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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水2年多、流失超8萬噸水,餈粑店街破損管線修復困在何處?

由 紅星新聞 發表于 美食2023-01-14

簡介對此,小區物業、成都坤和物業諮詢發展有限公司相關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漏水的管道不屬於小區公共區域的設施裝置,“到戶的就屬於他們(業主)的私有財產,(是)他們的共有產權”,而物業公司一直在幫自來水公司代收代繳,從來沒加收過一分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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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錦江區餈粑店街4號,掩埋在地下的自來水主管道,漏水已長達2年多,累計流失超過8萬噸自來水,“漏”掉的水費達37萬餘元。

自來水公司主張“漏”掉的水費應由街上的64家業主或商鋪共同承擔,而業主和商鋪方則以自來水公司未盡到公共服務職責為由拒絕承擔。自2021年12月至今,在錦江區城市管理局和該區永興社群的協調下,當地自來水公司、物業公司、業主、商戶、原地產開發公司等各方進行了多輪協商,仍未達成妥善的解決方案。目前,漏水仍在持續(點選可檢視紅星新聞此前報道)。

破損管線的修復,到底困在何處?

漏水2年多、流失超8萬噸水,餈粑店街破損管線修復困在何處?

▲餈粑店街4號

兩份催費公告

物件從開發商變成全體商戶業主 

餈粑店街4號位於成都錦江區淨居寺。街道兩邊是修建於一二十年前、甚至更久的幾個老舊小區,街面分布著多家餐館、理髮店、汽車配件店等商鋪。今年10月中旬,數張來自成都市自來水有限責任公司城東營業所的“水錶欠費停水公告”張貼在了街上。公告稱:

貴處2020年12月因內部管道漏水,形成欠費,截至2022年10月已累計拖欠水費共計372208。60元……如該處長期拖欠水費,我公司將依照城市供用水合同約定對貴處停止供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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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自來水公司張貼的欠費停水公告

類似的公告已不是第一次張貼。2021年11月,成都市自來水有限責任公司就曾在此貼出“欠費催繳通知”,彼時的欠費為214270。24元。因欠費無法收繳,次月,該處64家商鋪被停水三天。紅星新聞記者曾在當時前往採訪,多位商家稱因停水一度經營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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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張貼的欠費催繳通知

相隔近一年,兩份催費公告。不同的是,去年被“通知”方為已清算登出的“成都鑫華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今年被“公告”的物件改成了“(餈粑店街4號)北順苑1期、2期、獨立商業樓全體商戶業主”。同時,此次的公告還提到:

針對長期拖欠水費經催收後仍未繳納的使用者,我公司將按成都市信用資訊相關規定,將水費拖欠資訊上報成都市信用資訊系統。

2022年10月31日,錦江區城市管理局和該區永興社群相關工作人員告訴記者,自2021年12月至今,他們組織各方進行了多輪協商,但仍未達成妥善的解決方案,期間曾提出過透過司法途徑解決問題,但並無人提出訴訟。

按照兩次通知(公告)顯示的差額計算,在各方均知情的情況下,2022年的漏水損失達157938。36元。按照成都市自來水有限責任公司官方公佈的非居民用水終端價格計算,現累計漏水已超過8萬噸。

背後幾大爭議

責任在誰?欠費到底該誰出?

爭議1:該誰承擔損失費用?

在業主和商戶們看來,漏水問題一方面跟當初開發商的供水系統建造不合理存在關係,另一方面則是成都市自來水有限責任公司和物業的不作為。

“2020年8月,物業公司就告知了自來水公司有漏水問題,請問自來水公司,你們採取了什麼應對方案?”業主們在一次協商會上發問,“正是由於自來水公司不作為,致使漏水加劇,理應為這筆水費買單。”他們認為,自來水公司收到該函件後,並未承擔公共服務功能,直到產生水費達214270。24後開始向業主和商戶們催繳並停水。

業主和商戶們還認為,他們都按照自己的水錶顯示按時繳納了水費,並且都有單據證明,不存在任何拖欠費用的情況。

但在成都市自來水有限責任公司看來,造成的損失應由商戶業主承擔。在協商會上,自來水公司參會代表陳先生援引相關條例表示:“城市供水設施以結算水錶為界,結算水錶用水端以前的,由供水企業負責維護,結算水錶用水端以後的,由使用者或產權人負責維護。”由於當前發生漏水的管道系表後用水設施,則應當由使用者(業主或商戶)來承擔維護責任,也應當共同分攤管道漏水產生的欠費。“如果你家裡的管道漏水了,難道不是自己出錢解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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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協商會議現場

爭議2:原開發商、物業公司、自來水公司是否存在過錯?

記者從成都市水務局、業主等處瞭解到,漏水問題一方面跟原開發商的供水系統建造不合理存在關係,開發商對內部管道的走向也不清楚,因此留下後患。成都市水務局水資源管理處相關工作人員表示,原開發商成都鑫華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確實存在過錯,雖然該公司已經清算登出,但按照相關條例,依然可以進行處罰和追責。

物業公司是否存在管理不善的過錯?

市水務局該相關工作人員認為,漏水問題出現在小區公共區域,物業公司發現漏水問題後,負有主體維護的責任,因此物業公司也應該為漏水問題擔責。

對此,小區物業、成都坤和物業諮詢發展有限公司相關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漏水的管道不屬於小區公共區域的設施裝置,“到戶的就屬於他們(業主)的私有財產,(是)他們的共有產權”,而物業公司一直在幫自來水公司代收代繳,從來沒加收過一分錢。

該物業工作人員還表示,在2020年7月份發現漏水問題後,曾於2020年8月致函自來水公司反映漏水問題,又投入幾萬元進行維修,並且墊付了20餘萬元漏水的費用。“我們收的物業費一個月才5角一個平方,無力繼續承擔。”該物業工作人員認為,其物業公司已經盡到了維護管理的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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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曾在2020年8月向自來水公司發函告知漏水問題

自來水公司是否存在過錯?在此問題上,各方存在較大的爭議。

在業主和商戶們看來,物業公司在2020年8月發現漏水問題後,告知了自來水公司,然而自來水工作沒有履行公共服務的職能,沒有提出解決方案和指導意見,因此存在過錯並應擔責。

對此,成都市自來水有限責任公司城東營業所相關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抄表員曾在2020年7月發現該地存在用水量異常的情況,並將此情況告知了物業公司並做出提醒。

對於自來水公司是否存在過錯的問題,市水務局水資源管理處相關工作人員表示,因為漏水點在結算水錶用水端以後,自來水公司並無產權,而是屬於私有產權。在此前提下,自來水公司可以提供指導性的延伸服務,但無義務進行維修,如果需要自來水公司參與維修,則(屬於市場行為)需要進行收費。

但一個不爭的事實是,在各方均知管道漏水的情況下,漏水依然持續達兩年多,且至今未修復。

解決方案實施再成難題

管道改造獲批,但改造費收取又遇拖延

記者從多方瞭解到,該問題實際已有了解決方案,但要實施卻同樣面臨困難。

據瞭解,由於餈粑店街4號內部管道破損嚴重,已無法進行維修,需進行管道改造,改造方案將繞開原有的破損管道,以徹底解決漏水問題,目前改造方案已經獲得上級部門批准。

根據《四川省城市供水“一戶一表”實施意見》有關規定,凡新建、改造必須執行“一戶一表”的規定。在2021年年底的一場協商會上,記者注意到大部分業主均同意進行一戶一表改造,在2022年上半年,多名業主還在相關微信群進行“接龍”登記改造資訊。

然而,如何收齊一戶一表改造費用又成了新的問題。

據成都市水務局相關工作人員介紹,目前北順苑1期已有17戶業主繳納費用,15戶還未繳納;二期33戶則均未繳納費用。成都坤和物業諮詢發展有限公司相關工作人員介紹,二期33戶未繳費用是因還未開始收取,目前在收取一期費用時就面臨著困難:“

業主們主觀上都願意繳,但找他們收的時候,總有業主以各種理由拖延。

如果始終未收齊改造費用,是否就意味著水資源將繼續流失?對此各方都表示很無奈,表示這的確是目前確唯一的方案,接下來還將協調各方積極協商。

紅星新聞記者 王拓

編輯 陳怡西

Tags:自來水漏水業主公司欠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