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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組織實施網貸詐騙騙走9414萬餘元並致一被害人自殺身亡 兩核心成員獲刑無期

由 北青網 發表于 人文2023-01-28

簡介上海一中院認為,被告人顧威龍、鄭軍、楊苗苗、袁先鋒、丁兆民、李浩浩、王雪芳等人組成惡勢力犯罪集團,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式,利用電信網路騙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均已構成詐騙罪

詐騙金額達到多少構成犯罪

1月17日,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釋出通報稱,當日上午,該法院依法就一起多人實施網路詐騙的案件公開宣判。其中兩人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另外5人也分別獲刑。法院表示,被告人等為主要成員的犯罪組織利用非法網貸App實施詐騙,並採用“軟暴力”等方式進行催收,騙得4100餘名被害人錢款人民幣9414萬餘元,其中一名被害人因不堪債務壓力自殺身亡。

犯罪組織實施網貸詐騙騙走9414萬餘元並致一被害人自殺身亡 兩核心成員獲刑無期

法院經審理查明,2019年3月5日,被告人顧威龍在江蘇省徐州市註冊成立江蘇石頭人資訊科技有限公司,與被告人王雪芳共同經營該公司。此後,顧威龍分別與被告人鄭軍等人結夥,鄭軍又先後與被告人楊苗苗、袁先鋒、丁兆民、李浩浩等以共同出資形式分別結夥,楊苗苗與袁先鋒、丁兆民與李浩浩再各自糾集人員組成運營團隊共同實施非法活動,據此,形成了以顧威龍、鄭軍等為核心成員,以楊苗苗、袁先鋒、丁兆民、李浩浩、王雪芳等為主要成員的犯罪組織。

2019年3月起,被告人顧威龍先後研發名為愛峰、大將軍等共計23個非法網貸App,與被告人鄭軍商議後還研發了共債資料系統、在上述App中設定強制下單等功能,另聯絡牛牛支付等第四方支付平臺對接支付結算,連同非法獲取的借款人資訊、話術清單和配套售後服務等,形成以研發非法網貸App為起始、運維非法網貸App為核心、第四方支付為配套、系列反偵查措施為應急措施的新型網路“套路貸”模式。其間,上述犯罪組織以低息、無抵押等方式引誘借款人下載上述App申請小額短期貸款,並利用App預設非法功能強制讀取借款人手機通訊錄等資訊,強迫借款人同意先行扣除借款金額30%左右的服務費和借款當日即扣除一日的虛假借款週期規則等,還威逼誘騙借款人再次借貸,或支付高額展期費用,或向關聯網貸App上重新借款平賬從而不斷壘高債務,再以“曝通訊錄”“簡訊轟炸”和威脅、辱罵等“軟暴力”行為進行催收,以非法佔有被害人錢款。為規避警方調查,上述犯罪組織專門成立處置他人報警等突發情況的微信群和制訂相關反偵查措施。

2020年5月至2021年7月間,上述犯罪組織在江蘇省徐州市、安徽省淮北市等地,採用上述手段實施網路“套路貸”詐騙活動,共計騙得4100餘名被害人錢款人民幣9414萬餘元;除造成被害人鉅額經濟損失外,還給被害人身心健康、工作、婚姻和家庭生活等造成惡劣影響,其中被害人韓某因不堪債務壓力自殺身亡。

上海一中院認為,被告人顧威龍、鄭軍、楊苗苗、袁先鋒、丁兆民、李浩浩、王雪芳等人組成惡勢力犯罪集團,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式,利用電信網路騙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均已構成詐騙罪。在惡勢力犯罪集團中,顧威龍、鄭軍系首要分子,楊苗苗、袁先鋒、丁兆民、李浩浩、王雪芳均系主犯。結合本案的事實、性質、情節和社會危害程度等,法院對被告人顧威龍、鄭軍分別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被告人楊苗苗、袁先鋒、李浩浩、丁兆民、王雪芳犯詐騙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5年至12年不等刑罰,剝奪政治權利4年或3年,並處人民幣200萬元至60萬元不等罰金。

實習生 王心語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屈暢

編輯/朱葳

Tags:APP被告人威龍苗苗丁兆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