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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花1萬多買電腦,回家發現是二手機,銷售:你是豬嗎?

由 媒體人張曉磊 發表于 遊戲2023-01-04

簡介潘先生認為,店家把一臺用過的機子當新機賣給自己,那就是銷售欺詐,於是他來到店裡要求退一賠三

周瑜打黃蓋表現了他的什麼

雲南昆明,男子花1萬多買了一臺電腦,回到家發現電腦是二手的!於是他拿著電腦回到店裡維權,可沒想到銷售卻出言不遜,罵男子說:“你是豬嗎?買的時候為什麼不好好驗貨?”男子懵了,問銷售怎麼罵人呢?銷售卻說:“我就罵你怎麼了?罵人犯法嗎?有種叫警察抓我!”

男子花1萬多買電腦,回家發現是二手機,銷售:你是豬嗎?

潘先生想換臺電腦,網上買不放心,於是就跑到實體店看電腦。當時他看中的電腦要9999元,銷售向他推薦了一個五年的保險,要500元!

潘先生想著500元保五年也挺合算的,就同意了!但沒想到銷售又說想要用這個保險還要花1299元裝一個系統!

潘先生雖然覺得有點貴,但還是咬牙同意了!經過討價,裝系統的費用優惠到1099元,總共電腦下來花了11598元!

後來銷售就給潘先生拿來了電腦,潘先生沒有發現什麼不妥,讓技術人員裝好系統後就拿著電腦回家了!

回家以後,潘先生心血來潮看了下電腦,突然發現不對勁!

男子花1萬多買電腦,回家發現是二手機,銷售:你是豬嗎?

原來,潘先生看過網上的介紹,正版的新機的話,機器底部應該有序列號,但他買的機器什麼都沒有,於是他就起了疑心!

用軟體查詢過後,發現電池壽命只有95%,硬碟使用過2000個小時,使用次數達到1651次,包裝殼和機子的型號對不起來,所以他懷疑自己買到了一臺二手機!

潘先生認為,店家把一臺用過的機子當新機賣給自己,那就是銷售欺詐,於是他來到店裡要求退一賠三!

門店負責人知道後,連忙解釋說這是個失誤,他們把需要返修的機器和新機都放在了貨架上,而返修的機器底部的序列號會被抹掉,然後銷售沒分辨清楚,拿錯了貨!現在該退退,該換換,這個東西不存在強買強賣!

男子花1萬多買電腦,回家發現是二手機,銷售:你是豬嗎?

門店負責人說完要求銷售員跟潘先生溝通協商處理,但銷售卻態度惡劣,和潘先生髮生了衝突!

原來,潘先生還是認為這屬於欺詐!而銷售脾氣很衝,他怒斥潘先生說:我欺詐你什麼了?

我拿電腦過來的時候它是不是沒有開封,我又沒有透視眼,我能看見它嗎?

而潘先生說銷售沒有當著他的面開封。銷售就像吃了火藥一樣,他反過來指責潘先生說:“當時你為什麼不好好的驗一下貨,你是豬嗎?你不好好驗貨。”

潘先生聽到銷售罵自己,更生氣了,問銷售怎麼罵人呢?

可銷售說:“我來幹兼職,還受你氣?我就罵人怎麼了?我就是這種銷售,大不了我辭職不幹走人!罵人犯法嗎?你叫警察來把我抓走。”

男子花1萬多買電腦,回家發現是二手機,銷售:你是豬嗎?

看到銷售這樣,潘先生一臉無語,他看對方態度如此惡劣,決定維權到底,拿到自己應有的賠償!

如果是誤會,銷售道歉換電腦就好了,可這個銷售倒好,硬生生火上加油,還罵潘先生是豬,這純粹是來給老闆搗亂的!

不管兼職也好,正式員工也好,作為銷售,就是服務客戶。客戶懷疑你們有欺詐行為,你不好解釋還罵人,這隻會讓人覺得你們更心虛!

1、那麼,銷售行為構成什麼性質,罵人是否違法呢?

首先,銷售說罵人不違法的說法是錯的!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辱罵他人不構成犯罪的,治安處罰為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2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也就說,潘先生報案可以追究銷售人員罵人,侮辱他人的法律責任!要求他賠禮道歉!

2、在這種情況下,潘先生可以主張退一賠三嗎?

負責人解釋說是不小心拿錯貨了!

不過這樣的說法,我個人覺得站不住腳!如果是返廠修理的機器,為什麼要重新包裝成新的一樣,弄得銷售都分辨不了是不是新機?而且機器還做了系統,型號不符,序列號沒有,銷售沒發現?這樣怎麼都不能說是不小心拿錯貨吧?

而且需要返廠那證明機器有毛病,而潘先生買的二手機並無毛病,再者送修或者維修的機器型號跟潘先生買的型號一模一樣?這麼巧合?買了新機拿到的是舊機 並且是封口的,這應該認定店家是故意拿二手機來充新!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55條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的3倍。

所以,潘先生可以堅持走法律途徑,要求退一賠三!

那麼,你對此事怎麼看,你覺得店家的行為是否構成欺詐呢?

Tags:潘先生銷售電腦罵人新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