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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售商品生產日與批次分不清 青島永旺暫未回覆

由 信網 發表于 運動2023-01-05

簡介今年3月25日,趙先生在青島永旺超市黃島店購買了兩包通用型油煙機過濾網及兩件東洋鋁鋁製灶頭墊,共花費93

生產日期和生產批號可以是一天嗎

信網3月31日訊

3月25日,市民趙先生因生活所需,在青島永旺超市購買兩包通用型油煙機過濾包。向收銀臺付完款整理商品時,趙先生髮現產品外包裝印製的生產日期相差近三個月,但使用期限皆至2025年3月。頓時,趙先生心生疑問:為何兩件產品的生產日期間隔近三個月,但使用期限卻一致?為此,信網聯絡到該超市,對方暫未正面回覆此事。

今年3月25日,趙先生在青島永旺超市黃島店購買了兩包通用型油煙機過濾網及兩件東洋鋁鋁製灶頭墊,共花費93。2元。付完款後趙先生竟發現油煙機過濾包印製的生產日期相差近三個月,但使用期限皆至2025年3月。“生產日期間隔如此長的時間,但使用期限卻是一致,這根本就不符合正常邏輯。”

問題發生後,趙先生就現場反饋至超市相關部門。超市經過與供應商核查後,回覆這並非生產日期而是生產批次。對於這樣的答覆,趙先生更是費解:如果這是生產批次,那生產日期在哪?

據趙先生所述,出問題的不僅為油煙機過濾包,東洋鋁鋁製灶頭墊同樣在生產日期上使消費者“傻傻分不清楚”。趙先生表示,他在觀察鋁製灶頭墊發現,其產品中文標籤上標註為保質期五年且生產日期見包裝,但經過仔細檢查後未見明晰的生產日期,商品只在背面左上方標有“8011945”或“8120545”。隨即趙先生詢問超市工作人員生產日期在哪裡?超市方面回覆稱,背面左上數字就是生產日期。“由於我看不明白,繼續追問門店日期解讀方法,他們答覆說有解讀說明,但只能給顧客說,不能給顧客看。”

由於趙先生購買兩件不同商品,其訴求為每件商品賠償五百元,共計1000元。同時希望青島永旺黃島店及時下架召回問題商品,並依法進行賠付。

為進一步瞭解情況,信網聯絡到青島永旺超市黃島店人事部門。對方工作人員表示,會將此事彙報至領導,待領導批覆後再做答覆。截至到發稿,信網並未接到青島永旺任何回覆。

山東華佳律師事務所劉曉燕律師認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相關規定,消費者有知情權。而且超市所售商品生產日期要清晰明瞭,若批號與生產日期相關聯,要在包裝上註明解讀方法。 “同時根據產品質量法,涉及到限期使用的產品,應當在顯著位置清晰地標明生產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建議消費者與超市協商處理此事,協商不成也可投訴至市場監管部門解決。”劉律師說道。 信網記者 趙寶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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