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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約定保證方式是什麼保證問題?沒有約定保證方式是什麼保證問題

由 海里的妙 發表于 遊戲2021-05-13

簡介同時,按照《擔保法》第十八條及第十九條的規定,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債權人既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要求保證人在保證範圍內承擔責任

沒有約定保證方式是什麼保證

沒有約定保證方式是什麼保證問題?沒有約定保證方式是什麼保證問題

問題

我和乾某是朋友,他因為做生意需要一筆錢,便向我借款35萬元,約定兩年之後償還。為了以防萬一,我提出讓他提供保證人。他便讓某房地產公司的老總鄒某做他的保證人。因為我們當時都相信,以乾某的能力,他很快就能還上的,也就沒有專門簽署保證合同,鄒某隻是以保證人的身份在合同簽上了字。同時,也沒有約定保證方式。可是,到約定的還款期限到期後,乾某卻不能償還,於是我就要求鄒某還款。而鄒某卻以乾某還有廠房等資產為由拒絕承擔責任。那麼,我可以要求鄒某承擔連帶責任嗎?

解答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二條第二款的規定,主合同雖然沒有保證條款,但是保證人在主合同上以保證人身份簽字或者蓋章的,保證合同成立。也就是說,你們沒有簽署保證合同,但是鄒某卻是以保證人的身份在借款合同中籤字的,那麼他就應當承擔保證責任。同時,按照《擔保法》第十八條及第十九條的規定,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債權人既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要求保證人在保證範圍內承擔責任。這些規定是基於維護債權人的利益而作出的。既然你們沒有約定保證方式,就是預設鄒某承擔的是連帶責任。因此,乾某不償還借款的時候,您可以要求鄒某連帶責任償還。

Tags:保證鄒某約定連帶責任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