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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名嫌疑人被刑拘,涉案金額超200萬,濂溪警方破獲一起網路賭博案

由 潯陽晚報 發表于 運動2023-01-10

簡介犯罪嫌疑人龍某(男,江西省吉安市人),犯罪嫌疑人畢某(男,湖北省宜昌市人)和犯罪嫌疑人卓某(男,河南省洛陽市人,已由河南洛陽警方立案偵查)等200餘人分別在該網路公司購買了多款手機APP遊戲,通過出售代理許可權推薦發展他人成為該款遊戲的代理

賭博金額200萬怎麼判刑

國慶前夕,濂溪區公安分局治安大隊在市公安局網安情報支隊和濂溪區公安分局網安情報大隊的大力協助下,經過近5個月的偵查,成功破獲一起部督網路賭博案件,共抓獲犯罪嫌疑人13名,涉案金額達200餘萬元。

今年2月28日,濂溪區公安分局治安大隊接市民舉報,稱其在玩一款“打漁”網遊APP時已花費數千元,疑似有賭博性質,大隊立即組織警力進行偵查。

經查,自2016年10月以來,犯罪嫌疑人林某(男,廣東省雷州市人)和張某(女,山西省晉城縣人)等人在深圳成立某網路科技有限公司,為客戶開發具有賭博性質的捕漁等手機APP遊戲,併為遊戲提供伺服器租賃和技術支援等服務。

犯罪嫌疑人龍某(男,江西省吉安市人),犯罪嫌疑人畢某(男,湖北省宜昌市人)和犯罪嫌疑人卓某(男,河南省洛陽市人,已由河南洛陽警方立案偵查)等200餘人分別在該網路公司購買了多款手機APP遊戲,通過出售代理許可權推薦發展他人成為該款遊戲的代理,再由代理人員透過微信等通訊工具招攬人員註冊會員參與賭博。犯罪嫌疑人劉某(男,九江市都昌縣人)和犯罪嫌疑人劉某(男,江西省上饒市人,已由浙江金華警方立案偵查)等人各花費688元從犯罪嫌疑人龍某處購買了該款手機APP遊戲的代理許可權成為該遊戲的代理,使用自己的微信在微信朋友圈釋出遊戲資訊並新增微信好友,推薦他人註冊遊戲會員玩“牛牛”“捕魚”等遊戲,接受會員透過微信或支付寶轉賬的方式上下游戲分數並予以兌現。犯罪嫌疑人林某等人歸案之後,均對自己涉賭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13名嫌疑人被刑拘,涉案金額超200萬,濂溪警方破獲一起網路賭博案

警方在湖北宜昌抓獲的犯罪嫌疑人。

近期,濂溪區公安分局治安大隊在歷經數月的縝密偵查後,決定收網。辦案民警兩下吉安、三進深圳,先後奔赴十餘省市,終於在國慶節前夕成功抓獲該手機APP遊戲的組織者、經營者及下線成員,共成功打掉兩個涉賭遊戲製作公司、三個開設賭場的團伙窩點,扣押涉案賭資200餘萬元,刑事拘留13人,涉案人員遍佈江西九江、吉安,廣東深圳,浙江金華,河南洛陽,湖北宜昌等十幾個省市。目前,案件還在進一步偵辦之中。

13名嫌疑人被刑拘,涉案金額超200萬,濂溪警方破獲一起網路賭博案

警方在涉賭網遊APP軟體公司內查獲大量作案電腦等工具。

民警小提示

賭博形式多種多樣,除了傳統形式的賭博外,在網路遊戲中,以“虛擬貨幣”的方式變相收取與遊戲輸贏相關的佣金,或使用遊戲積分壓輸贏、競猜,並可以將“虛擬貨幣”兌換成現金、財務的方式也屬於賭博,組織者與參與者都將受到法律的制裁。

治安處罰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三條: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以賭博為業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並處罰金。開設賭場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條規定: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的,或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

龔兆金 陶雲南 潯陽晚報記者 鄢明亮 文/攝

Tags:遊戲賭博嫌疑人犯罪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