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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圈 強推之恥 :李湘被批 不會炒作& # 34

由 林子淇律師 發表于 遊戲2021-05-27

簡介甘願一直推“強推之恥”的人,某種程度上是被高度捆綁的沒有自我的

強推之恥什麼意思

近年來,各行各業都出現了一定程度的“內卷”。“內卷”的結果就是資源越來越集中在少數人手中,另外,由於每個人只相信自己的“自己人”,所以每個行業的大佬們在自己沒辦法消耗掉那麼多資源的前提下,幾乎一定會把資源分給“自己人”。畢竟很多人信奉一句話,叫“非我族類,其心必異”。

這是有一定道理的,畢竟每個人都要維持自己的安全感,沒有“自己人”就沒有安全感。但“內卷”到一定程度,就會出現一些“強推之恥”。

“強推之恥”本來是娛樂圈的一個概念,是指那些人們投入極大精力和資源去包裝推廣,卻沒有獲得相應可觀的流量的明星。這些人佔據著最好的資源,但卻一直都沒辦法紅起來。

曾經最廣為人知的“強推之恥”,是景甜。不過景甜在被捧了很多年都捧不紅之後,靠著《大唐榮耀》似乎小紅了一下,就默默地摘掉了這個名聲。至於男明星裡最接近“強推之恥”的,可能是郭碧婷的現任伴侶。

為什麼突然想到“強推之恥”呢?因為想到鄭爽,鄭爽本人絕對不能算一個“強推之恥”,而且長期以來在娛樂圈都佔據了一線小花的位置,可以說相較於很多很多演技出眾但寂寂無名的前輩和同輩來說,她是非常幸運的。但這樣的人,卻在2021年,為娛樂圈奉獻了本年度第一個大瓜(這可能是本年度最大的瓜)。

我不禁想,她的人生路是從什麼時候顯而易見地開始走歪的呢?大概要由她的父親試圖當“強推之恥”開始。2017年,鄭爽開始頻繁地帶著她的父親參加各大綜藝,她的父親也開始展現出自己想要自己作為一個明星在娛樂圈“撈金”的野心。結果自然是非常慘淡,甚至已經有點“強推之恥”的意思。

鄭爽(當時的)人氣高,不代表人們願意關注鄭爽的父親。老父親的“捆綁銷售”,讓鄭爽在2017年之後遭受了一些非議。直到現在,鄭爽被張恆一方曝出錄音,大家更知道,原來大家不喜歡鄭爽的父親,是對的。甚至連帶著不喜歡鄭爽,也是沒毛病的。因為“不是一家人,不進一家門”。

很多奔著“一門N傑”去做的舉動,最後卻造就了“強推之恥”。

這進一步讓我發現,有“強推之恥”的地方,甘願一直推“強推之恥”的人、甘願一直當“強推之恥”,有可能都是不那麼“正常”的。甘願當“強推之恥”的人,往往是野心勃勃而又“德不配位”的;甘願一直推“強推之恥”的人,某種程度上是被高度捆綁的沒有自我的;而容忍“強推之恥”存在的地方,在秩序方面也是混亂而難言公正的。

那麼,“強推之恥”只和“人”有關嗎?從某個層面來說,不僅是“人”有可能成為“強推之恥”,不適當的觀點或者導向,如果一直被“用”,用到一定程度,也可能成為“強推之恥”。

說到這裡,我又反思了一下我自己,有沒有做過“強推之恥”?沒有。有沒有推過“強推之恥”?人,沒有;觀點,或許有。

在執業早期,有些案件,我和家屬說過部分觀點是不會被接受的,或者有些舉動是對辯護而言是沒有意義的,因為沒有依據,但家屬仍然認為某些事情要去做。後來,按照家屬的要求去做了,但這些觀點和舉動,後來被證實對事情也沒有什麼幫助。

雖然基於律師的義務,多做一些事也是為當事人服務了,但這樣的本來就不可能對事情發展起到任何有利幫助的“服務”,會不會在一定程度上也帶有一點“強推之恥”的性質呢?雖然在個案中,正確的舉動和“多餘的”舉動一般都是會被分開對待的,但會不會,這些“多餘的”舉動,累積到一定程度,就會損傷律師在公檢法眼中的專業性從而讓律師在案件後續的辯護或後續案件的辯護中遭受一些“額外的”質疑呢?

綜上,“強推之恥”看起來或許只是一件“小事”,但其背後折射的是行業及個人的一些亂象或者誤區。2021年了,希望大家多將自己的時間放在“值得”的人和事上,多一些實事求是,少一些“強推之恥”。

Tags:強推之恥鄭爽舉動甘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