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墓地貸,是個挺有意思的東西
由 頭部大號 發表于 旅遊2021-10-18
簡介撇開它的名字,從貸款產品本身看,這個彩禮貸是有市場需求的,錢貸出來以後具體做什麼,還不是你自己說了算,你只要還得上就行
公墓使用年限從什麼時候開始算
雲南昆明一家陵園推出“墓地按揭”,0首付購買墓地,貸款額度最高可貸20萬,貸款期限可達10年,年化利率9%。
看到這則新聞的第一反應,就是噴。
對於這種突破常理的認知,噴絕對是政治正確的。
賺活人錢也就算了,死人都不放過,還要分期付款。
人活著為資本家打工,人死了,讓兒女繼續還貸,真的是死不瞑目啊。
這場景,像極了給女朋友貸款買手機,但是分手以後自己依然在還貸款的場景。
很多人把這個墓地貸和前幾天江西的那個彩禮貸相提並論,認為這兩者都是違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東西。
其實吧,這兩者還真有那麼點區別。
那個彩禮貸的主要噱頭其實就是個名字,撇開這個名字,它就是一個徹頭徹尾的消費貸款,掛羊頭賣狗肉而已。
從廣告頁上可以看到,貸款的用途在於旅遊,買車,首飾,家電等,和我們理解的彩禮基本是兩碼事。
傳統意義上的彩禮是男方給女方家長送一筆錢,不開收據的那種。
如果銀行知道你拿著它的錢去送人,心臟肯定也要跳慢半拍,但用去消費就兩碼事了。
所以在我看來,這個彩禮貸錯就錯在,它取了一個驚世駭俗的名字,刺激到很多人內心的恐懼和矛盾,於是被放到檯面上來批鬥了。
要是真的上綱上線究其本源,所有消費貸款都有原罪的,豈不是應該禁止消費貸款,而不是僅針對彩禮貸呢?
撇開它的名字,從貸款產品本身看,這個彩禮貸是有市場需求的,錢貸出來以後具體做什麼,還不是你自己說了算,你只要還得上就行。
我們可以把它理解為縮小版的經營貸,表面上說經營,實際拿去炒房,基本一個道理。
如果說這個彩禮貸還能符合一點經濟規律,那麼這個墓地貸完全是背道而馳了。
首先這個墓地貸是個奇葩的產品,它的貸款人和使用人居然不是同一個人。
比如老王想用墓地貸給自己買墓是不行的,必須由老王的子孫來承擔這個貸款,等老王落地成盒以後,子孫後代繼續還債。
這就產生了一個很大的悖論,子孫後代並沒有用到這筆錢,他們之所以願意還貸,完全建立在對老王的感情基礎上,那麼這個感情,能維持多久?
我們別說為死去的親人還貸了,就說掃墓吧,一年一次,大家可以堅持多少年?
時間是最好的健忘藥,再親密的感情都敵不過歲月的消磨,更別說還要繼續還貸款了。
只會越還越窩火。
——老不死的不給我留點錢也就算了,變成盒子的還要讓我分期付款。
從產品的角度來看,
當一個金融產品最後的落腳點居然是感情和道德,那這個資方一定會虧得血本無歸。
從來沒有任何感情和道德,經得起金錢的推敲。
估計正常情況下,能堅持還半年,已經算個大孝子了。
此外,這個墓地貸完全是一個信用貸款,它不需要貸款人任何抵押品,完全靠個人信用去貸。
而銀行為了刺激大眾貸款,卻把貸款年齡放寬到男性65歲,女性55歲。
這表示貸款人已經是退休狀態了。
你說一個退休的人,他堅持不還錢你能把他怎麼樣?
起訴拉黑名單麼?
一個連買墓地都要貸款的退休人員,會怕成為失信人員麼?
有人說,興許這個產品是針對年輕人的呢?畢竟年輕人才是貸款的主力軍。
話是沒錯,但要看這個貸款是用在誰身上。
如果是用在自己身上,房貸車貸消費貸,年輕人大部分也就認了,銀行想割韭菜,大家配合就是。
但這個墓地貸,一不用在自己身上,二現在的年輕人思想越來越開放,自己掛了都想一把灰灑在海里,還要貸款給老頭老太搞這事?
所以這個貸款所針對的人群就很含糊,說它針對年輕人吧,理念不合,說它針對中老年人吧,人家根本不怕不還錢。
既然如此,做了這麼一個貸款產品,去哪裡找客戶呢?
因此,我總覺得這個墓園貸沒那麼簡單,因為它的邏輯裡還有個很大的bug。
大家都知道,公墓的持有年限並非終身制,而是20年。
也就是說,20年後如果你還想保留這個墓穴,你得繼續續費,如果不續費,墓園有權利把這個位置讓出來,賣給下一個死人。
跟我們70年產權房有點類似,區別在於房產是可以交易的,但墓穴不行。
也就是說,我們即使買了一個墓穴,也只是買了20年的使用權,並且無權轉讓。
再說得直白一點,我們只是一個租客,但一次性為親人付清了20年的租金,20年後不續費,房東完全可以把親人趕出去。
而這次的墓地貸跟房貸又有點類似,就是這筆貸款錢是到不了你手上的,而是由銀行直接打給墓園,然後你再每個月還款給銀行。
這個場景是不是很熟悉?
沒錯,這不就是長租公寓租金貸的套路麼。
租金貸中,風險最小的就是平臺方,也就是墓園,風險最大的就是資方,也就是銀行。
因為墓穴的所有權不屬於貸款人,所以銀行沒有任何抓手來約束這筆貸款,基本屬於放鴿子狀態。
很難想象銀行的風控部門,怎麼會透過風險如此之高的信貸產品。
但如果我們換一個角度,如果銀行的目的就是為了讓客戶斷供呢?
反正客戶和墓園之間是租賃關係,銀行和墓園的交易,對客戶來說完全是黑匣子狀態。
只要客戶斷供,墓園就可以立刻收回墓穴的使用權,然後轉而賣給下個客戶。
對於銀行來說,完全可以和墓園談一個最低的“批發價”,眾所周知,殯葬行業是暴利行業,一個墓穴成本頂多不到售價的20%。
只要客戶還款金額高於這個“批發價”,那麼銀行就是盈利的,然後在“批發價”以上的額外收入,銀行和墓園在相互分成。
這樣銀行可以極大的降低風險,而墓園可以提高墓穴的流轉率,雙贏,豈不樂哉?
我想,這恐怕才是銀行開展這個產品的真正目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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