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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劍解案」為跨境賭博,偷越國境終獲刑

由 法制現場 發表于 娛樂2023-01-02

簡介檢察官說法近年來,偷越國(邊)境的案件數增多,犯罪嫌疑人以出國務工掙錢、境外參與賭博、境外實施網路電信詐騙等為目的,非法從雲南邊境以翻山越嶺或乘坐皮划艇等方式偷越到緬甸境內勐波等地

參與網賭犯法嗎

誰執法,誰普法。為使每一起案件都成為鮮活生動的普法公開課,即日起,本公眾號推出【利劍解案】欄目,邀請檢察官結合案件辦理開展普法,敬請關注。

擔心出國賭博被發現,二人持有正規護照卻不使用,非法偷越國境,終觸法網。近日,由利川市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康某、張某偷越國(邊)境一案經公開開庭審理,判處康某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判處張某拘役四個月,緩刑七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4000元。

案情回顧

2019年,康某夥同張某非法偷越國(邊)境,到緬甸賭場賭博,並僥倖逃脫了制裁。至2021年,兩人又數次非法出境,終受到法律制裁。

「利劍解案」為跨境賭博,偷越國境終獲刑

圖片來源於網路

到案後,康某、張某均承認辦理了護照,但並未使用護照而是選擇非法偷越國(邊)境,妄想在緬甸賭場參與賭博不留痕跡。“出入國(邊)境要透過正規手續和合法途徑,自作聰明偷越國(邊)境,將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經檢察官釋法說理,兩人在值班律師的見證下自願簽署了《認罪認罰具結書》。

“現在我深刻認識到了自己的行為是違法的,以後決不再做違法犯罪的事了。”兩人悔罪道。經該院審查移送起訴,利川市法院公開審理後採納了檢察機關的量刑建議,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檢察官說法

近年來,偷越國(邊)境的案件數增多,犯罪嫌疑人以出國務工掙錢、境外參與賭博、境外實施網路電信詐騙等為目的,非法從雲南邊境以翻山越嶺或乘坐皮划艇等方式偷越到緬甸境內勐波等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條【偷越國(邊)境罪】違反國(邊)境管理法規,偷越國(邊)境,情節嚴重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天上不會掉餡餅,腳踏實地才是真。緬甸不是“發財”天堂,更不是法外之地。大家要時刻牢記“君子愛財、取之有道”的道理,切實提高防範意識,切勿被眼前的利益矇蔽,自覺抵制赴境外或在網上參與涉賭涉詐違法活動,切莫以身試法。

(張歡)

【來源:利川市人民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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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越國康某張某利川市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