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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的靈魂拷問——有需要嗎?

由 新花語的詩篇 發表于 人文2023-01-29

簡介每一次買東西都會發起靈魂拷問,有需要現在就買,如果是喜歡的東西,有充裕的資金就買,沒有就暫時不買,不會為了非剛需的東西而去奮鬥

靈魂拷問是網路用語嗎

上學的時候在廣州,廣州擁有全國最大的服裝批發市場,所有最時尚新穎的服裝款式在廣州,而且價格便宜,廣州的潮流前線到處都是。我的同學們會經常逛街。初到廣州時我也常一起去逛,步行街上熱鬧非凡,我不常買,家境稍微好一點的同學幾乎是可以每週買衣服。宿舍的走廊上一到週末擺了滿滿一排剛洗過的鞋子,畢業時捐出去的衣服是幾箱幾箱的。

我有一個好朋友,常常會陪著我,有時候我有什麼想要的東西,她會陪我逛到我喜歡的為止。她會比較瞭解我,不常買潮流前線的時髦款式,專賣店裡的衣服試到合適的就會買。那時候在我身邊她就跟我說,很多人會等新品過季打折再買,同樣的衣服會便宜很多,能省不少錢,但是你就不這樣。對啊!儘管她跟我這麼說過,我還是不會這麼做,依然是新品上市當季就買,因為那時候我爸爸給我的錢夠我用,我沒有太多七七八八的開銷,很多其他同學有的開銷專案我是沒有的,我對自己的錢是有規劃的,沒有衝動消費,沒有零食,沒有飲料,也沒有和同學出去腐敗,基本上可以做到想買什麼就買什麼。我爸會給我基本生活費之外多一些零用錢,我每個月差不多都有餘糧,不需要等家裡下個月給生活費,沒有月初月末的差別。我自己還有獎學金,投稿得獎了也有獎金,雖然金額很少。而且爸爸經常會問我錢夠不夠用,還有沒有錢了,我也會如實地跟我爸彙報我錢都花在哪裡,都有什麼花銷。我買的專賣店的衣服也不是很貴的牌子,省不了多少。去廣州上學之前我爸媽也給我買的差不多這樣價位的衣服,去廣州之後親戚帶我去逛商場給我買衣服也是專賣店的衣服,在穿衣上,我一貫如此。我爸媽在來深圳之前都是老師,同時兼做裁縫,對服裝的布料、工藝、質感很是講究。

工作以後遇到喜歡的東西就會買,我的這個好朋友又和我說,西方有錢人也不會喜歡什麼就立馬買,而是會給自己制定目標,以此來鞭策自己上進,當自己達成了,就再買。比方說家裡已經有車了,想要買一輛保時捷,就會給自己制定一個業績目標,等到自己完成任務了,就買來獎勵自己,而不是拿現有的存款去買。網路上很流行一個詞叫“延遲滿足”。而我還是不會這麼做,我要,立馬就買。遇到讓自己怦然心動的東西是一種緣分,也許回過頭來就被別人買走了,或者下架了,或者沒有自己合適的尺碼了,這種事情我遇到很多回。只有遇到喜歡的東西就買,那麼買回來的東西才會都是自己所喜歡的。

從小我爸給我的消費觀念就是一句話“有需要嗎?”錢是用在有需要的地方的,從小到大從來沒有跟家裡人撒過嬌要什麼,學習上有需求的學習用具,需要用什麼直接就買,從不搞什麼花裡胡哨的東西,也沒有玩具,沒有要零食飲料雪糕。我的生活習慣非常好。跟家裡報備需要什麼都會經過深思熟慮,從小爸媽就會給用品零花錢。會多放一些錢在我手上,讓我有需要的時候就可以有的用。

和爸爸逛商場,我注意力落在什麼他沒接觸過的東西上,爸爸都會細心察覺,會關心地問一句“有需要嗎?有需要就買!”所以,我的消費理念就是這個東西我需要嗎?這個東西買回家爸媽會是什麼反應!每一次買東西都會發起靈魂拷問,有需要現在就買,如果是喜歡的東西,有充裕的資金就買,沒有就暫時不買,不會為了非剛需的東西而去奮鬥。物質不是我為之奮鬥的目標,不是我想最終實現的成果,物質是為了給我的生活更加美好,給我生活添質感的。而我要奮鬥的理想是很遠大的,絕不是一個單一的物質所能比擬。我對物質的需求是有一個度的,當達到某一個程度後我就可以滿足,從來沒有對哪一樣東西無限量需求。而我要奮鬥的事業是無止境的追求,是我早已規劃好,不會為了這些微小的東西而所動。如魯迅所說“人吃飯是為了活著,而活著不是為了吃飯。”“要物質需要奮鬥,但是奮鬥不是為了物質。”

我的喜愛會到深愛。我有很多雙鞋子,我買了一個衣櫃那麼大的鞋櫃,這就是我對鞋子的需求,數量上裝滿了,就可以了。我有一雙白色的平板鞋我好喜歡,穿了好多年,常洗,穿到脫膠了自己用502膠粘上,又可以再穿,我知道自己需要什麼樣的,需求度在哪。有一條卡其色的褲子穿很多年,我每年都穿,就覺得這個衣服買得好值,好多件外套也是穿好多年。有些我好喜歡的衣服壞了,我會拿去裁縫店修補了還可以再穿,羽毛球褲帶子鬆了去找裁縫換條橡皮筋帶子就還能穿。當初買的時候就是非常合適,花了我不少錢。我買商場裡價位高的衣服只有一個標準,就是這衣服看上去質感非常好,穿上身效果很棒,突顯氣質,各方面都滿意,才值得我花大價錢去買。 從不追求因為是新款,因為特別,因為是品牌而買,只為衣服本身樣式好,布料好,工藝好,適合自己的風格品味。不需要特別,只要特別好看;不需要新款,只是它剛好是新款,好看的衣服什麼年代都好看;不需要用品牌襯托自己,只要做工和材料好,穿在身上舒服最要緊,,不需要用品牌襯托自己,也從不為他人品牌做免費廣告掛個明顯的Logo在身上。

我也有好多衣服合適的會買同樣的款式好幾件,襪子同款長的短的一買各買十雙。既然合適就多買幾件,遇到喜歡的就買,衣服是消耗品,多買幾件,這樣大大減少了挑選時間。知道什麼樣的適合自己,也會做到物盡其用。

消費的靈魂拷問——有需要嗎?

Tags:衣服需要東西自己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