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美食

趣歷史丨司馬光的聚餐會約

由 七里河融媒 發表于 美食2022-12-28

簡介時任端明殿學士兼翰林侍讀學士的司馬光年齡最小,“年僅”六十四歲,按要求是不能進入這支隊伍的,但因他聲望高、學問好、人緣不錯,又正好在洛陽居住,被“強拉入夥”,成為“耆英會”中的老么

八仙都是誰啊

趣歷史丨司馬光的聚餐會約

《耆英勝會圖》區域性

北宋元豐五年(1082),宰相富弼退休後閒居洛陽,好友文彥博時任洛陽留守。一次,富弼向文彥博提議,由二人牽頭,組織一些年齡相仿、資歷相當、性情相投、口碑良好的老朋友,仿唐代白居易“香山九老會”形式,置酒相樂,定期聚餐。文彥博非常贊成富弼的提議,一拍即合。於是,他們組織當時居住於洛陽的部分已經退休或即將退休的老朋友,按年齡為序,輪流做東,謂之“洛陽耆英會”。

聚會確定了“老而賢者”十二人。這十二人中,官位最顯為富弼和文彥博,均出任過宰相。年齡最大為富弼,七十九歲。其次是文彥博,七十七歲。時任端明殿學士兼翰林侍讀學士的司馬光年齡最小,“年僅”六十四歲,按要求是不能進入這支隊伍的,但因他聲望高、學問好、人緣不錯,又正好在洛陽居住,被“強拉入夥”,成為“耆英會”中的老么。

儘管只是幾位老朋友的小聚,但大家畢竟都是當朝曾經叱吒風雲、指點江山的人物,無規矩不成方圓,凡事不能草草。經過合議,決定由任過皇帝秘書的大筆桿子司馬光執筆,撰寫《洛陽耆英會序》,以紀其事。司馬光又撰《會約》,給聚會定規矩、作約束。《會約》一共八條,篇幅不長,原收於《司馬氏源流集略》一書,現據鄧廣銘先生的《宋史十講》全文轉引如下:

一、序齒不序官;二、為具務簡素;三、朝夕食不過五味,菜果脯醢之類,共不過二十器;四、酒巡無算,深淺自斟,主人不勸,客亦不辭;五、逐巡無下酒時,作菜羹不禁;六、召客共用一簡,客注可否於字下,不別作簡;七、會日早赴,不待速;八、右有違約者,每事罰一巨觥。

《會約》逐條的大致意思是:

聚餐中只論年齡長幼,不論職務高低,沒有官場俗套,大家都輕鬆;聚餐時,要求餐具簡樸,不得金碗銀筷講排場;主人請客時,每頓主菜不得超過五種,或許就是早期的“四菜一湯”。至於佐酒的果脯、肉醬之類的小碟,總數不得超過二十碟,類似於今天餐桌上的冷盤,看似多,但品種極普通,非難尋珍饈,量亦很少;座次按年齡排,酒壺按順序遞,倒多倒少、飲多飲少自便,東道主不得強行勸酒,賓客也無須勉強自己,量大盡興,量少隨意;酒尚未喝完,桌上菜餚卻已一掃而光,此時可補充一些菜湯;節約紙張,簡化程式,輪到誰請客,東道主只用一張通知單,下列諸客的字,如文彥博只寫寬夫,司馬光只寫君實。派人逐家傳遞,客人是否能出席,只需在字下籤注即可;聚餐之日,客人要按時出席,不等不催;上述規定,誰若違反,如遲到、答應來而不來、主菜超過“四菜一湯”等,無論主賓,違反一條,即罰酒一大杯。

有了這麼一則《會約》,人們在請客的過程中,均按“約”辦理,減少了身不由己的鋪張,杜絕了競奢鬥富的攀比,避免了浪費,主人沒有壓力和負擔,客人也絕無輕視和鄙薄,悠遊自如。

《會約》把餐具的標準、菜餚的數量、請帖的呈送都規定得詳詳細細,節約到連請帖都不準多發,一次聚會一張請帖通用,可謂節儉至極。司馬光做官多年,待遇豐厚,卻始終惡衣菲食,“食不敢常有肉,衣不敢純有帛”,一直保持著簡樸的生活習慣。當時,他居住洛陽,正埋頭創作《資治通鑑》,前後整整十四年,由於住宅低矮破敗,夏天酷暑難當,只好在房子下挖一個地下室,穴居期間,寒磣而又另類,被人譏笑為“穴處者”。

Tags:文彥博富弼司馬光洛陽聚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