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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物質量不合格,買家可以拒絕打款嗎?

由 法顧百家 發表于 娛樂2021-06-09

簡介三是“先履行一方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即電器公司提供的產品存在質量瑕疵,且已為國家權威機構的鑑定結論所證明

不打款敢發貨嗎

貨物質量不合格,買家可以拒絕打款嗎?

案例回顧

2019年7月10日,某商場與一家電器公司簽訂一份購銷合同。約定電器公司應於同月18日前提供價值60萬元的產品給某商場;商場必須於同月20日、8月20日、9月20日分別付款20萬元給電器公司。

電器公司產品到齊後,某商場依約付清了前兩期貨款。事後,某商場發現電器公司提供的產品存在質量瑕疵。經國家權威機構鑑定,結論為不符合國標要求。

然而,電器公司卻不管這些,以某商場沒有按時支付第三期貨款為由,訴請要求某商場給付剩餘貨款及違約金。

法顧百家說

法顧百家指出,《合同法》明確規定:“當事人互負債務,有先後履行順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後履行一方有權拒絕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後履行一方有權拒絕其相應的履行要求。”。本案中,某商場完全具有權拒付剩餘貨款及承擔違約金:一是雙方“互負債務”,即電器公司應交貨,某商場應付款;二是“有先後履行順序”,電器公司交清貨在先,某商場付清款在後;三是“先履行一方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即電器公司提供的產品存在質量瑕疵,且已為國家權威機構的鑑定結論所證明。

Tags:履行商場電器20貨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