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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愛365《天啟書》第19章第三章

由 每天學習身體好 發表于 遊戲2021-05-18

簡介第30句寫耶穌打發兩個門徒到對面村子去取驢,說:你們往對面村子裡去,一進去的時候,必看見一匹驢駒拴在那裡,是從來沒有人騎過的,可以解開牽來

祭司長為什麼殺耶穌

主愛365《天啟書》第19章第三章

第19章第三段,榮入聖城。

作者說,耶穌說完了這話,就在前面走,上耶路撒冷去。將近伯法其和伯大尼,在一座山名叫橄欖山那裡。就打發兩個門徒,說,你們往對面村子裡去。進去的時候,必看見一匹驢駒拴在那裡,是從來沒有人騎過的。可以解開牽來。有人問為什麼解他,你們就說,主要用他。

打發的人去了,所遇見的,正如耶穌所說的。他們解驢駒的時候,主人問他們說,解驢駒作什麼。他們說,主要用他。

他們牽到耶穌那裡,把自己的衣服搭在上面,扶著耶穌騎上。走的時候,眾人把衣服鋪在路上。

將近耶路撒冷,正下橄欖山的時候,眾門徒因所見過的一切異能,都歡樂起來,大聲讚美神,說,奉主名來的王,是應當稱頌的。在天上有和平,在至高之處有榮光。

眾人中有幾個法利賽人對耶穌說,夫子,責備你的門徒吧。

耶穌說,我告訴你們,若是他們閉口不說,這些石頭必要呼叫起來。

耶穌快到耶路撒冷看見城,就為他哀哭,說,巴不得你在這個日子,知道關係你平安的事。無奈這事現在是隱藏的,叫你的眼看不出來。因為日子將到,你的仇敵必築起土壘,周圍環繞你,四面困住你,並要掃滅你,和你裡頭的兒女,連一塊石頭也不留在石頭上。因你不知道眷顧你的時候。

本段結束。

“榮入聖城”的馬可福音版本在11:1-11,馬太福音的版本在21:1-11,約翰福音的版本在12:12-19。路加福音的這一段不只包括“榮入聖城”,還包括“為耶路撒冷哀哭”,但是他這個“為耶路撒冷哀哭”的內容卻不與馬太福音23:37-39和路加福音13:34-35一樣,而是前幾句自創,最後一句抄自馬可福音13:2“預言聖殿被毀”中的一句話。作者東拼西組湊出一段,顯示出了他的拼湊功力,但是“榮入聖城”的內容就難免與其它幾部福音書寫的不一樣。

另外,三部對觀福音書裡都是寫耶穌(傳道後,路加福音有一段寫耶穌小時候每年都去耶路撒冷)第一次進耶路撒冷,約翰福音卻寫耶穌是第三次進耶路撒冷,這就產生了一個問題:為什麼他前兩次去都悄無聲息,只有第三次才那麼隆重呢。

實際上約翰福音2:14-16寫的正是馬太福音本章第二段12-13寫的耶穌潔淨聖殿、驅趕殿內的各種買賣人,而約翰福音5:2-9寫耶穌治好很多瘸子、瞎子,也是改自馬太福音本章第二段第14句。從這些我們可以看出,約翰福音只不過是把三部對觀福音書裡寫的耶穌一次進耶路撒冷,拆分成五次而已。

耶穌榮入聖城的故事,約翰福音是編造的,其它的三部對觀福音書也是編造的。不過馬可福音作者也不是憑空創造出這個故事,他的故事是根據撒迦利亞書9:9創作的:錫安的民哪,應當大大喜樂;耶路撒冷的民哪,應當歡呼,看哪,你的王來到你這裡;他是公義的,並且施行拯救,謙謙和和地騎著驢,就是騎著驢的駒子。你們看,這個故事講的是不是跟這句話說的一樣。

我們在解讀撒迦利亞書的時候說過,撒迦利亞書寫這句話是作者幻想到時以色列能復興,能有一個以色列人的王重新來統治他們,而不是預言新約裡的耶穌進耶路撒冷去送死。為什麼作者寫他們的王要騎著驢來,而不是騎馬,主要是按照傳說中以色列人的傳統,詳細的解釋我們在撒迦利亞書裡已經有寫過,這裡就不再贅述。

第29句寫耶穌他們到了伯法其和伯大尼、在橄欖山那裡。馬可福音裡是寫他們到了伯法其。伯法其和伯大尼這兩個地名在舊約裡都是沒有的,不過橄欖山在舊約裡有兩處提到。撒母耳記下15:30寫在押沙龍叛亂時,大衛矇頭赤腳逃上橄欖山。撒迦利亞書14:3-4說,那時耶和華必出去與那些國爭戰,好像從前聲戰一樣,那日,他的腳必站在耶路撒冷前面朝東的橄欖山上。我們從這句話可以看出,馬可福音寫耶穌到橄欖山,應該也是參考自撒迦利亞書。

第30句寫耶穌打發兩個門徒到對面村子去取驢,說:你們往對面村子裡去,一進去的時候,必看見一匹驢駒拴在那裡,是從來沒有人騎過的,可以解開牽來。馬可福音寫有一匹驢,馬太福音卻寫那裡有兩匹驢駒:必看見一匹驢拴在那裡,還有驢駒同在一處。

馬太福音的作者在寫耶穌治瞎子和被鬼附的人的時候,總是把一個病人改成兩個,這裡竟然把一匹驢駒也改成兩匹,並把重要的“是從來沒有人騎過的”捨去,他這是出於習慣,還是有什麼用意呢。另外還有一個問題,如果那裡有兩匹駒驢,耶穌沒有說明要牽哪一匹,門徒怎麼知道牽哪一匹呢。

方舟子在《從來沒有什麼救世主》中有寫這個問題,他認為應該是馬太福音作者誤解了撒迦利亞書中的話。他說,“謙謙和和地騎著驢,就是騎著驢的駒子”這只是對句法,說的是一頭驢駒,而不是一頭驢再加一頭驢駒,但是“馬太”沒有看出這個對句法,讓耶穌告訴門徒說:“必看到一匹驢拴在那裡,還有驢駒同在一處”。

方舟子可能沒有讀原文,所以他解的也不對,其實作者誤解的原因並沒有那麼簡單。“謙謙和和地騎著驢,就是騎著驢的駒子”原文的後半句不是對句法,而是說明前半句話中的驢是一頭母驢生的驢駒。這句話好像有點廢話,哪頭驢駒不是母驢生的呢。其實作者指明這是頭驢駒,就像聖經裡寫猛獅的時候寫“少壯獅子”一樣,他是為了表示這驢年青強壯。在馬可福音的話中,驢駒就寫成“這頭驢駒是從來沒有人騎過的”。而馬太福音中的話,和合本的翻譯說“必看見一匹驢拴在那裡,還有驢駒同在一處”,前半句是說有一頭母驢拴在那裡,後半句說還有她的驢駒也在那裡。

由此可見,馬太福音的作者寫那裡有兩匹驢,不是出於他“愛把一個改成兩個”的習慣,而是為了說明這頭驢駒是一頭母驢之子。

這裡雖然寫著有兩匹驢,但是如果後面說門徒只把那匹驢駒牽來,那麼儘管他編的故事在細節上跟馬可福音和路加福音有所不同,也不能說他誤解撒迦利亞書的原意。可惜的是,他在後面21:7寫門徒將兩匹驢都牽來,那麼不管他有沒有誤解先知書中的原文,總之兩邊的意思已經不一樣。意思都不一樣,怎麼好意思說是應驗先知書的話呢。

第31句說,牽驢時如果有人問,就說“主要用它”,那人就會允許你們牽來。這樣的事情在現實中是不可能的,你去牽人家的驢,別人就當你是偷驢的,他不把你腿骨打斷或者抓起來送官才怪呢。

第32-34句說門徒去牽驢,果然見到跟前面“耶穌”說的一樣的情況,這當然是為了表示“耶穌”剛才的“預言”很準確。

第35句說門徒將驢牽來,把自己的衣服搭在上面,耶穌就坐在它們上面。馬太福音則寫門徒將驢駒和它媽媽都牽來,耶穌就騎上。請問耶穌的屁股有多大,怎麼能同時坐在兩匹驢上面呢。有人可能會說,和合本只說“耶穌就騎上”,沒有說“耶穌坐在它們上面”。原文確實是寫“耶穌坐在它們上面”,可能譯者也覺得這樣不合理,就沒有如實翻譯。

經學家對門徒將兩匹驢都牽來怎麼說呢,他們說耶穌讓門徒去把兩匹驢都牽來,母驢可以當備用,說明耶穌是多麼深謀遠慮。哈哈哈哈,他們真是笑死人不償命啊。如果耶穌那麼神奇,瞎子瘸子都能治,驢駒萬一生病或者腳崴了,只要說句話就能醫好,還要備用驢幹什麼。

第36句說走的時候,眾人把衣服鋪在路上。馬可和馬太福音是說,眾人多半(或有許多人)把衣服鋪在路上,還有人砍下樹枝來鋪在路上。作者這話編得太假,而且又顯得耶穌缺乏神性。如果人要用衣服和樹枝給驢駒鋪路,除非耶穌帶了一個大部隊到耶路撒冷去,否則的話,光幾個門徒,能鋪多少路呢,鋪半天都不夠驢走兩步的。

經學家說,這是耶路撒冷的眾人用衣服當紅地毯給耶穌鋪路,以示他們歡迎尊貴的大王進城。但是馬太福音21:10-11又說那時耶路撒冷人根本還不知道耶穌是誰。既然不知道是誰,也許有人會來湊熱鬧,脫衣服給他鋪路應該不至於吧。馬可福音雖然沒有寫耶穌撒冷人不知道耶穌是誰,但是如果不按約翰福音寫的那樣耶穌之前兩次去過耶穌耶路撒冷,那麼他們本來就應該不認識耶穌是誰。我們前面說過,約翰福音寫耶穌五次去耶路撒冷,只不過是將其它福音書裡寫的一次拆分成五次而已。

作者寫眾人脫衣服鋪路,我們從後面還有寫砍樹枝鋪路就可以看出,他要表達的意思是預備道路,而不是搞什麼紅地毯歡迎。他這麼寫也許是因為以賽亞書57:14寫“你們修築修築,豫備道路”,或者瑪拉基書3:1寫“我要差遣我的使者在我前面預備道路”。不過不管他依照的是哪句話,其實都不符合那句話的原意。新約引用舊約的話,基本上都是歪曲原意。

第37-38句說,將近耶路撒冷,正下橄欖山的時候,眾門徒因所見過的一切異能,都歡樂起來,大聲讚美神說,奉主名來的王,是應當稱頌的,在天上有和平,在至高之處有榮光。

這句話在馬可和馬太福音裡是沒有的,這句話路加福音加得十分不妥。首先,按一般理解,下面大聲讚美的話應該是耶穌進城的時候喊的,以表示他進城的時候排場很大,場面非常熱鬧,路加福音寫是在下橄欖山的時候喊的,那裡離耶路撒冷至少還有一公里多呢,難道他們是要學丁春秋的弟子們,一路喊肉麻話直到耶路撒冷嗎。其次,這段話除了“預言”有一頭驢,也沒顯示別的厲害的異能,跟福音書前面寫過的事哪件都不能比,有什麼值得門徒們這麼興奮的呢。

另外作者在這裡編“眾門徒”喊的話,跟馬可和馬太福音裡寫“前行後隨的人”喊的話不大一樣。前兩部福音裡寫眾人都喊,“和散那,奉主名來的,是應當稱頌的。那將要來的我祖大衛之國,是應當稱頌的。高高在上,和散那”。

“和散那”據說是希伯來語“求救”的意思,不過這個詞在舊約中從未出現過。按常理說,在新約時期猶太地區通行的並不是希伯來語,而是亞蘭語,他們如果要引用希伯來語,應該要引用一個歷史上通行的詞,怎麼會引用一個歷史上沒有的詞呢。這有可能原因是因為時代變遷,有些詞在當時寫法已不同於古代,也有可能是因為“馬可”並不熟悉希伯來語,他寫了一個似是而非的詞。

經學家說,這個詞原來是“求救”的意思,後來引申為崇拜的感嘆。我覺得在這個句子裡,這個詞應該是“拯救”、“救主”、“救星”之意,就跟“耶穌”、“基督”、“彌賽亞”差不多的意思。我們將這些詞代進去,句子通順,上下文仍舊通順。

估計路加福音的作者並不覺得“和散那”這個詞有什麼好的,他寫的版本完全棄用原話,而是修改成自己的版本。在他的話裡也不說什麼“我祖大衛之國”,只說“奉主名來的王”。

在此之後的話,三部福音書三個版本。

馬太福音說:耶穌既進了耶路撒冷,合城都驚動了,說,這是誰;眾人說,這是加利利拿撒勒的先知耶穌。

按這句話的意思,本來大家不知騎驢的這傢伙是誰,現在大家都已知道,原來這人就是耶穌。這句話跟後面26:48-50寫耶穌被猶大出賣的情節矛盾,其實整個故事都與猶大出賣耶穌的情節矛盾,因為耶穌公然堂皇地入城,人人都已認識耶穌,又何需猶大借親嘴來出賣呢。後面還有耶穌潔淨聖殿等故事同樣也與這個情節矛盾,耶穌如果要被出賣,他平時就得深居簡出,不能出去幹搞那麼多事。退一萬步說,就算作者寫耶穌進耶路撒冷後都不出來活動,如果耶路撒冷的人要抓他,只需憑前面寫耶穌在加利利有那麼多活動,就有很多人認識他,根本不需要門徒來出賣。

單從耶穌被出賣的事情是假的,我們基本就可以推出耶穌的事情是虛構的,不過既然是虛構的,證據當然不只有這一個,我們在前面的文章裡已有提到很多,在後面的文章裡也還會提出。

馬可福音說:耶穌進了耶路撒冷,入了聖殿,周圍看了各樣物件,天色已晚,就和十二個門徒出城往伯大尼去了。

按馬可福音,耶穌入城後又出城,第二天先在城外咒詛無花果樹,然後再入耶路撒冷去潔淨聖殿。按馬太福音,耶穌入城先去潔淨聖殿,然後再出城回到伯大尼,第二天在城外咒詛無花果樹。兩部福音書寫的順序不一樣。

第39-40句,路加福音說:法利賽人不服耶穌門徒這樣的這麼肉麻的吹捧,對耶穌說:夫子,責備你的門徒吧。耶穌則說,我告訴你們,若是他們閉口不說,這些石頭必要呼叫起來。

真是好驕傲啊。他為何不讓石頭呼叫起來,這不正好是他露一手的好機會嗎。

接下去路加福音才說耶穌等人看見耶路撒冷城,為它哀哭,然後寫耶穌潔淨聖殿,出城回伯大尼和咒詛無花果樹的事他沒寫。

約翰福音12:12-19也寫了耶穌進耶路撒冷的故事,他寫耶穌在逾越節前六日到伯大尼,第二天眾人來迎接他說:和撒那,奉主名來的以色列王,是應當稱頌的。耶穌如何取得驢駒的事,在約翰福音12:14寫得很簡單:耶穌得了一個驢駒,就騎上。

如果按約翰福音12:1所寫,耶穌入城第四天就被捕、第五天就被處死,這些在三部對觀福音書裡並沒有寫。約翰福音10:22-23寫耶穌已經在聖殿,第11章寫耶穌在伯大尼使馬大的兄弟拉撒路復活、祭司長圖謀殺害耶穌,這些事都發生在耶穌榮入聖城之前,跟馬太、馬可等福音順序完全相反。我們前面說過,約翰福音寫的很多內容與三部對觀福音書矛盾,就算按照神理,他寫的內容也不足採信。

第41-44句說耶穌等人看見耶路撒冷城就為它哀哭,我們前面說過,這個“哀哭”是馬太福音中“為耶路撒冷哀哭”和“預言聖殿被毀”的結合,實際上就是假裝“預言”第一次猶太戰爭,耶路撒冷及第二聖殿一起被毀。這兩段內容在馬太福音裡是在第23-24章,要耶穌“榮入聖城”、“潔淨聖殿”、“咒詛無花果樹”、在聖殿裡講很多“比喻”、“譴責文士和法利賽人”之後才說,路加福音卻改成沒有進耶路撒冷就說,這些都表明所謂的福音書只不過是編造的故事,是隨便要怎麼編、就怎麼編的。

第42-43句的意思是說,在這最後的日子裡,多麼希望你能夠知道什麼能使你平安,只是現在你有眼也看不見,這些事現在對你是隱藏的,因為你不珍惜(神)眷顧你的時候,所以你的災難將到,你的仇敵要來攻擊你,一塊石頭都不留。

這兩句話的言下之意是說,耶穌第一次來的時候,你們有眼不見泰山,不知道他能使你們平安,你們不知道珍惜他,(把他殺死,)所以你們的災禍就要到了。

按照福音書前面的意思,耶穌的死和復活都是早已預定的,以色列人看不看得出什麼能使耶路撒冷平安或珍不珍惜眷顧她的時候反正都不能改變結局,多說和哭哭啼啼又有什麼用呢。作者這麼寫,唯一隻能顯示出世上其實並沒有神、作者的話都是人編的,因為如果真的有神的話,“人子”作為他的兒子是決不會說這些廢話的。

如果一切都是神註定,而耶穌要同情耶路撒冷即將要到來的遭遇,他應該說,天上的父啊,你為什麼這麼殘酷,要安排不可避免的災禍給他們,而不是指責耶路撒冷不知道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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