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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初私家修史舉例

由 善本古籍 發表于 人文2021-12-07

簡介孫逢奇《甲申大難錄》、傅維鱗《明書》、吳偉業《綏寇紀略》、錢士馨《甲申傳信錄》、談遷《國榷》、張岱《石匱書》、谷應泰《明史紀事本末》、莊廷釒龍《明史紀略》、計六奇《明季北略》、《明季南略》、查繼佐《罪惟錄》等等,都是當時有影響的私修明史著述

敗國亡傢什麼意思

清初私家修史舉例

在清初顧(炎武)、黃(宗羲)、王(夫之)三位“大師”倡導的“經世致用”風氣推動下,清初史學出現了活躍和繁榮的局面。梁啟超說:清初諸師“皆治史學,欲以為經世之用”,“於宗社之變,類含隱痛,志圖匡復,故好研究古今史蹟成敗,地理厄塞,以及其他經世之務”。[1]因而史家備出、史學著述不斷湧現。

順治、康熙、雍正三朝約100年間,私修史學的成就主要集中在四個方面:一是明史纂修,二是輿地著述,三是古史編寫,四是史表補修。四者之中,以明史纂修最為突出,最能體現其間的史學特點與成就。

一、明史纂修

清初私家修史舉例

自順治元年(1644)清朝入主中原,至康熙十八年(1679)徵集50名“博學鴻儒”入選翰林院編修《明史》的35年間,官修明史沒有絲毫進展,卻出現了一個私修明史的浪潮。孫逢奇《甲申大難錄》、傅維鱗《明書》、吳偉業《綏寇紀略》、錢士馨《甲申傳信錄》、談遷《國榷》、張岱《石匱書》、谷應泰《明史紀事本末》、莊廷釒龍《明史紀略》、計六奇《明季北略》、《明季南略》、查繼佐《罪惟錄》等等,都是當時有影響的私修明史著述。康熙四年,清廷重開史館,徵集史料,於是又有一些私修明史推出,除上述《明季南北略》外,黃宗羲《明儒學案》、王夫之《永曆實錄》等都在此間完成。這股私修明史的浪潮,與“國可滅史不可滅”的遺民心態有直接關係,其中自然亦多包含“以史經世”的意思。

自康熙十八年詔修明史至康熙末年,私修讓位於官修。明末遺舊中部分著名史家,如萬斯同、潘耒等,以私人身份進入官修明史行列。康熙五十年“南山集案”後,不再有人私修明史了。

1.明遺民著述

清初私修明史,明末遺民是一支基本撰著隊伍。他們“守志不屈,身雖隱而心不死,至事不可為,發憤著書,欲託空文以見志。[2]”以下,就《國榷》、《石匱書》、《罪惟錄》等三部有代表性的明史著述加以介紹。

1)談遷《國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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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遷(1593-1657),字孺木,號觀若,自稱“江左遺民”,海寧棗林(今屬浙江)人。據天啟丙寅三月自序,知《國榷》始纂於天啟元年(1621),至天啟六年(1626)初稿已成。其自序雲:“竊感明史而痛之,屢欲振筆,輒自慚怒臂,不敢稱述。間窺諸家編年,於訛陋膚冗者,妄有所損益。”

順治二年(1645),《國榷》續成崇禎、弘光兩朝史事。至此,已是“六易其稿,匯至百卷”。不幸的是,順治四年(1647)八月,書稿被盜。在心力殫竭的情況下,談遷決心再纂,順治八年完成第二稿。十年,攜稿至京,訪問明朝降官、皇親、太監以及公侯門客,蒐集口述遺聞。同時,參閱著名藏書家曾溶、吳偉業、霍達等藏書以及事涉明史的未刊手稿,一再修改、訂正。談遷卒後,書稿流落。至近代方有稍為完整的抄本,20世紀50年代經張宗祥整理為今本《國榷》,由古籍出版社於1958年出版。

《國榷》全書108卷,按年、月、日紀事,起元文宗天曆元年戊辰九月,迄弘光元年乙酉五月。從“義例”可見其取材原則、編纂方法。首先,“義例”明確書名的解釋:“橫木水上曰榷。漢武帝榷商稅,今以榷史,義無所短長也。事辭道法,句榷而字衡之。”即對眾多的史料要“榷而取之”,寫出一代明史。

取材基本原則是“遍考群籍,歸本於實錄”。採取“人與書當參觀”的基本方法:“其人而賢,書可多采;否則間徵一二,毋或輕徇。”“文獻不足徵,則闕疑傳信。”對於稱謂,主張“特如本稱,庶明履歷”,明確表示“不以成敗責一時敵國”,如對元末漢陳友諒、吳張士誠、夏明玉珍等人的稱謂可證這樣的原則,既使其書成為《明實錄》的提綱或索引,又對《明實錄》作有多處考訂,因而在與其他史籍參互考訂中形成了其特有的價值。全書的編纂,“事辭道法,句權而字衡之,大抵寧潔毋靡,寧塞毋猥,寧裁毋贅。”敘事中間有議論,或引他人曰,或作“談遷曰”,或先引他人之說後再作“談遷曰”。

《國榷》一書的突出特點在於比《明太祖實錄》、《明史》某些紀事更具真實性,具有較高的史料價值。《明太祖實錄》三次改修,於功臣之死,往往書卒不書因;建文朝事以洪武紀年,有礙成祖者悉加裁革,《國榷》則對太祖殺戮功臣、忌諱莫深的建文朝史事等,都如實記錄,恢復建文年號。對武宗的荒淫、神宗的貪婪等,亦多有揭露。尤其是清代先世建州女真部,崛起於明永樂年間,設立建州三衛,“有所徵調,聞命即從,無敢違期”[3]。而清修《明史》諱言清代先祖出於明朝統轄,對建州史蹟諱莫如深,《國榷》不僅記建州諸衛興起、奴兒干都司建立,而且詳紀指揮使猛哥帖木兒到努爾哈赤各衛首領的承襲更代,史料頗具價值,填補了《明史》紀事中這一段的空白。

《國榷》脫稿後未作仔細複核,前後內容失於照應,同一事前後敘述不一,甚而張冠李戴、畫蛇添足,且記災異祥瑞過繁等,是其明顯缺點。但其宏富的內容,所體現的堅實功力,為古今所稱譽。黃宗羲稱其“按實編年,不炫文彩”,“詳贍博辨,足資考證”[4]。白壽彝先生稱《國榷》在中國史學史上,“是編年體斷代史中的鉅著”。

2)張岱《石匱書》、《石匱書後集》

張岱(1597-約1689),字宗子、陶庵,號石公、蝶庵居士,浙江山陰(今紹興)人。明亡,避亂剡溪山中,著有多種史書。其中《石匱書》與《石匱書後集》是其寄寓故國情懷和民族氣節的明史著述。

張岱對有明一代“國史失誣,家史失諛,野史失臆,故以二百八十二年總成一誣妄之世界”[5]的狀況非常痛心,決心還歷史本來面目。因以遍發《徵修明史檄》,希望同道“共期倒篋,各出搜遺”[6]。時在崇禎元年(1628),亦其纂修之始。崇禎十七年,國破家亡,攜其副本,屏跡深山,“又研究十年,而甫能成帙”[7],順治十一年(1654)書成,名曰《石匱書》。清初邵廷采比作宋朝滅亡之後鄭所南撰《鐵函心史》:“沉淫於有明一代紀傳,名曰《石匱書》。以擬鄭思肖之鐵函心史也。至於興廢存亡之際,孤臣貞士之操,未嘗不感慨流連隕涕,三致意也。”[8]

《石匱書》220卷,上起洪武,下迄天啟末年,分為本記、志(有天文、地理、禮樂、科目、百官、河渠、刑名、兵革、馬政、鹽法、漕運、藝文諸目。)、世家、列傳(有循吏、獨行、行人、儒林、文苑、妙藝、方技、隱逸、名宦、宦者、勝國遺臣、盜賊、兀良哈、朵顏三衛、朝貢各國。),屬紀傳體明史。該書著述嚴謹,《自序》稱“事必求真,語必務確,五易其稿,九正其訛,稍有未核,寧闕勿書”,而且“不顧世情,復無忌諱”,在東林黨普遍受到士流擁戴的情形下,指出朋黨之害,認為以“道學”、“聲氣”相標榜的東林黨負有“敗國亡家”之責,招致“恨不擁戴東林,恐不合時宜”[9]之非議。

志和類傳前後大多有總論和附論,末以“石匱書曰”為評論。《科目志》總論雲:“諸體之難,無過制義。蓋以鏤刻學究之肝腸,亦用以銷磨豪傑之志氣者也。……人一習八股,則心不得不細,氣不得不卑,眼界不得不小,意味不得不酸,形狀不得不寒,肝腸不得不腐。……自洪武以來,行之二百八十二年,高皇帝以之大誤舉子,而舉子效而尤之,用以大誤國家。……八股一日不廢,則天下一日猶不得太平也。”

嚴謹的撰史態度和闕疑求真的精神,使其為時人稱讚,雲“當今史家,無逾陶庵”[10]。邵廷采將其與談遷《國榷》並稱:“明季稗史雖多,而心思漏脫,體裁未備,不過偶記聞見,罕有全書。惟談遷編年,張岱列傳,兩傢俱有本末。”[11]溫瑞臨《南疆逸史》亦稱“兩家體裁較他稗史獨完具,而岱、遷於君臣朋友之間,天性篤至,其著書也徵實覆核,不矜奇門,文以作者自居,故儒林尚之。”

張岱初修《石匱書》,因崇禎朝無實錄和起居注,材料不全,所以止天啟。他在寫給友人的信中稱:“弟向修明書,止至天啟,以崇禎朝既無實錄,又失起居,六朝章奏,闖賊之亂,盡化灰燼。草野私書,又非信史,是以遲遲以待論定。”[12]康熙初年,谷應泰提督浙江學政,邀其參修《明史紀事本末》,得以利用谷氏所藏崇禎朝實錄、邸鈔等文獻,續成《石匱書後集》63卷。

《石匱書後集》63卷,分本紀、世家、列傳、。體例如《石匱書》,每卷卷末均有“石匱書曰”。

該書不只記載崇禎一朝事蹟,“甲申之難”後南明弘光福王、隆武唐王、監國魯王、以及永曆桂王,均入卷5世家。書中這樣表示:“《石匱書》曰:甲申變後,臣子為明立福、立魯、立唐、立桂,不久旋亡,竟有何益?然宗社一日尚在,則人心一日不死。”[13]其他卷中凡均涉南明之事,都極力表彰明季忠義。

3)查繼佐《罪惟錄》

查繼佐(1601—1676),字儼璜,號與齋,又號左尹,自號東山鈞史。浙江海寧人。崇禎六年(1633)舉人。明亡後,避地浙東,參與魯王抗清鬥爭。魯王政權覆亡後,隱居海寧硤石東山萬石窩,從事著述。晚年於杭州鐵冶嶺建敬修堂講學,從學者眾,人稱敬修先生。有《罪惟錄》、《魯春秋》、《東山國語》、《國壽錄》、《敬修堂釣業》等著述。

《罪惟錄》自序稱“始於甲申”(順治元年,1644),似避莊廷釒龍史案,實當始於順治十二年“講學敬修堂”之日。[14]康熙十四年全書最後告成。幾經流轉,只有吳興嘉業堂收藏手稿本流傳。1931年張宗祥據此補正,1936年由商務印書館編入《四部叢刊三編》,1986年浙江古籍出版社刊行校點本。

《罪惟錄》原稱《明書》,取“獲罪惟錄書”之意,遂有此名。為紀傳體明史,每卷卷前有總論,卷後有“論曰”。原無目錄,分卷各異。《四部叢刊三編》本,分本紀、志、列傳,合子目共102卷。浙江古籍出版社1986年校點本。分本紀、志、列傳,合子卷共100卷。

《罪惟錄》取材廣泛,參閱了明代實錄、南京太常寺志、大臣奏疏、官方邸報等史料,還廣搜各類“野乘”,如鄭曉《吾學編》、陳建《皇明資治通紀》、王世貞《弇山堂別集》、朱國禎《皇明史概》等明人私修著述。許多史料來源於作者的採訪和實地考察,如明清之際戰亂,查繼佐便設法訪得吳興吳大雍所藏崇禎邸報。順治年間,他又前往北京考證甲申史實。為詳細瞭解南方抗清經過,他還南下閩廣,會晤張壕、尹佑民,以佐證張家玉南海抗清之事。而其中所載明末農民起義均田免賦政策[15],郝永忠、劉體純“鄖陽十三營”,擁立韓王,建號定武的抗清17年的事蹟,均為研究明末歷史的重要資料。

體例編排上,志分31類,為天文、歷、五行、冠服、藝文、地理、禮、樂、土田、貢賦、屯田、九邊、河渠、漕、班爵、陵、經筵、科舉、直閣、兵、刑法、典牧、茶法、錦衣、宗藩、學校、職官、將作、鹽法、錢法、數。其突出特點是“意欲合表、志”。查繼佐解釋說:“自大司馬紀傳而外,始以志並列於書與表,顧志與書、表無分義,似難專名。後世史家往往惡循是例,遂無為追原其故者。”他認為,以往史書列表為“考定歲月”,後世史家不知“追原其故”,只是“惡循是例”,不過“因其體工”而列於編寫體例中。在考察了歷代史家作表得失後,決定將“書與表,則全合之於志”[16]。如《直閣志》與《明史·七卿年表》有許多相似處,易於翻檢查閱,還詳錄了明代典制沿革、發展變化的經過。

列傳的最大特色是以類相從,以事立傳。除祖禰、皇后、皇太子、諸王等傳外,元、明之際龍鳳政權、割據群雄、故舊遺臣、從龍功臣等,分屬“翼運王國列傳”、“衡運諸國列傳”、“逸運外臣列傳”、“啟運諸臣列傳”。另有抗運、理學、經濟、致命、諫議、諷諭、清介、乘時、循謹、文史、武略、荒節、播匿、隱逸、俠烈、獨行、庸誤、方外、藝術、閨懿、宦寺、奸壬、叛逆、諸臣逸傳、外藩、蠻苗、勝國、外國,共36類。許多門類,如“荒節”、“乘時”、“庸誤”等為其首創。“閨懿列傳”下又細分宗室、女貞、婦烈、婦孝、婦白冤、婦死寇烈、文詞、男裝、女不入教坊、妾義、教坊、色目等子目。載述之細,可稱無匹。

值得注意的是,《罪惟錄》卷32有“外志”一類,包括“列朝帝紀逸”、“嬪妃逸”(附外戚)、“諸王傳逸”、“大事逸”、“列朝屬彝封爵”、“諸臣傳逸”、“列朝諸臣詩歌逸”、“議論逸”、“謠諷存”、“夢兆”、“因果”、“妖歷”12篇。其《外志總論》雲:“外雲者,非外也,以輔內也,以參內也,以實內也,以證內也。”從這些篇章和作者的意圖分析,所謂“外”者,即是“內”的補充和參證。作者認為,以下數條應當收入“外志”:“內有存體之格,如事屑而不登,筆勞而或缺,輔之乃始稱備;內有該收之情,如此是而彼非,前得而後失,參之乃始見的;內有舉端之法,如特書而未詳其委,據事而未察其微,在附見而事當為之始末。在小節而議確有網維,實之乃始稱成書;內有矜嘉之隱,如全瑜而姑漏其瑕,節可而溢加之譽,失交而猶有可原之情,偶誤而卒有難逭之罪,證之乃始雲定案。至於傳聞側見,即未必果真,是在尚論者虛心衡之,以成一是。”

《罪惟錄》史論以“總論”和“論曰”題引,“總論”冠於各《志》和一些類傳卷前,概述其基本內容。“論曰”則收於每卷後。如《宦寺列傳》“總論”敘述有明一代宦官地位演變及各朝宦官政策得失。具體個人,又有分論。“總論”與“論曰”相互呼應,展現史事的共性和個性。對人物的評價,書中提出“持理而參以時勢、予奪、疑信之故,乃可以論人矣”[17]的標準。

繆荃孫評其書曰:“列傳分門別類,蹈馬令《南唐書》之失,又喜說乩夢,談徵應,惟恐不奇,覺有做詭之氣,陽非史氏之正宗也。”[18]

2.南明史編纂

1)計六奇《明季北略》與《明季南略》

清初私家修史舉例

計六奇(1622一?),字用賓,號天節子,別號九峰居士,江蘇無錫人。幼年家貧,19歲隨岳父杭濟之就讀於洛社,21歲在母舅胡時忠家讀書,為邑諸生。明亡後,授館為生。順治六年、十一年先後於江陰和鎮江應鄉試未第。國變的慘痛經歷、清軍的掠奪與屠殺、兩次考場的失意、抗清鬥爭的此起彼伏,令之百感交集,遂決意於著述。傳世著述有《粵滇紀聞》10卷,《南京紀略》、《金壇獄案》、《辛丑紀聞》各1卷,而以《明季北略》和《明季南略》為其畢生心血的代表作。

《明季北略》24卷,序稱“上自神宗乙未,下迨思宗甲申,凡五十年,分二十四卷,題曰《北略》”,記述晚明30年間史事,“國家之興廢、賢奸之用舍、用兵之始末、徵餉之絀盈,概可見矣。”

《明季南略》16卷,序稱“予編《南略》一書,始於甲申五月,止於康熙乙巳凡二十餘年事,分十六卷。雖敘次不倫,見聞各異,而筆之所至,雅俗兼收,有明之微緒餘燼,皆畢於是矣。”

書雖分為兩部,撰寫卻是同時進行的。自稱“康熙午未申酉之際,作南、北略兩書,具草五百餘篇” [19]。所謂“康熙午未申酉之際”,即康熙五、六、七、八年(1666—1669),兩書序均寫於康熙十年季冬。康熙年間即有活字刻本,為海鹽朱氏所藏。嘉慶、道光年間,又有北京琉璃廠半松居士木活字本。光緒十三年(1887),有上海圖書整合印刷局刊行的石印巾箱本。民國年間,有商務印書館《國學叢書》本。杭州大學圖書館藏舊抄本,《北略》多建州之始、東夷大略、遼彝新志等25篇,即所謂“上自神宗乙未”者,為避滿洲之諱而刪略。《南略》16卷,與刻本不同者尤繁,故有作18卷者。1984年,中華書局出版點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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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書資料來源廣泛,標明出處的史籍就有《野乘》、《野記》、《遺聞》、《國難錄》、《史略》、《甲乙史》、《倖存錄》、《無錫記》、《無錫實錄》、《江陰野史》、《閩事紀略》、《安龍紀事》、《粵事記》等不下70餘種。此外,有包括邸報、邸抄、討逆單等資料及其表弟胡鴻儀提供的家藏資料。除收集大量的文獻資料外,作者還實地調查,察看重大事件的遺蹟,瞭解事實真相。作者親身經歷和採訪痕跡隨處可見,如“蘇人口述”、“難民口述”、“有自京中來者雲”等。

兩書編纂特點:編年為綱,雜以紀事本末、傳記形式。各卷以年代標註,按年分事記述,但“編年不編月”[20]。如《北略》卷1題為“萬曆二十三年乙未始至四十八年庚申止”,之所以始自萬曆二十三年,作者於《北略總說》中雲:“而獨始於二十三年者,見皇清封建之始,繼明之天下已有其人矣。”[21]其下列“建州之始”、“清朝建元”、“蕭子玉偽稱都督”、“楊嗣昌奏歲飢”、“紅丸一案”等18個專題,其餘各卷相同。最末卷為“五朝大事總論”,下分“國運盛衰”、“門戶大略”、“門戶雜誌”、“東夷大略”、“東夷雜誌”、“流寇大略”、“北略總說”7目,多是作者觀點的闡發。這些事目中,多以事件為題,也有傳記、章奏、詩文。卷20對甲申事變極為關注,按日條記事實,如以“二十六乙卯”、“二十四癸丑”、“三十己未”、“二十八丁巳”、“初五日癸巳”、“初六日甲午”等標目。每卷幾乎都有“誌異”一目(卷1稱“紀異”),記星象變化和天災異象,謂“自古有國家者,一代之興,必有絕異之休祥者著於始;一代之亡,必有非常之災異兆於前”[22]。

《南略》與《北略》同,在紀年上,採取年號並存的方式,如卷3“弘光元年乙酉,即清朝順治二年,正月起至四月止”。末卷(第16卷)“甲午己亥等年野志”,自“張明正題詩金山”至“洪承疇傳”,分26題。李慈銘稱這種編纂方式“依年敘次,標目紛雜,全無體例”[23],梁啟超則肯定說:“計用賓(六奇)之《明季北略》、《明季南略》,用紀事本末體,組織頗善”[24]。這種將編年與紀事融合的方式,可以視為作者在史書編纂體例上的一種嘗試。

《南略自序》稱專意記錄“勝朝軼事,亡國遺聞”[25],內容多涉及晚明民變、民族關係,反映明清之際的社會鉅變,對研究明朝末年農民戰爭和明清之際民族鬥爭,均有重要參考價值。記述入清史事,《北略》82篇,《南略》209篇。清軍渡江南下,幾乎按日排比。

李慈銘舉《北略》最舛誤處,如袁崇煥之通敵、毛文龍之冤死、李明睿之主南遷,李國楨之殉節、懿安皇后之不肯就死、李自成有《詠蟹》七律等,但認為其書“大致詳核,可取者多”;《南略》所記多為親歷,“以聞見較親,故大端無誤”。[26]謝國楨則指出:“記明季農民起義史事,自成入京而後,按日記載,較他書為詳。著者生於明末,距甲申之際,為時不遠,或憑傳聞,或出於目睹,雖間有歪曲事實之處,然較後人追記之書,去實際彌遠者,猶可略存其真。”[27]

2)溫睿臨《南疆逸史》

溫睿臨,字鄰翼,又字令貽,號哂園,浙江烏程(今吳興)人。康熙四十四年舉人,與萬斯同相交甚密。萬斯同與修《明史》,溫瑞臨亦多所參論。《明史》以福王、唐王、桂王、魯王附入懷宗,“紀載寥寥,遺缺者多”,萬斯同因以鼓勵其趁史局大開,“已奉有各種野史悉行送部,不必以忌諱為嫌之令矣,採而輯之”,“專取三朝,成一外史”[28],即撰一部南明史。溫睿臨遂裒聚野史《綏寇紀略》等40餘種,排比纂次,參考萬斯同明末諸傳及徐秉義《明末忠烈記實》等“野史數十種”,在京師“薈蕞諸書”成《南疆逸史》。

《南疆逸史》名稱由來,書序作有明確解釋:“南疆逸史者何?紀弘光、隆武、永曆三朝遺事也。何以不言朝?不成朝也。何以謂之南疆?皆南土也,勢不及乎北也。”

由於輾轉傳抄,流傳下來的《南疆逸史》有多個版本,主要有20卷本、44卷本、30卷本和抄本56卷本。1959年,上海中華書局出版《南疆逸史》56卷本,包括《紀略》4卷,《列傳》52卷,為較好的一個本子。

《南疆逸史》是一部紀傳體南明史,《紀略》4卷,分弘光政權、隆武政權、永曆政權、魯王事蹟。稱“紀略”而不稱“本紀”,《凡例》這樣解釋:“首卷先紀略,不稱本紀者,避本朝也。其言略者,事固不得而詳也。”《列傳》52卷,撰寫約200人事蹟。其下為類傳,分作守土、死事、隱遁、逸士、義士、宗藩、武臣、雜傳、逆臣、奸佞10類。全書以南明年號紀年,“為記南明三朝史事最完備之書,體例亦頗詳瞻。雖亦有見聞失實之處,然其記載質實,如何騰蛟傳、郝永忠、劉體純藤溪之役,戰勝清軍等事,自較在清乾隆時禁網之後,後人追記刪改之書為善。”[29]

書序總結明代積弊有三:“一曰務虛名不採實用”,“二曰別流品不求真才”,“三曰爭浮文不念切效”。強調“積此三弊,敗亡不悟,則誤國之罪,豈得諉諸小人哉!餘所以每不禁掩卷而三嘆也!”因此,在思想內容上有以下一些特點:其一,“網羅散佚,搜抉殘蠹,上自朝廟大綱,事關興滅,下迨閭巷幽貞,誼存感諷,鹹紀其人,傳其事,具見其本末。”不僅保留了閻應元、吳應箕、瞿式耜、堵胤錫、何騰蛟、張同敞等抗清事蹟,而且保留了諸多編纂實錄、開科取士及日食、地震等文教、科技方面的史料[30]。其二,表彰忠義,序言稱:“當其時,坐而平章者,不乏道德譽望忠諒誠悃之儒,其捍禦邊圉綢繆外侮者,亦多英達敏煉,遺艱投大之材。”[31]其三,揭露朝政腐敗。對奸黨馬士英、阮大鉞、黃得功、劉良佐、高傑、劉澤清的四鎮兵等南明王朝的腐敗局面予以了深刻的揭露,指出:“邪人穢夫,蜂起用事,賣官鬻獄……賄賂公行;政日濁亂矣。”[32]“民之苦兵,甚於盜也!”[33]“自士英、大鋮以下諸人,直庸鄙淺陋狙獪之夫耳。遭逢亂世,挾柔闇之主,嗜財貪勢,樹怨叢詬,昏蔽瞀眩,甘心禍敗。”[34]

楊鳳苞跋其書“簡而有法”,“世稱信史。不特網羅散佚,備勝國之舊聞已也”。同時,指出:“然微嫌其失之太簡,要必為之注以補其闕遺,若裴松之注《三國志》之例,而後文獻足徵焉。”[35]並附舉明季野史不下百種,讀者應當注意。

二、輿地著述

清初私家修史舉例

清儒地理學的特徵,如梁啟超先生所論,僅以便於讀史為最終目的,而研究地理不過其一種工具”。清初地理學著作,則表現為好言山川形勢厄塞,含有經世致用的精神。[36]清初輿地著述,顧炎武《肇域志》、《天下郡國利病書》外,則以顧祖禹《讀史方輿紀要》為另一有影響著述。

1.顧炎武《肇域志》、《天下郡國利病書》

顧炎武(1613-1682),原名絳,字忠清,明亡後改炎武,字寧人,江蘇崑山人,學者稱亭林先生。明崇禎十二年,27歲的顧炎武即放棄科場進取,究心經世之學。“歷覽二十一史以及天下郡縣誌書,一代名公文集及章奏文冊之類,有得即錄,共成四十餘帙。一為輿地之記,一為利病之書”[37]。“輿地之記”,即《肇域志》;而“利病之書”,即《天下郡國利病書》。二書的關係,即當初是如何區分“輿地”與“利病”的?徐元文在為顧炎武《歷代宅京記》所作序中明確提到:“舅氏亭林先生天授高才,繼古人絕學。當明之末,欲有所樹立,迄不得試,乃退而讀書以自見。有曰《肇域志》者,囊括《一統志》、二十一史及天下府州縣之志書而成者也。繼又摘其有關政事者,為《天下郡國利病書》。”[38]也就是說,顧炎武將其蒐集的相關資料,凡有關輿地者歸《肇域志》,有關“政事”者歸《天下郡國利病書》。但終因本人未能“一一刊正”,難免沒有區分未盡善之處。

《天下郡國利病書》原稿34冊。部分為顧炎武手跡,部分“假手抄胥”。經其“補所當補”,為60冊。至民國25年,商務印書館影印為《四部叢刊》三編本,分為50冊。嘉慶戊辰(十三年,1808),四川龍萬育(燮堂)將 “坊間所售之本”排印120部。兩種版本,以《四部叢刊》本為佳,然龍萬育刻本流傳較廣,若以兩本互校,則當更為完善。

《天下郡國利病書》透過豐富的資料,揭示明代社會經濟狀況,探尋利弊得失,以期革弊除病,即所謂“利病”。有關各地賦役不均的實情,有關農民起義的事實,都是《明實錄》、《明史》中難以得見的。對研究明代地理、經濟、社會、軍事,均有重要參考價值。

《肇域志》原書僅有抄本,1957年在昆明發現同治寫本40冊,1984年經中華書局印行。不分卷。原稿本分二直隸十三布政使司,今僅存南京、江南、山東、河西、河南、陝西、湖廣、浙江、福建、廣東、雲南、貴州,缺北直隸、江西、四川、廣西。所引“志、書一千餘部”多已散佚,賴此得窺其一斑。該書訂正了《明一統志》及方誌不少錯謬,南直隸蒐集考訂尤詳,是研究明代歷史地理的重要參考書。因系未定之作,詳略有殊,編排較亂,體例不純,文字舛訛較多。

2、顧祖禹《讀史方輿紀要》

清初私家修史舉例

顧祖禹(1631—1692),字景範,號宛溪,江蘇無錫人。自幼熟讀經史,博覽群書。明亡後,顧祖禹絕意仕進,自順治十六年(1659)始,著手撰寫《讀史方輿紀要》,“思欲遠追《禹貢》、《職方》之紀,近考春秋歷代之文,旁及稗官野乘之說,參訂百家之志”[39]。“出入二十一史,縱橫千八百國”[40],歷20年,十易其稿,畢生心血,盡萃於此。“總敘三”寫道:“予小子既已奉遺命採舊聞,旁搜記載,規之正史,稍成一家之言,合為一十八部,分為百三十卷,藏之家塾,以俟來者。”

《讀史方輿紀要》130卷,又附《輿圖要覽》4卷。該書分總論“歷代州域形勢”,及明代兩京(直隸、江南)及十三布政司(山東、陝西、河南、陝西、四川、湖廣、江西、浙江、福建、廣東、廣西、雲南、貴州)。兩京及十三布政司卷首冠以總序,綜論其地理形勢,以地理為經,朝代為緯。以下,敘述各府,州、縣所轄境內城鎮、山川、關隘、橋樑、驛站等。其後為“川瀆”,採錄歷代地理書中有關山川、河流的記載;“分野”,輯錄歷代史志中關於星象分野的說法。

其書內容,貫穿的經世致用思想,以政治得失、軍事險要為主。“總敘三”強調:不僅“天子內撫萬國,外蒞四夷,枝幹強弱之分,邊腹重輕之勢,不可以不知也。宰相佐天子以經邦,凡邊方利病之處,兵戎措置之宜,皆不可以不知也”,就是百司庶府、監司守令、四民行役往來,同樣“皆不可以不知也”。“世亂則由此佐折衝,鋤強暴;時平則以此而經邦國、理人民,皆將於吾書有取焉耳”。同時認為“自古未有不事民生而可以立國者”[41],凡關國計民生的農業、交通、水患、漕運、城市等自然、經濟狀況均有記述。作者受當時客觀條件侷限,未能親歷各地實地考察,主要取材於文獻,難免錯誤,已為後來讀者更正。

梁啟超指出:“這部書體裁很特別,可以說是一百三十卷幾百萬言合成一篇長論文,眉目極清晰”,“這部書的組織及其研究方法,真算得治地理學之最好模範”[42]。

三、古史成就

清初的古史成就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某些古史的纂修,二是某些歷史文獻的研究。

1、古史纂修

此間的古史纂修,主要有馬驌《繹史》、《左傳事緯》,高士奇《左傳紀事本末》,吳任臣《十國春秋》等。此處介紹《繹史》、《十國春秋》,以見康熙年間古史編纂的成就。

1)馬驌《繹史》

馬驌(1621—1673),字宛斯,一字御聰,山東鄒平人。順治十六年進士。他博學強記,尤好《左氏春秋》,以紀事本末體改寫成《左傳事緯》20卷。又蒐集遠古至秦末史料,積思十年,撰成《繹史》160卷,記載開闢(自伏羲始)至秦末之事。《繹史》影響甚廣,康熙四十四年藏入內府,時人稱其為“馬三代”。

《繹史》160卷,為傳說時代至秦朝末年之史。首為世系圖和年表,包括《世系圖》37種、《地理圖》、《天象圖》10種、《古物圖》85種、《建制圖》8種、《譜表》4種、《古文字摹印》8種,不計卷數。以下,分為五個部:

太古10卷,三皇五帝,自“開闢原始”至“黃帝紀”。

三代20卷,夏、商、周傳說與故事,自“禹平水土”至“周室東遷”。

春秋70卷,十二公史事,自“魯隱公攝位”至“春秋遺事”。

戰國50卷,三家分晉至秦亡,自“三卿分晉”至“秦亡”。

外錄10卷,分天官、律目通考、月令、洪範、地理、詩譜、食貨志、考工記、名物訓詁、古今人表10類。

李清《繹史序》(康熙九年,1670)稱其書“獨勝古人者有四”,而以“體制之別創”居四者之首:“惟以事為經,而不襲夫系月系時之故,其獨勝者一也。”《四庫全書總目》亦稱:“史例六家,古無此式。與袁樞所撰均可謂卓然獨創,自為一家之體者矣。”編纂形式多樣,展現重大歷史事件,用紀事本末,同時吸收紀傳、典制、學案優點;描寫重要人物,採用傳記形式;敘述典章制度、風俗名物,則類似史志;而“老子道教”、“孔門諸子言行”、“楊朱墨翟之言”、“子思孟子之言”、“莊列之學”、“韓非刑名之學”等,又與學案史相類。表(年表、人表)、圖(地理圖、天象圖、器物圖)、譜(世系譜、詩譜)的運用,極大地豐富了編纂內容。

另一特點是寓興衰之意。《繹史·徵言》指出:“紀事則詳其顛末,紀人則備其始終。十有二代之間,君臣之跡,理亂之由,名法儒墨之殊途,縱橫分合之異勢,瞭然具焉。”書中每篇篇末史論多屬此類,如回答“克商者周”的原因:“(周)世德日積,仁聲日著,殷則惡德日增,虐政日聞。故殷之天下非周取之也,殷棄而周得之也”。

再一突出特點是博引古籍,考辨務實。“經傳子史,文獻攸存者,靡不畢載”,徵引古籍128種,分題彙編,以可信史料為正文,以小字附錄參考史料,均注出處,加以辨證。顧炎武曾給予高度評價,認為是“必傳之作”。《清史稿》評其書“博引古籍,疏通辨證,非《路史》、《皇王大紀》所可及也。”[43]但應當注意,其“傳疑而文極高古者,亦復弗遺”的取材原則,造成某些史實不實,如引《古文考》、《帝王世紀》以及西漢、東漢讖緯之書,多不可信。梁啟超因之評論說:“宛斯輩欲知孔子所不敢知,雜引漢代讖緯神話,氾濫及魏晉以後附會之說,益博則愈益其汙穢耳。”[44]

2)吳任臣《十國春秋》

吳任臣(?—1689),名志伊,以字行。浙江仁和(今杭州)人。康熙十八年(1679)以精天官、樂律試博學鴻詞,授檢討,入翰林,承修《明史·歷志》。著有《山海經廣注》、《託園詩文集》等,而以《十國春秋》“尤稱淹貫”。

《十國春秋》140卷,五代十國之“十國”史。康熙八年自序,以自《史記》至遼、金、元三史,凡二十一部,“於正統特詳,至偏霸人物,事實恆略不備”,《晉書》僅列載記,崔彥鸞撰《十六國春秋》以補之。歐陽修《新五代史》末附十國“世家”,“頗多遺漏”,不僅立傳者僅數人,而且“十國事時有未核”。因此,“思取十國人物事實而章著之,網羅典籍,爰勒一書,名曰《十國春秋》,為本紀十二、世家二十二、列傳千二百八十二。人以國分,事以類屬。又為紀元、世系、地理、藩鎮、百官五表,總一百一十四卷。”

所謂“人以國分,事以類屬”,實際類似《三國志》,各國自為統系、各為紀傳。但體例又略有不同。十國國主,或稱帝或稱王,《凡例》規定:“卷中帝則斷為本紀,王則降於世家”,“辭從主人”;“十國列傳,首后妃,次太子、世子,次諸王、公主,次諸臣,而以方外終篇。”

又以“五代距今六七百年,世代久遠,正史故多遺失,而歐史載十國事尤缺略。是編所採古今書籍,無慮數百種”,所列書目156種,自謂“愚輒薈萃成書,都為一部”。

諸傳本文之下,自為之注,裁別史可存者。其間,於舊說虛妄處,多所辨正,如南唐烈祖世家,從劉恕《十國紀年》及歐陽修《新五代史》,而不從《江南野史》、《武越備史》等,均為“確有所見”之處。書中五表,最受稱讚。司庫館臣稱“五表考訂尤精,可稱淹貫”[45],王鳴盛稱“此書佳處在表,《地理表》與歐陽氏《職方考》參觀,則五代十國全域性如見。至十國之官制,雖大抵沿唐,而一時增改,亦已紛冗不可爬梳,任臣為作《百官表》,甚便考覽,尤其妙者也。”同時,指出其書的缺失,缺乏剪裁,使人感到冗雜支曼,如“每得一人,即作一傳,凡僧道及婦人之傳,每篇只一二行者甚多”,“遺漏者已甚多”[46]。

2、文獻研究

文獻研究,以閻若璩《尚書古文疏證》成就最著。

閻若璩(1636—1704),字百詩,號潛丘,太原人,寄籍江蘇山陽。康熙十八年,應博學鴻詞科,不第。其於地理尤精審,徐乾學奉敕修《一統志》,參預其事。

《尚書古文疏證》雖屬談經,但關係《尚書》文字真偽,故特作說明。

第一編講歷史編纂興起,談到《尚書》的整理、編纂。《尚書》最初的編纂,在孔子所處時代。到了漢代,流行最早的是伏生所傳今文尚書。據《史記·伏生列傳》:“秦時焚書,伏生壁藏之。其後兵大起,流亡。漢定,伏生求其書,亡數十篇,獨得二十九篇,即以教於齊魯之間。”漢文帝時,求“能治《尚書》者”,欲召之,“伏生年九十餘,不能行,於是乃詔太常使掌故晁錯往受之”。由於是用當時通行的文字書寫,被稱作“今文尚書”。同時,“孔氏有古文尚書,而(孔)安國以今文讀之,因以起家。逸書得十餘篇,蓋《尚書》滋多於是矣。”西漢末年,劉歆在《移書讓太常博士》文中說:“及魯恭王壞孔子宅,欲以為宮,而得古文於壞壁之中,逸《禮》有三十九篇,《書》十六篇。天漢之後,孔安國獻之,遭巫蠱倉促之難,未及施行。”[47]班固《漢書·藝文志》、王充《論衡》等,均都承襲此說。東晉時,《尚書》流傳又出現新情況。豫章內史梅賾向朝廷獻孔安國古文《尚書》,除孔安國自序外,共58篇。伏生今文《尚書》28篇,梅賾分作33篇,併入其所上古文《尚書》中,實際比今文《尚書》多出25篇。隋唐時期,對梅賾本《尚書》確信不疑,孔穎達《尚書正義》即採用梅賾本。中唐以後逐漸對梅賾本產生懷疑,兩宋時期,吳棫、朱熹進一步提出質疑,懷疑其中存在偽篇。明代梅鷟《尚書考異》,基本上將古文《尚書》作偽的痕跡指了出來,為《尚書》辨偽的首創之作。

閻若璩早年讀《尚書》至古文25篇,疑其為訛,“沉潛三十餘年,乃盡得其結症所在”。初成《尚書古文疏證》4卷,黃宗羲為之序雲:“餘讀之終卷,見其取材富,折衷當”,“辨析三代以上之時日、儀禮、地理、刑法、官制、名諱、祀事、句讀、字義,因《尚書》以證他經史者,皆足以祛後儒之弊”。其後,又次第續成。康熙四十三年,由其子閻詠作“後序”。又二年,胡渭序雲:“詠以其書來,屬餘校定,且為序。餘受而讀之,凡八卷,卷各若干目。有通卷全闕者,有卷中闕數篇或僅成一篇者”,“是書所辨者古文,而實與今文相表裡。所論者《尚書》,而實貫穿諸經、史、百家語。”

《尚書古文疏證》8卷,分作128條。首先分析古文尚書篇數,說“一則曰得多十六篇,再則曰逸書十六篇,是古文尚書篇數之見於西漢者”,“馬融書序則雲逸十六篇,是古文尚書篇數之見於東漢者”,緊接著指出:“此書不知何時遂亡。東晉元帝時豫章內史梅賾忽上古文尚書,增多二十五篇。無論其文辭、格制迥然不類。而只此數篇之不合,偽可知矣。”以下,“又按”指出:“孔壁書出於景帝初,而武帝天漢後孔安國始獻,遭巫蠱倉促之難,未及施行,則其相去已六十餘年,而安國之壽必且高矣。及考孔子世家,安國為今皇帝博士,至臨淮太守,蚤卒。則孔壁之書出,安國未生也。”

閻若璩從古文《尚書》與古籍不合,與史例不合,與古史不合,與古代典禮不合,與古代曆法不合,與古代地理不合,與訓詁不合,與義理不合等方面條分縷析,提出堅確的證據,證明古文《尚書》之偽。毛奇齡以《古文尚書冤詞》力辨真偽,但“終不能以強詞奪正理”。

四、史表補修

順治、康熙、雍正時期的史表補修,最著名者為萬斯同《歷代史表》。

萬斯同(1638—1702),字季野,浙江鄞縣(今屬寧波)人。從黃宗羲遊,博通諸史,尤熟明代掌故。南明魯王監國,為戶部主事。康熙十八年,徐元文監修《明史》,以布衣參預史局纂修。自謂“少館某所,其家有列朝實錄,吾默識闇誦,未敢有一言一事之遺也。長遊四方,輒就故家耆老求遺書,考問往事。旁及郡志、邑乘,私家撰述,靡不搜討,而要以實錄為指歸”,“凡實錄之難詳者,吾以他書證之。他書之誣且濫者,吾以所得於實錄者裁之。”不署銜、不受俸,王鴻緒《明史稿》“大半出斯同手”。又以“馬、班史皆有表,而後漢、三國以下無之。劉知幾謂得之不為益,失之不為損,不知史之有表,所以通紀、傳之窮者。有其人已入紀、傳而表之者,有未入紀、傳而牽連以表之者。表立而後紀、傳之文可省,故表不可廢。讀史而不讀表,非深於史者也”[48]。

《歷代史表》,為二十一史所補各種年表。據康熙丙辰(十五年,1676)李鄴嗣序,萬斯同弱冠時,以《後漢書》無表,因補作《諸王功臣世表》、《外戚宦者侯表》、《將相大臣表》、《九卿表》4篇。“自後,遂遍作三國、晉、宋、齊、梁、魏、北齊、周、隋,下及五代,凡六十篇。”“又嘗作開國以後至監國、行朝功臣、將相、內外諸大臣年表,以備史官採錄。”康熙壬申(三十一年,1692),朱彝尊序稱其“取歷代正史之未著表者,一一補之”,“季野所編皆歷代正史所必不可闕者,用以鏡當世之得失,雖附諸史,並頒之學宮,奚不可也?”黃宗羲又序稱“二十一史所載,凡經世之業,亦無不備矣,然其間缺略甚多”,季野“嘗慨二十一史多無表,乃悉從而補之,得六十卷(篇),誠不朽之盛事,大有功於後學者也。”[49]

萬斯同補表,一是宗《史記》、《漢書》之例,作諸王世表、外戚侯表、外戚諸王世表、異姓諸王世表、將相大臣及九卿年表等,一是宗《新唐書》之例,作方鎮年表、諸鎮年表等,而宦者侯表、大事年表則為其自創之例。取材自正史紀、志、傳以外,參考《唐六典》、《通典》、《冊府元龜》、《資治通鑑》及諸夾雜史,次第匯載。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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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嚴從簡:《殊域周咨錄》卷二十四《女直》,中華書局1993年點校本。

[4] 黃宗羲:《梨洲遺著·文約》卷二《談孺木墓表》。

[5] 張岱:《石匱書》卷首《自序》,《續修四庫全書》本。

[6] 張岱:《嫏嬛文集》卷三《徵修明史檄》,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版。

[7] 張岱:《石匱書》卷首《自序》。

[8] 邵廷采:《思復堂文集》卷三《明遺民所知傳》,浙江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

[9] 張岱:《嫏嬛文集》卷三《與李硯翁》。

[10] 張岱:《嫏嬛文集》卷三《與周戩伯》。

[11] 邵廷采:《思復堂文集》卷三《明遺民所知傳》。

[12] 張岱:《嫏嬛文集》卷三《與周戩伯》。

[13] 張岱:《石匱書後集》卷三十九《丙戌殉難列傳》,上海,中華書局1959年版。

[14] 沈起:《查東山年譜》順治十二年:“講學敬修堂,始著《罪惟錄》,歷二十年始成。”嘉業堂叢書本。

[15] 參見《罪惟錄·帝紀》卷十七《毅宗紀》,《罪惟錄·列傳》卷三十一《李自成傳》。

[16] 查繼佐:《罪惟錄·志敘》。

[17] 查繼佐:《罪惟錄·列傳》卷十一《經濟諸臣列傳總論》。

[18] 繆荃孫:《藝風堂文漫存》卷四,民國刻本。

[19] 《明季南略》卷末《跋》,中華書局1984年點校本。

[20] 《明季北略》卷十七《張獻忠毀驛道》,中華書局1984年點校本。

[21] 《明季北略》卷二十四《北略總說》。

[22] 《明季北略》卷一《紀異》。

[23] 李慈銘著、由雲龍輯:《越縵堂讀書記·史部·雜史類·明季北略、明季南略》,上海書店出版社,2000年。

[24] 梁啟超《中國近三百年學術史》十五《清代學者整理舊學之總成績(三)》,天津古籍出版,2003年。

[25] 計六奇:《明季北略》卷首《自序》。

[26] 李慈銘著、由雲龍輯:《越縵堂讀書記·史部·雜史類·明季北略、明季南略》。

[27] 謝國楨:《增訂晚明史籍考》卷九《總記·南明史乘》,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

[28] 溫睿臨:《南疆逸史·凡例》,中華書局,1959年。

[29] 上引均見《增訂晚明史籍考》卷九《總記·南明史乘》。

[30] 參見傅玉璋《簡論溫睿臨與南疆逸史》,《安徽大學學報》2000年第4期。

[31] 溫睿臨:《南疆逸史》卷首《自序》。

[32] 溫睿臨:《南疆逸史》卷五十六。

[33] 溫睿臨:《南疆逸史》卷十。

[34] 溫睿臨:《南疆逸史》卷五十六。

[35] 楊鳳苞:《南疆逸史跋》,附《南疆逸史》。

[36] 梁啟超:《中國近三百年學術史》十五《清代學者整理舊學之總成績(三)》。

[37] 顧炎武:《亭林文集》卷六《天下郡國利病書序》。

[38] 顧炎武:《歷代宅京記》卷首《徐元文序》,《亭林遺書》本。

[39] 顧祖禹:《讀史方輿紀要·總序一》。

[40] 顧祖禹:《讀史方輿紀要·熊開元序》。

[41] 顧祖禹:《讀史方輿紀要》卷十九《江南方輿紀要》序。

[42] 梁啟超:《中國近三百年學術史》八《清代史學之建設》。

[43] 《清史稿》卷四八一《儒林二·張爾岐附馬驌傳》。

[44] 梁啟超:《中國近三百年學術史》十五《清代學者整理舊學之總成績(三)》。

[45] 《四庫全書總目》卷六十六《載記類》,中華書局1965年版。

[46] 王鳴盛:《十七史商榷》卷九十八,商務印書館1959年版。

[47] 《漢書》卷三十六《楚元王傳》。

[48] 《清史稿》卷四八四《文苑一·萬斯同傳》。

[49] 李鄴嗣、朱彝尊、黃宗羲三序,均見《歷代史表》,乾隆留香閣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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