”和“訂金”的說法無處不在,而每當需要預付部分貨款時,“定金”或“訂金”能不能退的討論就會再次吸引消費者的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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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業攻略:買房“定金”和“訂金”有何區別?怎樣才能無責退款?

Q

“定金”和“訂金”有什麼區別?

A

拍照片、買房買車、甚至參與網路購物節,“定金”和“訂金”的說法無處不在,而每當需要預付部分貨款時,“定金”或“訂金”能不能退的討論就會再次吸引消費者的注意。事實上,不管在哪個行業、哪個場合,“定金”都是不退的,可以退的叫“訂金”。二者一字之差,但資金性質和處理方式上卻天差地別。

1

定金

“定金”是有法律效力的。定金是指在合同訂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數額的金錢作為擔保的擔保方式。給付定金的一方稱為定金給付方,接受定金的一方稱為定金接受方。合同正常履行時,定金充作價款或由交付方收回;但合同不履行時,適用定金罰則——即交付方違約的,無權收回;接收方違約的,應雙倍奉還。

《民法典》規定定金數額不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而訂金的數額依當事人之間自由約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

在日常生活中,我們籤正式的房屋認購合同時,一般都是用定金。當然,交了“定金”就意味著你得確認要這套房子,否則反悔了錢也要不回來。

所以,如果你並不確定要不要這套房,只是觀望觀望,那就千萬不要籤“定金”合同。

2

訂金

“訂金”在法律上並沒有嚴格的界定,僅具有預付款的性質,起不到擔保債權的作用。合同正常履行時,訂金可以充作價款;合同不履行時,需要如數奉還。

大家平時看新聞,估計能看到些關於購房者交錢反悔但要不回來的維權新聞,其中不少是購房者自己弄混了“定金”和“訂金”,這種情況即使鬧上法庭,法律也不會支援“退還定金”;只有在開發商故意耍“定金”與“訂金”的小聰明給購買者挖坑,且購房者能拿出“挖坑”證明的時候,才有可能爭取到補償。

Q

“誠意金”屬於“訂金”還是“定金”?

A

誠意金

很多人買房時,售樓人員促成交付的“誠意金”,其實就類似於“訂金”。通常在收取“誠意金”的同時,賣方會對購房者許諾一定的優惠,從而促成交易;另外,開發商可以透過收取“誠意金”確定購房者選房的先後順序,維護購房秩序。

因為“誠意金”的性質相當於“訂金”,即使交錢之後,你還是有“反悔”的餘地,如果房子不想要了可以把這筆錢悉數要回。

“定”和“訂”一字之差,意義卻大不相同。這和每個購房人的利益息息相關,大家務必在籤合同時擦亮眼睛,認真去看合同中每一條約定的內容,避免引發不必要的矛盾和損失。

Tags:定金訂金誠意金合同購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