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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餘隻野鴨被盜捕銷售!18名犯罪嫌疑人被公訴

由 河北青年報 發表于 遊戲2021-11-09

簡介2019年9月25日,高某駕駛麵包車滿載從徐某處購賣的50只野鴨,在途經灌雲縣洋橋農場時被當地邊防派出所民警當場查獲,警方順藤摸瓜又將徐某、張某、陳某、解某等人抓獲歸案,其他13名涉案人員則相繼投案自首

狩獵野鴨多少隻犯罪

揚子晚報訊(記者 劉瀏)新沂河經灌雲縣燕尾港三百弓村排入黃海,每年深秋,新沂河和燕尾港沿線溼地便會迎來許多從北方遷徙的野鴨在此繁衍、覓食。這本是一幅美好畫面,但近年來,出於利益驅使,非法獵捕、銷售野鴨已經發展成為一條黑色產業鏈。近期,18名被告人因涉嫌非法狩獵罪、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被灌雲縣檢察院提起公訴,涉案野鴨1000餘隻,案值7萬餘元。

現年63歲的徐某住灌雲縣圖河鎮,2017年做起販賣野鴨的勾當,“不辭勞苦”地奔波於灌雲縣燕尾港鎮、灌西鹽場、連雲港徐圩新區、響水縣陳家港等地,鼓動居民捕捉野鴨,並以大野鴨每隻80到90元、小野鴨每隻40到50元的價格收購。“從逮野鴨的人手中收購野鴨,再轉手倒賣賺點差價,我這屬於中轉站。”徐某表示。

千餘隻野鴨被盜捕銷售!18名犯罪嫌疑人被公訴

盜獵者在新沂河入海口等人煙稀少的溼地淺灘,於一人高的蘆葦蕩裡搭起捕鳥的窩棚,當地人稱其為“鴨棚”。“鴨棚”處在兩個水塘中間的堤壩上,兩邊用繩子連線著設在水中的大網,大網下面繫著用來引誘其他鳥類的野鴨,俗稱“媒鴨”(所謂媒鴨就是用來誘捕野鴨的鴨子、媒介,和捕鴨網配合使用,它們透過叫聲吸引野鴨飛進佈設於周邊的捕網內),或是剪去“媒鴨”的飛羽,令其無法飛翔,其他野鴨一旦被吸引進入網中,盜獵者就拉繩子收網將其捕獲。由於不費事、來錢快,當地盜獵者便趨之若鶩,大量野鴨被肆意獵捕。

2017年11月到2019年9月,徐某從王某玉、王某衛、梁某、於某、李某、孫某、孟某、林某、付某、王某東、楊某、王某強等盜獵者手裡收購野鴨 1165 只,案值7萬餘元。在保證貨源的同時,徐某四處拓展銷售渠道。徐某先後與養殖二代野鴨的高某、張某、解某、許某等人聯絡,向高某等4人銷售野鴨920餘隻。

據高某交待,養殖的二代野鴨由於品相不佳,行情不好,他先後14次從徐某和張某處收購非法狩獵來的野鴨408只進行配種繁衍,再將野鴨與養殖的二代野鴨混合在一起,冒充野鴨對外銷售,“這樣賣的價格相對高一點”。

2018年10月的一天,高某接到來自杭州蕭山區陳某的電話。陳某自稱也是搞野鴨養殖的,透過網上查詢全國各地有養殖證的養殖戶,並選擇與高某聯絡,求購純生野鴨配種繁衍。雙方互加微信後,高某透過連雲港到廣州的長途大巴車帶貨、微信轉賬的方式,先後賣給陳某370只野鴨,陳某將收購來的野鴨進行配種後,全部宰殺零售。

2019年9月25日,高某駕駛麵包車滿載從徐某處購賣的50只野鴨,在途經灌雲縣洋橋農場時被當地邊防派出所民警當場查獲,警方順藤摸瓜又將徐某、張某、陳某、解某等人抓獲歸案,其他13名涉案人員則相繼投案自首。 經對查獲的野鴨進行司法鑑定,分別為綠頭鴨、斑嘴鴨、綠翅鴨、羅紋鴨和白眉鴨,均屬國家保護的“三有動物”。

日前,灌雲縣檢察院以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對徐某、陳某、張某、高某、解某、許某等6人提起公訴,以涉嫌非法狩獵罪對其餘12人提起公訴。

Tags:野鴨徐某灌雲縣陳某獵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