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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瓶酒賺100元,賣了12瓶假茅臺賺1200元,卻被判賠償13.68萬元

由 小案說法 發表于 美食2023-01-21

簡介黃某則表示,這兩箱茅臺酒是從朋友戴某那以每瓶3700元買來的,自己賣3800只賺了100元一瓶,自己之前也買過戴某的酒,是真的,如果知道這次是假酒,自己也不會把店鋪的名片還釘在包裝上

100多桌酒 可以賺多少

“真是賠了夫人又折兵!”每瓶酒賺100元,賣了12瓶假茅臺賺1200元,卻被判賠償13。68萬元。

浙江永嘉一商家以每瓶3700元的價格收購2箱12瓶假茅臺,然後再以每瓶3800元賣給李先生,獲利1200元,被法院判決“退一賠三”,退回李先生貨款45600元,還要支付賠償款136800元。(案例來源:人民法院報)

事情原委是這樣的:

浙江溫州永嘉縣的黃某夫婦在永嘉縣上塘鎮,開了一家某副食品店,開了20多年,也是一家老店,主要零售日用品和香菸、酒等。

黃某夫婦之前朋友介紹認識了戴某,說是比較靠得住,做酒的生意。後來黃某就從戴某那買過一瓶茅臺酒,還專門進行了查驗,確定是真的,就完全相信了戴某。

每瓶酒賺100元,賣了12瓶假茅臺賺1200元,卻被判賠償13.68萬元

於是,2021年8月,黃某夫婦從戴某那,以每瓶3700元,買了兩箱共12瓶53度的茅臺酒,生產日期顯示為2017年4月11日,還有生產批次顯示。

當年12月,李先生來黃某店裡詢問是否有茅臺酒,自己是拿來送禮的,黃某遂拿出從戴某那買來的茅臺酒給李某,並稱保證真貨,為了證明自己,黃某還在外包裝箱上,蓋上了副食品店的印章,並且還釘上名片,說如果是假的找他退,沒問題。

李某以每瓶3800元的價格買到,共付了45600元。黃某每瓶就賺了100元。

過了幾天,收到酒的客人告知李先生,他送的茅臺味道不對,應該是假的。

李先生就到黃某店裡找黃某,要求退貨並賠償問,雙方沒談攏,李先生打電話進行投訴。

永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受案後,委託貴州茅臺公司對涉案的12瓶茅臺酒進行真偽鑑定。

每瓶酒賺100元,賣了12瓶假茅臺賺1200元,卻被判賠償13.68萬元

今年2月,茅臺公司出具鑑定結論,確認黃某從戴某那買的茅臺酒,是假冒註冊商標的產品,也就是說是假貨,不是真的茅臺。

李某和黃某還是就退款和賠償沒法達成一致,今年年3月,李先生把黃某告到法院,要求黃某退還自己的貨款45600,並支付三倍賠償136800元,並且還要在抖音平臺上釋出道歉宣告。

李某還認為,黃某專門經營菸酒生意多年,理應從正規渠道購買貨物,而不應從所謂的朋友那拿貨,這次賣的茅臺酒是假的,理應承擔相應責任。

黃某則表示,這兩箱茅臺酒是從朋友戴某那以每瓶3700元買來的,自己賣3800只賺了100元一瓶,自己之前也買過戴某的酒,是真的,如果知道這次是假酒,自己也不會把店鋪的名片還釘在包裝上。

每瓶酒賺100元,賣了12瓶假茅臺賺1200元,卻被判賠償13.68萬元

退回貨款沒問題,自己自認倒黴,賠償3倍接受不了。

法院審理後認為,黃某向第三人回收茅臺酒時,沒有盡到進貨查驗義務,而是把進貨過程中的產品質量風險,透過銷售行為向消費者進行了轉嫁,存在明顯過錯。

而且黃某在向李某銷售涉案茅臺酒時,隱瞞了酒是從第三人處回收的真實情況,誤導了原告,行為構成欺詐。

每瓶酒賺100元,賣了12瓶假茅臺賺1200元,卻被判賠償13.68萬元

法院還認為,食品是直接關係人體健康、安全的特殊消費產品,一旦經營者銷售了假冒的產品,就應認定為欺詐行為。

有一種情況除外:經營者能提供證據證明其進貨渠道即商傢俱有正規授權銷售該產品的許可證。

根據上面理由,法院認定李某要求“退一賠三”的訴訟請求合理合法,予以支援,判令黃某立即退還李某貨款45600元,並且支付賠償款136800元。

法院還明確,賠禮道歉主要是適用人格權受到侵害的案件,這個案子是銷售假冒產品而產生的糾紛,這次假酒交易並沒有使李某人格權受到損害,所以李某要求黃某賠禮道歉的訴訟請求沒有支援。

黃某真是賠了夫人又折兵,想賺1200元,卻賠了13。68萬元,你說他冤不冤?

我認為他不冤,是他自己造成的,有些朋友不能親信啊,況且市場上假茅臺太多了,一定要正規的渠道進貨,但據說正規的渠道有時又進不到貨,這又是一個悖論。

我想,黃某應該是可以想戴某要求賠償的,但戴某估計最多也只是退回貨款,搞不好貨款都不退回也有可能,三倍賠償我覺得可能性很小。

即使黃某把戴某告到法院,法院也不一定會支援三倍賠償,大家認為呢?

這個案例告訴我們,買名貴菸酒,一定要到正規可靠渠道購買,一般大超市比較少假的。

進貨的小商小販,不要輕易相信所謂的朋友,在金錢利益面前,都有可能會有假貨。所以一定要到正規途徑進貨。

最後一點,賣假貨的成本很高,尤其是食品類,一旦銷售了假冒的產品,就認定為欺詐行為,是要假一賠三,不管你商家知不知道。

感覺這一點法院特別好,這樣大家都不敢賣假貨了,尤其吃的入嘴的東西,確保了大家的健康。

大家看了這個案例有什麼感想和體會呢?

Tags:黃某茅臺酒李某每瓶李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