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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文化是吸收他國文化而成的,其推行的一系列制度,影響了千年

由 蒂斯同史 發表于 美食2023-01-25

簡介第三,特殊的庶長制秦獨特的庶長制也是軍事鬥爭給秦制度文化留下的深刻印記,體現了秦文化的軍事性

古代貼燒餅是什麼意思

引言

自雲夢秦簡、秦陵兵馬俑、青川秦簡等一系列新的考古資料問世以來,人們對秦文化的認識得到了拓寬,秦文化研究出現了前所未有的熱潮,取得了豐碩的成果。

但是,人的知識總是無窮無盡的。兵馬俑被稱為世界第八大奇蹟,已經被發現二十多年了。

由於研究者的努力,人們現在對秦俑豐富的文化內涵有了越來越深刻的瞭解。

秦文化是吸收他國文化而成的,其推行的一系列制度,影響了千年

雖然學術界在某些問題上的觀點還不完全,但誰也不能否認秦俑的軍事性質。

秦俑作為秦文化的載體(這裡我們把“文化”理解為物質財富和精神財富的總和),是非常典型的。

多虧了兵馬俑,我們對秦文化的瞭解不是過去的“紙上談兵”,而是看得見摸得著的。

秦兵馬俑的軍事性質坦率地向世人揭示了關於秦文化特徵的重要資訊——即秦文化與軍事緊密相連,密不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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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隨著對秦文化研究的深入,一些重新認識秦文化的問題已經提上日程。秦文化的軍事性是一個很少有人關注、需要重新認識的重要問題。

這裡的文化是指物質財富和精神財富的總和。一般認為,秦人建國始於襄公被封為諸侯之時,即公元前770年。

秦國建國之初,就把人放在與戎的戰爭中,但實際上這場戰爭在建國之前就已經開始了。

從《史記·秦本紀》記載的秦中時期秦與戎的武裝對峙開始,兩國的戰爭狀態已經持續了70多年。

項公之後,歷經四代,到德公時,秦國的人才在被賜的岐、豐之地站住了腳,歷時約九十年。

秦與戎的軍事鬥爭總共持續了一個半世紀以上。秦代的秦文化就是在這樣一個長期戰爭的背景下發展起來的。

誠然,周初大部分諸侯國都有武裝殖民的經歷,但時間比秦朝短得多。例如,齊和萊夷之間的鬥爭在太公的當代結束。

再比如伯禽征伐夷戎定魯,是很快就完成的。秦不僅有長期的武裝鬥爭,而且生活在“禮崩樂壞”的春秋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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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起來,這些因素使秦文化比其他文化更具軍事性,突出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以郡為主要統治形式

周朝實行的分封制,就是古人所謂的“封建制”,特指以“授人以地”為特徵的兩種制度,即分土分封和分封采邑。

歷史上秦國並沒有嚴格實行這樣的制度,而是以郡縣為主要統治形式。郡縣的名稱很早就有了,但真正作為行政單位似乎是在春秋時期。

公元前688年,秦攻陷幽州,攻陷第一郡

這是《史記》中最早的置郡記載之一。

從字義上看,“縣”即“懸”的意思,據此不難推斷,起初,縣應該是指直轄於中央的偏遠城市,且多為新開發的屬地。

春秋時期一些諸侯國在新佔領的領土上設定郡縣的歷史事實,有力地證明了這一點。

為了有效地統治和確保領土的安全,這些位於邊境的縣必須依靠軍事力量。其組織必然是軍政合一,軍事性質很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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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國之所以沒有嚴格實行分封制,而是以高度軍事化的郡縣為主要統治形式,與其特殊的建國經歷有直接關係。

眾所周知,秦朝做諸侯的時候,周天子的封土只是一張空頭支票。

秦人依靠武力,經過長期艱苦的戰爭,從容手裡奪得了那片差異豐饒之地。

由此可見,秦之初並沒有現成的大片領土可供“錫田錫邑”使用,其領土需要從容軍手中奪取。

因此,每取得一塊土地都要算作一個新的佔領區,自然就要設縣(這裡不排除一些特殊的分封情況),從而使縣成為最常見的行政區劃單位。

後來獻公在國都杯陽設縣,商鞅變法進一步推行郡縣制而非其他制度並非偶然,而是與自春秋以來,秦一直以郡縣制為主要統治形式的傳統一脈相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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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擇勇猛者立之”

秦的制度文化中有一個很特殊的現象,就是沒有嚴格的繼承製度,尤其是長子繼承製度,而是實行了“選勇者立”的皇位繼承法。

《公羊傳》過去用“秦人是蠻夷”來解釋秦的“匿嫡之名”,這顯然是一種偏見,是不夠的。最近有學者從文化價值觀的角度認為這種現象是由秦人的功利價值觀決定的。

其實秦人斤斤計較得失,不談父子之情,不談妻妾之禮的功利價值觀,是商鞅變法後形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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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秦並沒有嚴格的長子繼承製,在此之前就存在。相反,孝道基本上成了後世,尤其是長子繼承人的定製。

顯然,從新的觀點來解釋這些現象是困難的。歷史研究中有很多深奧神秘的問題,但真正的答案其實很簡單。

如果我們聯絡秦建國的歷史背景來考察秦特殊的皇位繼承製度,答案自然就會揭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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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戰爭的特定環境下,只有“勇者”才能帶領群眾殺敵,贏得勝利,從而生存發展。戰爭的現實造成了秦朝獨特的繼承法,也凸顯了秦文化的軍事性。

就“擇勇者立”的精髓而言,應該是承襲了先賢的。

《戰國策·秦策》記載,孝病危時,曾打算傳商鞅之位,恐怕就是秦人這種傳統的體現吧。

第三,特殊的庶長制

秦獨特的庶長制也是軍事鬥爭給秦制度文化留下的深刻印記,體現了秦文化的軍事性。由於缺乏歷史傳記,很難解釋清楚這一制度的最早歷史。

許多學者將其與秦軍的功勳爵位制度聯絡起來進行研究,這是很有道理的。秦封爵是一種獎勵制度,主要用於獎勵戰功。

具有明顯的軍事特徵,故稱軍功騎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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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爭中的中立國秦國有這個制度,應該是合理的。

雖然這一制度在春秋時期還處於初級階段,今天能看到的封號也只有大嬪妃、嬪妃、左嬪妃、嬪妃幾個,但其軍事性質是顯而易見的。

古代對嬪妃名字的解釋可以進一步證明這一點。

《漢書·百官公卿表》顏注:“庶長,言為眾列之長也。”

這裡的“長”字,就是“人使治之,出使長之”的“長”,也就是一個軍隊長官的意思。

劉釗在《續漢書》中對劉瑾《官書》的註釋使這一含義更加明確,指出庶長是後世的將軍,因統將庶人而得名。

可見庶長是軍事活動的產物。在秦人與戎狄的武裝鬥爭中,軍隊的主導者就是庶長。此亦當為“勇猛者”或“桀駿”之類人物。

古代的一般規則是軍事長官擔任行政長官,所以秦庶長也必須同時是政務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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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然,從它產生的第一天起,庶長制就是一個帶有濃厚軍事色彩的制度;商鞅變法及其隨後的軍爵制度就是在此基礎上發展起來的。

必須指出的是,六國秦爵中有很多名字,如公大夫、公乘、五大夫、關內侯等,但庶長是秦獨有的。

由此可見,庶長制度是秦制度文化中一個很有特色的內容。由於其軍事屬性,自然成為秦文化的重要方面之一。

當然,秦文化的軍事性質並不完全侷限於這三個方面的推廣。事實上,有很多內容看似與軍事無關,其實是有聯絡的。

例如秦多相馬專家,過去大多數論者用秦人的“好馬好畜”這一特長來解釋。

但最新的考古資料證實,早在西周時期,秦人就已經過上了相對定居的農耕生活。

把春秋以來出現在秦的賽馬專家與秦先祖好馬及畜的歷史特徵聯絡起來,未免有點太遙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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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古代的馬與軍事密切相關。這匹馬,對軍隊有很大用處。把秦代馬術的發展看作秦人良馬良畜特點的遺留,比把它看作當時軍事實踐的需要更接近事實。

因此,馬術的發展,是曲折地反映了秦文化的軍事性。

例如,可以普遍確認的是,創作於春秋初期的石鼓文,其十鼓中有一半以上與田獵和馬有關。

古代野外狩獵本身就具有軍事檢閱和軍事演習的性質,很多軍事行動都是以遊獵的形式進行的。

例如,公元前763年,秦文公率領“七百人東獵”,實際上是一次向東擴張領土的軍事行動。

因此,石鼓文中大量關於狩獵和馬匹的描寫不,能簡單地視為貴族的娛樂,而是體現了軍事意義。

這樣的例子不勝列舉,而且完全有理由說,由於長期戰亂的影響,秦文化本來就帶有濃厚的軍事性質。這正是我們需要再次瞭解的。

春秋時期,是一個兵荒馬亂的時代。在刀光劍影中,古代社會經歷了翻天覆地的文明變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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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人文生態環境有利於秦文化的軍事固化,但不利於其解體。然而,在春秋戰國初期,秦人不斷努力吸收周文化。

在秦穆公王烿使者魚雨面前,以“中國”自居,標榜“以詩、書、禮、樂為政”,就是極好的證明。商鞅變法時,這種文化趨勢發生了變化。

商鞅變法是一場以法家思想為指導的社會大變革。無論從哪種古史分期的角度來看,這都是秦發展史上的一個重大轉折點。

參考文獻:

1。

史記

·

商君列傳

2。

史記

·卷三十三·

魯周公世家

第三》

3。

《史記·禮書》

Tags:文化軍事秦人制度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