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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長親自上門給的存單,難道還有假?真相不可思議

由 梧通淺聊 發表于 娛樂2023-01-23

簡介有網友就評論,褚某是借用行長的這個職務才能夠從孟女士那裡把這個錢騙到手的,確實是實施了違法犯罪的行為,雖然理論上他已經從銀行離職,但多多少少銀行也需要為付一些責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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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你們上任行長給的存單,憑什麼現在銀行就不認了?他之前可是代表你們銀行給我的存單,憑什麼不給我兌付?”

一女子在法庭上辯論著。

行長親自上門給的存單,難道還有假?真相不可思議

河南南陽,孟女士拿著一張50萬元的存單去銀行取款,但是工作人員告訴他這張存單是假的,拒絕給孟女士兌付。

孟女士做一些生意,所以經常要去銀行辦理存取款業務,一來二去就與該銀行當時的行長褚某比較熟悉。

有一天,褚某看到孟女士銀行賬戶上,還有468120。16元的活期存款。於是就和孟女士商談,如果他願意將這468120。16元的活期存款給他去投資,那麼作為行長的褚某願意按照年化利率5。2%給孟女士,並且還給他一張有50萬存款的存單。

孟女士就同意將自己活期存款上面的46萬多元全部給了當時該銀行行長褚某。而褚某也信守承諾,給了孟女士一張寫著有50萬存款,年化利率5。2%的存單。

事情沒過去多久,孟女士就發現褚某因為涉嫌犯罪被採取刑事措施。這時候孟女士就有點心慌了,於是從家裡找出那張50萬元的定期存單,就準備去銀行取款。

但是去銀行取款的時候,工作人員卻告訴孟女士,這張存單是假的,而且在孟女士的賬戶上,也並沒有一筆50萬元年化利率為5。2%的定期存款。

透過查詢賬戶上的流水顯示這一筆錢,早在存入沒過多久之後就直接被轉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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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番溝通無果,於是孟女士將銀行告上法庭,可是一審二審孟女士均敗訴,事後孟女士提起再審申請。

孟女士認為:

手裡的50萬存單蓋有銀行的專用業務章,經相關機構鑑定,存單真實有效。

褚某作為當時銀行的行長,他代表的是銀行。自己把錢存入銀行,銀行也開具了存款憑證,這就意味著自己與銀行存在合法的儲蓄存款合同關係,銀行有義務給自己兌付。

銀行櫃檯存取款業務存在制度不全,員工監管力度不夠,業務專用章管理混亂。是因為這些原因才導致自己存入賬戶裡面的錢,最終被別人非法轉出。是銀行存在管理不善,沒有妥善保管好存款人的存款存在嚴重的過錯,銀行該為自己的行為承擔所有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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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方面辯稱:

孟女士的存款已經被他自己轉走的,銀行就不存在支付的義務。銀行還拿出相應的轉款憑證,上面有孟女士的親筆簽名。

銀行表示孟女士自己把錢轉走了,自己輸入的密碼,整個過程也是孟女士自己參與的,而且銀行還表示孟女士早就開通了簡訊提醒他,自己對存款取了多少,轉了多少,還剩多少,能夠清楚的掌握。但根據流水顯示孟女士的所有款項,銀行早已經兌付完畢,現在沒有兌付的義務。

銀行認為,銀行前行長褚某在孟女士家裡給他的存款收據是偽造的。褚某的行為既沒有合法的授權。也不是發生在銀行網點,所以褚某沒有權利代表銀行辦理儲蓄存款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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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銀行方面還認為,楚某給銀行開具的存款收據是在楚某已經離職之後開出來的,楚某此時已經沒有許可權或沒有職責,對外給客戶辦理儲蓄存款業務。所以孟女士手裡的存款憑證無論是真偽都與銀行無關。

銀行方面還表示根據公安機關審理褚某時的供述,孟女士是知道褚某已經離職,對褚某實施詐騙的行為是知道的。自己願意把錢給褚某並不能歸屬於信任銀行的行為,而是孟女士想獲得高收益。

經過一番審理之後,才得知孟女士的涉案存款是在私底下交給褚某的,而褚某交給孟女士的存單,確實是褚某提前留存的,並不是由銀行網際網路機打出來的銀行正式制式憑證。但是褚某給孟女士的存單,確實又是真的。

但是當時楚某已經從銀行離職了,離職之後他給孟女士出具的存款憑證,並沒有相應的法律效益,也不能代表銀行。

孟女士親自將自己銀行賬戶內的活期餘額468120。16元轉出去,是孟女士自己操作的,銀行也按照孟女士的操作,完成了相關的服務,因此銀行方面沒有其他的過錯。

行長親自上門給的存單,難道還有假?真相不可思議

最終高院也駁回了,孟女士的再審申請,給出的理由是褚某個人犯罪行為,孟女士無法舉證,銀行存在過錯。

案件來源,河南高院。

孟女士之所以會接連敗訴,主要是因為她根本就拿不出證據證明褚某是代表銀行攬存的。而銀行方面又能拿出證據,褚某在給高女士辦理存款之前就已經離職了。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64條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否則人民法院將不予以支援其一方的主張,並且還要承擔舉證不能的後果。

在給孟女士辦理相關的存款業務的時候,褚某並不是銀行行長,並且也已經從銀行裡面離職了,所以銀行也不會為褚某的行為負責。

有網友就評論,褚某是借用行長的這個職務才能夠從孟女士那裡把這個錢騙到手的,確實是實施了違法犯罪的行為,雖然理論上他已經從銀行離職,但多多少少銀行也需要為付一些責任吧。

也有網友表示,行長都已經辭職了,還敢把錢給這個已經辭職了的行長,這個人膽子到底是有多大?根本就不把自己的錢當錢啊。說白了就是想多貪點收益,40多萬存銀行人家直接給你開50萬的存單,年化利率還那麼高,誰都心動。

對此你有什麼看法?你認為銀行方面有責任嗎?歡迎在評論區留言討論。

圖文無關

Tags:女士銀行褚某存單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