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人文

老人借房給重孫上學孫子拒還,判了

由 法制現場 發表于 人文2022-12-28

簡介現沈奶奶將二人訴至槐蔭法院,主張當初過戶房子是為了配合二人的孩子小方(沈奶奶重孫)上學,並非將房子贈與二人,二人也承諾給孩子辦完入學就將房子還給沈奶奶,但後來一直不配合轉移登記房產,故請求法院判令雙方簽訂的《贈與合同》無效,被告協助原告將案

老人都希望幾個孫子

學區房是孩子上學的重要環節,

現實生活中,

經常有老人為了孫輩落戶上學

而將自己所有的房產過戶到孫輩的父母名下。

這也導致家庭成員之間

出現了一些矛盾。

老人借房給重孫上學孫子拒還,判了

老人借房給重孫上學孫子拒還,判了

近日在山東濟南,

槐蔭區人民法院就審理了一起案件。

我們一起往下看

↓↓↓

老人借房給重孫上學孫子拒還

沈奶奶與方爺爺系夫妻,二人育有一子方貴,一女方琴,方爺爺於2010年去世。2016年,沈奶奶與方爺爺共有的房屋拆遷,分給沈奶奶安置房屋一套,安置協議記載被拆遷人為沈奶奶。

2020年,沈奶奶作為贈與人,方傑(方貴之子)、秦琦(方傑之妻)作為受贈人,雙方在不動產登記部門,簽訂《贈與合同》一份,載明沈奶奶將案涉安置房屋贈與方傑、秦琦二人,並將案涉房屋登記在該二人名下。

現沈

奶奶將二人訴至槐蔭法院,主張當初過戶房子是為了配合二人的孩子小方(沈奶奶重孫)上學,並非將房子贈與二人

,二人也承諾給孩子辦完入學就將房子還給沈奶奶,但後來一直不配合轉移登記房產,故請求法院判令雙方簽訂的《贈與合同》無效,被告協助原告將案涉房屋轉移登記至原告名下。

老人借房給重孫上學孫子拒還,判了

兩被告共同辯稱,自己一直在照顧原告,

原告贈與房產是因為希望二人繼續照顧她,並非因為孩子上學,雙方之間的

《贈與合同》真實有效

法院判決

本案的爭議焦點是:

原被告之間的《贈與合同》是否真實有效?

法院結合調查結果及證人證言認為雙方不存在真實的贈與合同關係,涉案安置房是沈奶奶與丈夫夫妻雙方共有財產,其丈夫去世後,相關繼承人對該房屋均享有權利。沈奶奶自行將房子過戶系無權處分。最終,槐蔭法院依法判決支援了沈奶奶的訴訟請求。

老人借房給重孫上學孫子拒還,判了

網友評論

老人借房給重孫上學孫子拒還,判了

老人借房給重孫上學孫子拒還,判了

老人借房給重孫上學孫子拒還,判了

對於此事,

你怎麼看?

【來源:汕頭政法】

宣告:轉載此文是出於傳遞更多資訊之目的。若有來源標註錯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作者持權屬證明與本網聯絡,我們將及時更正、刪除,謝謝。 郵箱地址:newmedia@xxcb。cn

Tags:贈與奶奶二人房屋上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