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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你基金”不宜一清了之

由 中國經濟網 發表于 人文2022-12-03

簡介從行業的慣例來看,“迷你基金”的處置手段一般包括清盤、轉型、持續營銷等方式,但隨著監管政策趨嚴,直接將產品清盤似乎成了基金公司較為普遍的選擇

以一清十方法是什麼

近日,又有多家公募基金公司釋出公告,因旗下某隻基金資產淨值連續低於5000萬元,根據合同約定對該只基金產品進行清算並終止基金合同。今年以來,清盤基金的數量已經超過百隻,並且其中大多數為這類“迷你基金”。

所謂“迷你基金”,通常是指資產規模低於5000萬元的基金產品,而5000萬元也是監管劃定的“警戒線”。根據監管規定,基金合同生效後,連續20個工作日出現基金份額持有人數量不滿200人或者基金資產淨值低於5000萬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定期報告中予以披露;連續60個工作日出現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向證監會報告並提出解決方案,如轉換運作方式、與其他基金合併或者終止基金合同等,並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進行表決。

漸多的“迷你基金”已經引起了監管部門的關注。近期,監管部門要求基金公司在上報新基金時,需要提供“迷你基金”情況說明、解決方案以及解決時間點,若解決方案中提到持續營銷,還需要提供切實可行的措施。可見,妥善處置好“迷你基金”問題已成行業的當務之急。

在我國公募基金行業高速發展的背景下,“迷你基金”的出現一方面是市場優勝劣汰的結果。如果產品業績不佳,自然會遭到投資者“用腳投票”,贖回老基金購買新基金。特別是在今年A股市場大幅震盪的背景下,大部分基金產品出現回撥,一旦產品淨值跌出投資者的預期,很容易引發贖回。因此,公募基金市場中出現一定數量的迷你基金,只要比例不是顯著偏離正常範圍,還是符合市場發展規律的。

另一方面,部分公募基金公司在利益驅動下盲目發行新產品,並透過各類方式保住“迷你基金”的“殼”資源。道理其實很簡單,產品多了就有機會帶來更多的管理費收入,不妨讓“迷你基金”一直“迷你”下去。資料顯示,截至今年二季度末,公募基金產品總數量已突破1萬隻,但其中規模不足5000萬元的就有近千隻,還有近200只規模不足1000萬元,顯然“迷你基金”數量居高不下不單純是客觀因素造成的。

從行業的慣例來看,“迷你基金”的處置手段一般包括清盤、轉型、持續營銷等方式,但隨著監管政策趨嚴,直接將產品清盤似乎成了基金公司較為普遍的選擇。但需注意的是,處置“迷你基金”還是應該結合各家公司自身的實際情況,如果都簡單地採取“一清了之”的清盤方式,顯然是對投資者的不負責任,對公募基金市場的公信力也會造成影響。

對於大型公募基金公司而言,在公司團隊有精力、配套投研能力有保障的情況下,可以選擇一些績優“迷你基金”產品繼續透過加強投研和營銷,做深做強。而對於中小基金公司,本身資源有限,不如重“精”不重“多”,做好拳頭產品。因為說到底,只有那些業績優、回報佳的產品,才會受到投資者的長期青睞,也才有利於公司品牌塑造、加快公司成長。

此外,監管部門也應完善對“迷你基金”的處置引導。對於旗下“迷你基金”長期置之不管的公司,可以考慮暫緩對其新基金產品的稽核;對於長期無法回報投資者的“迷你基金”產品,考慮在一定情況下強制清盤。對於業績尚可的產品,監管可以給予一定的政策延長期,讓其有充分的時間發展壯大。總而言之,處置“迷你基金”始終要把保護好投資者權益放在第一位。(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馬春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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