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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的事故賠償金父母妻兒誰最有權繼承?

由 無憂橘子味 發表于 遊戲2021-12-10

簡介事件2:某農民工因工傷致殘,不理自理,建築公司賠償38萬,但是妻子不願繼續生活下去撇下老公孩子拿走10萬賠償金走了,農民工和父母一起撫養2個幼小的孩子

車禍賠償金兒女平等嗎

我國現行法律規定:妻子是第一繼承人,父母,孩子是第二繼承人。但是這是以前女人一夫而終的前提下。

事件1:前段網上有段糾紛是這樣的,一男人與前妻育有一子,後再娶一年又生了一子,現今孩子一歲了,這男人工傷死亡賠償80萬,二婚妻子拿走全部賠償,留下孩子和60多的老家父母親。。。 男人的兄弟姐妹無奈將女方告上法庭。。。

事件2:某農民工因工傷致殘,不理自理,建築公司賠償38萬,但是妻子不願繼續生活下去撇下老公孩子拿走10萬賠償金走了,農民工和父母一起撫養2個幼小的孩子。。。

事件3:某女父母辛苦供養研究生畢業,找到好的工作,嫁人生二孩,40出頭卻得了癌症,不治而亡,之前也是每月1萬多高薪工作,臨死前想著不能贍養父母終老,就給父母12萬。也因此老公孩子覺得她父母不應該收女兒的錢而不相往來,矛盾重重。。。

夫妻在一起生活的時候,是利益共同體自然是最親近的人,一旦雙方有一方出現意外,大多選擇的是大難臨頭各自飛。而被拋棄的一方在孩子年幼時往往只是他血脈相連的父母和兄弟姐妹牽掛的多。而發達的時候,一起生活的夫或妻卻是最收益的,往往出事後,出事方的兄弟姐妹因此也會埋怨,但多少還是會照顧些,血脈親情在那,父母則是無條件照顧自己的孩子。但是夫妻中的另一方往往因此一刀兩段,寡恩少情。

因此,我國現行法律還是需要進一步修改的。夫妻雖親,在這個婚姻不穩定的社會。父母孩子才應該也必須是彼此的第一繼承人。辛苦養大的孩子卻無法盡孝道,贍養義務,在年邁沒有掙錢能力的情況下,可想而知是多麼的淒涼!

你們的身邊有那些故事呢?也可以分享一下,告訴我們為人子女的,不要忘了我們未盡的孝道。

夫妻緣分 快而熱烈 情深經不起波折;

母子緣分 綿綿細長 卻不可撼動。

珍惜枕邊人,愛護自己的子女。卻也要為父母的百年做好打算

Tags:父母孩子兄弟姐妹夫妻繼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