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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兩分鐘,和劉老師一起學《論語》:信近於義

由 笑笑不鬱悶 發表于 人文2023-01-11

簡介爭議最大的在於最後一句“因不失其親,亦可宗也”,如果把“因”譯作依靠,就會出現“依靠可以親近的人”,顯然無意義,也有說是“不失去親和力”,模糊得很,甚至有說“因”是“姻”作為一種聯姻的標準,此說過專,與信、恭等普遍性的說法前後不一

信近於義的義什麼意思

【原文】

有子曰:“信近於義,言可復也;恭近於禮,遠恥辱也;因不失其親,亦可宗也。”

每天兩分鐘,和劉老師一起學《論語》:信近於義

【譯文】

有子說:“為人守信要符合義,說過的話才能踐約;待人恭敬要符合於禮,這樣才能避免被羞辱;因其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拋棄自己的親人,這樣的人也就可以依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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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評】

守信,固然是美德,但不根據情況改變而死守,則不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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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

“信近於義,言可復也”,孔子雖然非常強調“信”的作用,但並不認為一味地守信是正確的,他認為,為人守信固然不錯,“言必信,行必果,硜硜然小人哉!”(13。20),但不講究時宜地守信,只能是“匹夫匹婦之為諒也”(14。17),所以,守信必須要符合義,如孟子說“大人者,言不必信,行不必果,惟義所在。”合乎時宜才能把說過的話去踐約。“恭近於禮,遠恥辱也”,說的是待人恭敬,看上去有些卑下,如果這樣做不符合禮,就會招致別人的羞辱;爭議最大的在於最後一句“因不失其親,亦可宗也”,如果把“因”譯作依靠,就會出現“依靠可以親近的人”,顯然無意義,也有說是“不失去親和力”,模糊得很,甚至有說“因”是“姻”作為一種聯姻的標準,此說過專,與信、恭等普遍性的說法前後不一。私以為,“因”,尚不如譯成因果關係,將“不失其親”作為“可宗”的原因,如《禮記》卷11《檀弓下》記載“丘聞之:親者毋失其為親也,故者毋失其為故也。”因為這個人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拋棄自己的親人,所以才值得尊敬,可以依靠,此義雖無人這樣理解,但在邏輯上至少能夠“說得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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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解】

①近:接近、符合的意思。

②義:義是儒家的倫理範疇。是指思想和行為符合一定的標準。這個標準就是“禮”。

③復:實踐的意思。朱熹《集註》雲:復,踐言也。”

④遠:音yuàn,動詞,使動用法,使之遠離的意思,此外亦可以譯為避免。

⑤因:依靠、憑藉。一說因應寫作姻,但從上下文看似有不妥之處。

⑥宗:主、可靠,一般解釋為“尊敬”似有不妥之處。

Tags:守信符合其親近於依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