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人文

唐朝離婚的時候,為什麼要先把婚姻和離婚說一起,才能保住婚姻呢?

由 紛紜歷史 發表于 人文2021-06-05

簡介但並非所有的感情都能長相廝守,龔自珍《醜奴兒令》詞:“蘭因絮果從頭問,吟也悽迷,掐也悽迷,夢向樓心燈火歸

唐朝的和離書究竟有多美

1900年,敦煌莫高窟出土一批唐代文獻,裡面的一封放妻書文采斐然,言辭柔和,娓娓道來。

唐朝離婚的時候,為什麼要先把婚姻和離婚說一起,才能保住婚姻呢?

古時講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但夫妻的情感並非一如既往的從一而終。《氓》的主人翁自幼相識,青梅竹馬,但在婚後三年相互厭倦,女方請求男方寫一封休書給自己,各自歡喜。

唐朝離婚的時候,為什麼要先把婚姻和離婚說一起,才能保住婚姻呢?

《孔雀東南飛》同樣有關於離婚的記載,劉蘭芝和張仲卿離婚以後回到孃家,雖然是一個二婚婦女,但品相出眾,才藝過人會彈箜篌、善紡織的劉蘭芝受到太守的青睞,求娶嫁給太守的兒子。

凡為夫妻之因,前世三生結緣,始配今生夫婦。夫妻相對,恰似鴛鴦,雙飛並膝,花顏共坐;兩德之美,恩愛極重,二體一心。

唐朝離婚的時候,為什麼要先把婚姻和離婚說一起,才能保住婚姻呢?

凡結為夫妻,均是三生三世修來的姻緣,今生才能配為夫婦,夫婦應如同鴛鴦,一般比翼齊飛,同心一體。

但並非所有的感情都能長相廝守,龔自珍《醜奴兒令》詞:“蘭因絮果從頭問,吟也悽迷,掐也悽迷,夢向樓心燈火歸。”對婚姻提供的另一種解答。

唐朝離婚的時候,為什麼要先把婚姻和離婚說一起,才能保住婚姻呢?

蘭因絮果。每一段婚姻一開始的時候都甜蜜無比,渴望能夠陪伴終生,但最終在長期的相處之中消亡了當時的恩愛,淪落為仇人。

如同《氓》中戀人在熱戀之中時難以分別,每一次見面後的離開都相送十里,既見覆關,載笑載言。再到後期“女也不爽,士貳其行,士也罔極”

唐朝離婚的時候,為什麼要先把婚姻和離婚說一起,才能保住婚姻呢?

唐朝時期民風開放,夫妻離婚後可各自婚配,因此放妻書則主要講到的是一種豁達與情愛,和宋朝的休書有天壤之別。

參考資料:《放妻書》

Tags:放妻夫妻劉蘭芝蘭因絮果悽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