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墓誌銘上的婚姻故事:宋朝婚姻中,家長的權力是否一直延續至今?

由 三維策論 發表于 人文2021-06-25

簡介父母無不希望子女能夠富貴,許多宋代的墓誌銘都談到了父母對子女的喜愛,然後就是給子女包辦了婚姻——“慎擇良配”、“擇配久之”

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什麼意思

對於生活在這個社會中的每一個人來說,不論男女,不論年齡,兩性關係似乎都是人人關注並且無處不在的話題。而與此密切相關的就是戀愛和結婚物件的選擇。

在任何年代,選擇結婚物件都是家庭和個人生活中的大事。而在宋朝,擇偶的過程中處處體現著長輩的意志,長輩們的思想觀念則集中體現在“為子女好”和“為家庭好”。這其實和當代的父母們並無不同,當代和宋代的差別只在於父母對子女婚姻的掌控力度不同而已。

宋朝時期的婚姻狀況究竟如何我們很難知道,但是如今還存有很多宋朝時期的墓誌銘,墓誌銘是古人一生的中肯寫照,其中記錄了婚姻生活的也有很多,我們可以從這些故事來管中窺豹。

墓誌銘上的婚姻故事:宋朝婚姻中,家長的權力是否一直延續至今?

一、女性對自己的婚姻有著極少的自主權,但有時可以透過向長輩訴求來更改結婚物件。

在我國傳統生活中,女性雖然作為結婚的當事人,但是卻往往不是婚約締結的決定人。父母決定子女的婚姻是自古以來禮制上的要求,宋朝不過是沿襲而已:

孟子曰:“丈夫生而願為之有室,女子生而願為之有家;父母之心,人皆有之。不待父母之命、媒約之言,鑽穴隙相窺,逾牆相從,則父母國人皆賤之。”

這就是為什麼古人私定終身要被唾棄,全家人都抬不起頭來的原因。決定子女的婚姻是父母權力和責任,而遵守父母的安排則被歸於子女的孝道,這就是封建家長制度的重要一環。

值得注意的是,這種父母對婚姻的安排對女方其實是一種保護。在宋代,程朱理學盛行,女性的權力被進一步壓縮。許多未婚的女性的生存空間僅僅侷限於家庭之中,非常缺乏和外界的聯絡,家庭中的女兒往往無法自立,對男性的好壞也無從判斷,這個時候就要由閱歷更為豐富的父母來把關。在這種情況下,大多數女性都是完全聽從父母的安排,完全談不上個人的選擇和自由。

墓誌銘上的婚姻故事:宋朝婚姻中,家長的權力是否一直延續至今?

古籍研究院的鄭麗萍博士整理了4000多篇宋代的墓誌銘,其中有118篇涉及到女性的婚姻:其中有74。 6%的人婚姻是由父母決定的,女性自己做主的婚姻僅佔總數的1。 7%。甚至有女子自己不願意,父母強行嫁出去的:

《高陽郡君齊氏墓誌銘》記載:“初,夫人自哀早孤,誓不嫁以養母。及公失初妻,諸子幼,聞夫人賢行,求之,曰:‘是必能母吾子。’於是,母、兄強嫁之。”

這位齊氏幼年喪父,發誓不嫁人贍養母親。然後男方死了妻子,膝下的孩子還小,就想娶齊氏為續絃照顧孩子。可想而知齊氏自然是不肯的,但是她的母親和兄長卻強行把她給嫁了。可想而知,女性在婚姻中強行反抗是沒有用的,長輩強行將其嫁了也是符合禮法的,不然也不會堂而皇之地寫道墓誌銘上。

當然這些和父母的為人有關,通情達理的父母還是會考慮女兒的意願的:

《權孟州節度推官妻田氏墓誌銘》中說道:“夫人父母以趙君幼孤,欲求昏他族,察夫人意不可,故卒歸趙氏。”

田氏的父母在男方趙家的父母去世後想要悔婚,但是田氏不願意,於是最後父母還是將其嫁給了趙家。此時的田氏雖然左右了自己的婚姻,但是卻並沒有實現完全自由,因為婚姻還是家長主持下的。

有些時候,女性雖然並沒有從禮法和習俗中得到自己對婚姻的發言權,但是她們也有自己的辦法去阻止不合自己心意的婚姻。比如爭取母親和姐妹的同情,讓她們從中斡旋,使得父親改變主意。這種現象體現了家長的開明,但是在宋代的實際生活中並不普遍。

墓誌銘上的婚姻故事:宋朝婚姻中,家長的權力是否一直延續至今?

二、宋朝時期,男性同樣沒有很大的婚姻自主權

鄭麗萍博士在整理了33篇墓誌銘之後,發現宋代男性在婚姻上自己做主的情況佔據30。 3%,遠超同時代的女性。但這種自主權仍舊是在父母掌控下的不完全自主。

《長安郡太君高氏墓誌銘》中記載:“時內閣穎川公初耀進士第,調嵐州軍事推官……聞夫人在家之賢,因以禮請,遂合姓焉。”

這裡的男方進士及第,聽聞女方賢惠,所以“以禮請”,於是雙方締結婚姻。表面上看是男方自己做主了自己的婚姻,但是這裡還有一個“以禮請”,當時的“禮”就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男方一定是回家和父母商量過,在請媒人上門的。如果沒有和長輩們商量過,就是越了禮,女方也不會認可這種求婚。所以這場婚姻依舊是在長輩的掌控之中的。

同樣,男性對婚姻的自主權也是取決於父母的開明程度。不然就同樣會淪為包辦婚姻的犧牲品。

《張文定公墓誌銘》載:“考堯卿,生而端默寡言,有出世間意,以父命勉娶,非其意也,父沒,遂居一室,家人莫得見其面者十有七年。”

這裡的男方天生沉默寡言,其父親給他安排的婚姻他不滿意,但在父親的堅持之下還是勉強和女方結婚了。男方父親去世之後,他就和妻子分居了,兩人十年間有七年沒見過面。由此可見,男方對這樁婚姻是極其的不滿意的,而他所做出的行為對女方又何嘗不是一種摧殘。

墓誌銘上的婚姻故事:宋朝婚姻中,家長的權力是否一直延續至今?

由於自己對婚姻不能做主,可能是源於對未知的恐懼和對不自由的反抗,有些人就得了恐婚症:

如《外大父祝公遺事》所載:“公少時聞父母將為謀婚,逃避累日。家人驚,索得之,猶涕泣不能已。”

主人公少年的時候聽說父母在為其謀劃婚事,嚇得離家出走,家人把他找回來的時候他還一直在哭泣。由此可知其人對未知婚姻的恐懼和抗拒。

父母對子女的感情是天然的,俗話說望子成龍,望女成鳳。父母無不希望子女能夠富貴,許多宋代的墓誌銘都談到了父母對子女的喜愛,然後就是給子女包辦了婚姻——“慎擇良配”、“擇配久之”。似乎在他們看來,給子女安排一門婚事就是他們表達對子女喜愛的方式之一。

但是就婚姻的角度看來,子女更多的是看自己喜不喜歡對方,而父母更多看的是對方是否有著和自己家匹配的物質條件或者人格品質。在大多數情況下,父母代表的是一個家庭,所以他們考慮問題的時候就會不自覺地維護家庭的“利益”。在這種情況下,違背子女的意願強行婚嫁就時有發生。有時候甚至因此而導致悲劇。

墓誌銘上的婚姻故事:宋朝婚姻中,家長的權力是否一直延續至今?

寫在最後的話:

其實何止是宋代,我們現在的婚姻狀況同樣是要經過父母把關的。只不過宋代更多的是父母替子女找物件給子女過目,現在是子女自己找物件給父母過目,這就是傳統婚姻中家長權利的一種延續。

Tags:父母婚姻子女墓誌銘男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