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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典鉅作《大宋奸臣》,最熱血澎湃的橋段,強勢霸榜!

由 男生小說研究所 發表于 人文2023-01-27

簡介唐寧有些猶豫

螞蟥聽不得水響是什麼意思

經典鉅作《大宋奸臣》,最熱血澎湃的橋段,強勢霸榜!

第十章 便宜師傅

剛要出門,牛嬸就挎著菜籃子走進來,看了眼唐寧,牛嬸笑道:“今天你牛叔不進山,明天他還有事情要做。所以嬸嬸就帶著小石頭上山去採了些野菜。

寧兒,你跟你的師父,有沒有學過菜糊糊怎麼做?”

天大地大,填飽肚子最大。唐寧只能放下去老李頭那裡的想法,點頭笑道:“這個簡單,嬸你交給侄兒就行了!”

薺菜很常見,滿地都是。做起來也比較簡單,切成段之後,扔進鍋裡煮。等到菜汁沸騰的時候,再倒出來,倒到一旁早就準備好的白米粥中攪拌,菜葉撈出來放在各人的碗裡,這一頓菜糊糊就算是做完了。

李子流口水流的厲害,唐寧就笑著把第一碗給了她,還囑咐她慢點吃,剛出鍋的比較燙。

牛三捧著的就不是碗,是盆。他的任務比較艱鉅,在家的時候劈柴、打水這些活全要他幹,不在家的時候又要去山林裡頭狩獵,多吃一些也是應該的。

不過當小石頭也捧著個比他的大腦袋還要大一圈的盆若無其事的過來時,唐寧就看不懂了。

“你能吃完嗎?”

“怎麼吃不完啊?能不能不要總是把我當小孩子看!”

唐寧無奈,只好把菜汁澆在小石頭的盆裡。

牛嬸笑呵呵的吃著,一句話也不說。李子唏哩呼嚕的吃了兩口墊了下肚子,就端著灶臺上的另一碗,舉著小木勺顛顛的跑回老李頭家裡面去了。

牛三扒拉兩口之後,嘆了口氣,端著盆說道:“都說一樣米養百樣人,以前我還不信。自打見了寧哥兒之後,我才知道有些人註定就是能當大官的。

一碗野菜糊糊,都能讓我覺得跟食肆裡的飯菜沒什麼區別,就這份本事,到哪兒不是受人追捧?”

牛嬸看了眼莫名其妙的唐寧,也笑道:“關鍵是啊,這孩子本身就是個講究人。沒看他從來都不喝咱們直接打回來的水,總要放在鍋裡燒開了他才肯喝麼?咱們家,就數他沒拉過肚子。”

“牛嬸!侄兒早就跟您說過不能喝生水!是您自己偏要喝,家裡沒人聽我的!”

“好好好,嬸嬸不對,以後咱們家喝水前,一定要燒開好不好?”

唐寧拎著兩個空空如也的水桶走了,牛嬸的每一句話都像是在嘲諷自己,雖然知道牛嬸沒那個意思,但落在唐寧耳朵裡面還是怪怪的。

來到了小溪的邊上,唐寧突然省起,這條小溪就是自己從老虎手底下脫險的小溪。

要不,沿著這條小溪回去看看,看看自己剛剛到的地方,有沒有出現回家的路?

這個念頭一生出來就如同春天的野草瘋狂的在唐寧腦海中生長,無論如何都揮之不去。即便是那隻兇狠的老虎,和那頭大狗熊,也無法讓這個想法灰飛煙滅。

不知不覺的,唐寧發現自己已經開始挪動腳步了。回家的慾望是如此強烈,這已經是他身體的本能了。無數個夜晚,唐寧坐在屋外的木墩上一邊流淚一邊望著天空中的月亮,心中想的可不就是回家麼?

胡思亂想間,唐寧已經走回了最初被獵戶撿到的地方。這讓他有些驚訝,根據獵戶的說法,這裡離村子至少有兩裡地,甚至更遠,自己這麼一會兒,就走到這兒來了?

脫下衣服團成一個團,奮力將其丟到對岸,然後自己拎著兩個水桶下了水。

這次沒有老虎在屁股後頭虎視眈眈,唐寧就愜意了許多。

炎炎酷暑之下,這條小溪的水算不上冰冷,但還能在這悶熱的天氣中為唐寧帶來一絲涼意。唐寧踮著腳尖過了溪,發現自己已經長高了一些。之前溪水是沒過他下巴的,現在已經在他的下巴尖上了。

若是這樣的話,自己今年身體的年齡,就是十六歲了。到了十六歲,唐寧的個頭才會猛然竄起來。十八歲那年,他已經成了個一米八的大個小夥了。

到了對岸,唐寧有些緊張,天知道那位山大王,會不會又突然找上自己。把身上的水漬甩掉,又用褲子擦了擦。但腦後的馬尾末梢卻因為沾了水,而貼在唐寧後背上不肯離去。唐寧伸手把馬尾攏好,然後將衣服披在身上。把兩個水桶留在原地,就深吸了一口氣,朝前方走去。

無論如何總是要看一眼的,就算是沒有,也是絕了自己的念想。

一群野豬撒著歡從唐寧前方不遠處跑過,一隻兔子站直身子,兩隻耳朵豎的高高的,謹慎的望著唐寧。不遠處還有一兩頭梅花鹿,也在用警惕的目光打量著唐寧這個外來者。

唐寧沒有停下腳步,他看到了之前躲避狗熊的那棵樹,想到那天滿地的螞蟥,唐寧頭皮都發炸,趕忙往前走。

不多時,唐寧就來到了自己落入這個世界的地方,四處打量,唐寧失望的沒有發現那扇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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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沒有,那就不強求了,之所以一定要來看一眼,也是為了打消自己妄想回家的這個念頭。

慘笑一聲,唐寧轉身離去,但他的目光,卻無意間瞥到了林子中的一角飛簷。

唐寧的心砰砰的跳了起來。

上一次可能是因為狗熊追著自己,所以自己沒有注意到。這一次,唐寧揉了揉眼睛仔細的望過去,那一角飛簷,絕對是一間茅屋不會有錯。

要不要去看看呢?唐寧有些猶豫。

按照牛三的話來說,唐寧腳下的這片地界,是連野獸都不敢大搖大擺往裡走的地方。這山中猛獸成群,他曾經在溪水對岸觀察過,光是來汲水的老虎,就不止兩頭。

所以牛三從來都是在對岸狩獵,這邊倒是從不曾踏足。

唐寧害怕自己耽誤的太久了,會被老虎聞著味道尋過來。但是好奇心又作祟的厲害,唐寧很想知道,是什麼人能夠居住在這種地方。

茅屋和逃戶村子裡面的茅屋結構差不多,都是由石塊壘成底座和牆壁,頂上橫放著幾個木樑,屋子的四角,用四根高高的木樁來支撐。

只不過這一戶牆壁上的石塊,要比逃戶村子裡面所有茅屋的牆壁都要平整。雖然大小仍是不一,但已經有了種磚塊的感覺。

看上去也是一個講究人。唐寧看著茅屋外面想道。

沒急著進去,先繞著屋子走了一圈,唐寧發現在茅屋後面,還有一塊小型的耕地。這一點又跟逃戶村子很像,說不定這裡的主人家也是個逃戶。

耕地裡面沒有任何的作物,鋤頭放在一旁,也和牆角結了蛛網。這代表主人家已經許久不曾耕地了,而這又意味著主人家早就不在這裡生活了。

對於逃戶來說,自己的耕地是至關重要的。他們主要的食物來源,除了打獵和野果野菜之外,就是這些地裡收穫的糧食。一個不去耕地的逃戶,和死了沒什麼區別——當然,牛三這種天天都能獵到東西的人除外。村子裡面其他的逃戶,不也是老老實實的耕地麼?

想到這,唐寧就繞到茅屋前,敲了敲門以示敬意,便準備直接進去看看這戶人家裡面是怎麼樣的。

沒成想,彎曲的指關節剛剛碰到這扇柳條編織而成的小門,就一下子把門給碰開了。吱呀一聲,唐寧見到裡面的場景後,慘叫一聲跌坐在地上。

一架骷髏靠在正對著大門的屋牆上,軀體被他身上穿著的長袍遮蓋,而骷髏頭上兩個空洞洞的眼窩直直的注視著大門的方向。

這也太嚇人了!唐寧滿身的冷汗。不過除了這架骷髏之外,唐寧還注意到了些別的東西。

比如擺放在屋子裡的一張小桌,桌子上落滿灰塵的紙張,和一個結滿了蛛網的筆筒。

這個發現讓唐寧驚喜莫名。前不久才對牛嬸撒了謊,說自己跟師父生活在山裡面。這個說法用來騙牛三騙牛嬸沒問題,但是如果自己以後出了山,這個說法就騙不過那些聰明人了。

這座小茅屋,簡直就是在自己瞌睡時送來的枕頭。不關這個屋子裡以前住的人是誰,也不管他是好人還是壞人,從這一刻起,他就是唐寧的師父,誰說不是跟誰急。

唐寧深吸了一口氣,跪倒在地大聲道:“師父在上,受徒兒一拜!”隨後就砰砰砰磕了三個響頭。

骷髏頭從骷髏的身體上滾了下來,在唐寧驚恐的目光下,骨碌碌的滾到了唐寧身下。那對空洞洞的眼睛看著唐寧,這讓唐寧突然有一種一個仙風道骨的老人,笑吟吟看著自己的感覺。

既然已經是自己的師父了,就不能讓師父的遺骸繼續暴露在空氣中。唐寧拿著屋後的鋤頭,在屋子前面挖了個坑,又小心翼翼的把師父的遺骨放進了坑裡。

不過這個過程是非常艱難的。天知道師父他老人家故去多久了,剛一碰,身子就嘩啦一聲碎了一片。

唐寧沒系統的學過醫,對人體骨骼這方面不是很瞭解。只能大致拼出來一個人的形狀,至於胳膊是不是被放到了大腿上,想來師父他老人家也不會太在意,反正都是自己的物件,放在哪兒不是一樣用呢?

埋葬好師父,擦了擦額頭上的汗水,唐寧只覺得一陣燥熱。還好的一點是這個茅屋左右都在樹蔭下面,毒辣的太陽照不進來,偶爾吹過一陣微風,也能稍微感到些涼爽。

屋子裡已經沒什麼其他的東西了,一袋白米所剩無幾,就是剩下的那些也已經爬滿了米蟲。唐寧嘆了口氣,伸手把桌子最頂端落滿了灰塵的紙拿了起來。

深吸一口氣將上面的灰塵吹乾,唐寧來到屋外面,仔細辨認著上面的豪邁奔放字跡,看了半天,唐寧的腦門子上又往下淌汗了,這或許就是傳說的狂草,滿滿一張紙竟然大部分都不認得。

唯一認得的一句便是:

“澤無水君子致命以遂志。”唐寧輕輕念著這句話,心中困惑不已。

大宋奸臣

乃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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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唐寧逃戶自己茅屋師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