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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河南男子路遇20年前的班主任,隨後狂扇4巴掌,後來怎樣
由 歷史揭密檔案 發表于 運動2023-01-23
簡介”看見張清林似乎不記得自己了,常仁堯的心裡就更加憤怒了
洛陽的漁具怎麼樣
2018年7月的某天下午,家在河南省某地的常仁堯,和朋友潘某約定一起外出釣魚,於是就驅車前往目的地。
當車輛行駛至省道S328段欒川鄉雙堂村19號界碑附近時
,坐在駕駛位的常仁堯,忽然看見不遠處那個電動車的那名大爺非常眼熟。
於是他將車靠邊停了下來,隨後把自己的手機攝像模式開啟,交給一旁的潘某,而自己則徑直向那個大爺走去。
但就當常仁堯走到那名大爺的身邊時,他竟然向大爺左臉抬手就是連續的四巴掌,並且一邊打還一邊大聲喝問道,
“你還記得我是誰嗎?”
這一幕不僅讓朋友潘某愣住了,也把周圍路過的行人看呆了!片刻後,路人們紛紛上前企圖制止常仁堯的行動。
而常仁堯眼見圍觀的人也越來越多,故此就打算離開現場,
可嘴裡依然在恐嚇道,“別讓我再看見你,否則見你一次就打你一次!”
很快這件事就以影片的形式在當地廣為流傳,也同樣引起劇烈的社會輿論,欒川縣人民檢察院也據此對常仁堯提起公訴。
那麼此案最終的審判結果到底如何?常仁堯又為什麼要毆打那位大爺呢?這其中究竟有著怎樣的聯絡?
下面我們就來詳細瞭解一下本案發生的前因後果,看看此事最終的處理結果到底怎樣。一圈三連,點贊關注~
唐宋八大家之一的韓愈,曾在《師說》中這樣寫道,“師者,所以傳道受業解惑也。”
簡短的一句話就概括描述了老師的責任,而且在我國,
自古以來就有“天地君親師”的說法,老師,天然就會受到國人無比的尊敬。
但是有時卻並不是這樣的,就比如本文將要講述的這件事,常仁堯,家在河南省某地,今年也已經三十餘歲了,早已成家立業。
2018年7月的某天,常仁堯和同村的一位姓潘的男子約好,一起出去釣魚,於是當天下午,常仁堯就驅車去接潘某前往魚塘。
但是就在行駛過程中,常仁堯發現自己的漁具忘在家裡,故此便打算開車回去拿,潘某也一起隨行。
可就當車輛行駛至省道S328段欒川鄉雙堂村19號界碑處時,
常仁堯透過車窗看向一旁的路面,忽然發現,不遠處一個騎著電動車的大爺,看起來是那麼的眼熟!
於是常仁堯便減慢的車速,開始仔細觀察,但就當常仁堯看清那名大爺的臉,認出大爺後,卻頓時火冒三丈!
原來那名大爺不是別人,
正是常仁堯中學時代的班主任老師——張清林!
但按照常理來說,看見二十多年前教過自己的老師,應該是驚喜才對啊,可為什麼常仁堯會火冒三丈呢?
後來根據常仁堯自己的說法,那就是這名張老師,曾經在自己上學的時候,狠狠地體罰過自己!
“那時候,他拿著一根那麼粗那麼長的木棒,向我脖子捅,還插在裡面,讓我在講臺上站著,給全班看!”
這是常仁堯記憶最深刻的一次,也是給常仁堯造成心裡陰影最嚴重的一次,以至於在後來的日子,常仁堯都會在夢中被驚醒!
而他的妻子,也在後來的採訪中對記者說道,常仁堯小時候家裡的經濟條件不好,
人本就內向,張清林老師那種做法,讓自尊心頗強的常仁堯感到嚴重的侮辱!
所以當這一天,常仁堯在路上看見張清林後,心裡的那股怒火頓時就冒了出來,一想到上學時自己受到的侮辱與體罰,常仁堯的心裡就越來越憤怒!
片刻之後,常仁堯就決定好好教訓一下這個張清林,以解自己二十多年來的心頭之恨!
於是常仁堯先是將車輛停靠在道路一邊,隨後掏出自己的手機,開啟攝像模式,交給副駕駛位的朋友潘某,讓他代為錄影。
而常仁堯在做完這一切後,立刻開啟車門,徑直就向張清林處跑去,直接在路邊將張清林給攔了下來!
另一邊,被常仁堯攔下的張清林,眼見前面有人攔路,就立刻踩了剎車,隨後抬頭看去,看看是誰攔住了自己。
而常仁堯在看見張清林停下,看向自己後,當即就咬牙切齒地怒喝道,
“你還認得我嗎?張老師?”
聽見常仁堯的詢問,很顯然張清林愣了一下,沒有反應過來,畢竟張清林已經教了幾十年的書了,帶過的學生也知凡幾,所以就沒有第一時間認出常仁堯來。
只見他扶了扶眼睛,滿臉疑惑地回道,“你是?”看見張清林似乎不記得自己了,常仁堯的心裡就更加憤怒了!
因為此時的常仁堯認為,
這個張清林根本就沒把自己放在眼裡,哪怕當年他是那樣的羞辱自己!
越想越氣的常仁堯二話不說,抬手就給了張清林兩巴掌!隨後一隻手還抓住了張清林的衣領,怒聲說道,“我是常仁堯!”
張清林這邊很明顯被常仁堯這突如其來的兩巴掌給打蒙了,所以在聽見常仁堯的話後,頓了好長時間才有所反應,“好像有點印象。”
可是此時的常仁堯,看著眼前的張清林那是越看越氣,
於是抬手又給了張清林兩巴掌!
要知道,此時的張清林畢竟已經五十來歲了,而常仁堯正值壯年,所以四巴掌下去,張清林的半邊臉頓時就腫了起來。
但常仁堯卻並沒有打算就這樣放過張清林,他在打了四巴掌後,繼續喝罵道,
“你當年是怎麼打我的?你還記得嗎?現在我就還給你!”
常仁堯連續不斷的喝罵,似乎勾起了張清林腦海裡的記憶,認出了常仁堯,所以此時的張清林滿臉通紅的低下了頭,不再多說一句話!
可這裡畢竟是馬路邊,周圍人來人往的,人流量比較大,路人們在看見,一個壯年男子揪著一個老人不斷地打罵,心裡十分生氣。
於是慢慢的事發路段就聚集起許多圍觀群眾,他們企圖制止常仁堯的行為,要求常仁堯馬上和老人道歉!
而常仁堯在看見周圍的人群越聚越多了以後,
心裡似乎也不打算再糾纏下去了,於是就準備放過張清林,離開這裡。
於是他一把將張清林推到一邊,還將張清林的電動車給推翻,隨後一邊往回走,一邊指著張清林罵道,“以後不要讓我再看見你,否則見一次打一次!”
等常仁堯回到車上後,朋友潘某便將剛才錄好的錄影交給了常仁堯,之後二人驅車快速地離開了現場。
看見常仁堯開車越走越遠之後,張清林也在路人的幫助下,
扶起了電動車,獨自一人騎車離開,向家裡趕去。
回到家的張清林認為,這件事並不光彩,自己被二十多年前的學生打了一頓,說出去,也怕別人笑話,所以就打算揭過此事。
故此當張清林的老伴詢問起,他臉怎麼腫起來的時候,張清林故意回道,
是自己騎車不小心摔傷的。
同時另一邊的常仁堯,在將心中的怒火發洩了一番後,感覺整個人都輕鬆了許多,不過他也知道,這件事不宜鬧大,所以即便錄影了,
他也沒有將其公佈的打算。
如果這件事就這樣發展下去,或許還沒有後來的情況發生,張清林也只得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
可正如那句話所說,“無巧不成書”,意外發生了,常仁堯在打完張清林後沒過多久,2018年8月24號,常仁堯就遇到了中學時代的同學——楊某。
在和楊某的交談中,常仁堯對其說起了此事,並將錄好的影片,
擷取前面的1分9秒,發給楊某觀看同時還叮囑道,不要傳播。
同年11月15號,常仁堯又以微信轉發的方式,將這一分多的影片轉給同學辛某,並囑咐道不要傳播。
就這樣一份影片常仁堯前後轉發給了很多人,正所謂“天下沒有不透風的牆”,
很快一個標題為“時隔二十年,學生報復老師”的短影片就在網路上瘋狂傳播起來。
隨後這則影片因其影響太過廣泛,從而被當地的媒體所關注,部分記者便開始調查此事,希望可以採訪一下兩位當事人,看看當時究竟發生了什麼。
影片被傳播出去了,這不僅讓常仁堯始料不及,更讓張清林感到萬分的羞辱,他原本以為自己只要息事寧人,此事就可以揭過去。
但是沒想到的是,常仁堯竟然還錄了像,最後還把錄影傳了出去,這讓張清林認為,
這是常仁堯在故意挑釁羞辱自己,於是張清林據此向當地警方報了案。
很快警方便立案調查,透過聯絡常仁堯的家人,要求常仁堯儘快從外地趕回,接受警方的詢問。
常仁堯在接到家人的通知後,自己也愣住了,他也沒想到,影片竟然被人傳到網上了!
所以在接到家人的電話後,也立刻驅車往家裡趕,當常仁堯返回家後,
當地警方便以“尋釁滋事”的名義暫時拘捕了常仁堯。
面對警方的詢問,常仁堯也如實回答,自己的確打了張清林幾巴掌,也的確錄了像,但是自己根本就想過傳到網上去!
常仁堯說,自己只把影片給了中學的幾個同學看,還特意叮囑了,不要傳出去,因為自己也不想把此事鬧大。
隨後警方便接著詢問,那麼你知道是誰把影片給傳出去的嗎?對此常仁堯則回答道,自己並不知情。
而此時部分媒體記者也前往張清林的家裡,希望可以採訪一下對方,面對記者的採訪,張清林也正式做出迴應,自己當年並沒有體罰過常仁堯,
不過小小的懲戒還是有的。
同時,張清林也表示道,只要常仁堯願意給自己道歉,自己願意出庭為常仁堯說話,為其減免部分罪責。
隨後記者還就此事,採訪了張清林所在中學的校長,對此校長以及部分學校老師表示道,張清林平時為人十分和善,學校也從沒有接到過諸如張清林體罰侮辱學生的舉報。
但是對於學校的說法,常仁堯一方卻並不認可,常仁堯所在的村子,村民們都對記者說道,常仁堯平時為人本分,從來沒有欺負過任何人。
除此以外,為了讓法院減免常仁堯的罪責,
村民們還聯合寫了一封信,上面還有一百零八位村民的簽名,一致希望法院可以從輕判罰。
與此同時,常仁堯的一個高中老師也站出來替常仁堯說話,他聲稱自己曾經也說過常仁堯,但是常仁堯卻並不記恨自己。
而且在自己的妻子生病沒錢的時候,常仁堯還主動出面,捐了三萬塊錢給自己,所以他認為,這件事的主因還在於那位張清林老師身上。
面對雙方各執一詞的局面,法院會如何審判呢?下面我們來接著述說。
2019年6月12號,欒川縣人民法院就此案進行了第一次開庭審理,但審理當天,
張清林藉口並沒有到場。
在審理過程中,原告與被告律師一直圍繞著兩個問題進行辯論,第一個就是常仁堯有沒有惡意傳播此影片?第二個就是常仁堯有沒有構成尋釁滋事?
下面我們先來說第一個核心問題,前文我們也已經說過,根據常仁堯自己的供述,自己只把影片傳給有限的幾個同學觀看,還格外叮囑道,不要傳播。
隨後警方便就此詢問了那幾名同學,那幾個異口同聲的回道,
常仁堯的確叮囑過,而自己也從沒有向外傳過,至於影片到底是怎麼傳出去的,他們也不知情。
第一個問題很快就結束了,因為距離此事已經過去了半年多,現在想要查詢源頭,難度較大,故此法院採納了常仁堯以及那幾名同學的證詞,認為常仁堯主觀上並沒有傳播影片的傾向。
那麼接下來就是第二個問題了,常仁堯的行為有沒有構成尋釁滋事呢?
我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規定了尋釁滋事罪的四種情形: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常仁堯,為報復被害人,發洩自己對被害人的不滿情緒,藉故生非,隨意當眾攔截、辱罵、毆打被害人。
並有意錄製影片,又將不良影片先行傳播給他人炫耀觀看,符合尋釁滋事罪的構成要件。
辯護人則認為,在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釋出的《關於辦理尋釁滋事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
第一條規定,行為人為尋求刺激、發洩情緒、逞強耍橫等,無事生非,實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規定的行為的,應當認定為“尋釁滋事”。
辯護人提出,司法解釋中尋釁滋事罪的要件之一是無事生非,而常仁堯的行為並非如此。
控辯雙方,一方認為構成尋釁滋事罪,一方認為僅觸犯治安管理處罰法,不觸犯刑法。這兩種法律評價,對常仁堯來說,意味著處罰的不同。
根據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規定,有尋釁滋事行為,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尋釁滋事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
可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治安管理處罰的種類為警告、罰款、行政拘留,
明顯輕於尋釁滋事罪的處罰。
在庭審最後的被告人陳述階段,常仁堯對打人的行為表示了後悔與抱歉,並承
諾給予張清林兩萬元的賠償。
2019年7月10號,欒川縣人民法院依法對本案進行了判罰,認定常仁堯尋釁滋事罪名成名,判處常仁堯一年零六個月的有期徒刑。
對此常仁堯表示不服,同年8月19號上午,河南省洛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判,
維持一審原判,判處常仁堯一年零六個月。
至此本案結束,2020年6月19日,常仁堯刑滿釋放,當天一早,天還是萌萌亮時,常仁堯的30多名親戚朋友來就已在三門峽監獄門口等候,他們都期待著早點見到常林。
常仁堯叔叔多次嘀咕,上次電視上看見常仁堯時,瘦了一圈,不知道現在胖沒胖。在欒川民警陪同下,常仁堯家屬來到監獄。
據此民警則解釋道,此次前來,是幫家屬辦出獄手續,當日上午,常仁堯刑滿釋放後,隨即被一輛車接走前往當地一家賓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