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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廣輝,肖永貴:清初至清中葉象數易學的發展脈絡

由 文以傳道 發表于 娛樂2021-08-28

簡介”(《經學通論》,第62頁)張惠言主要從事漢易研究,其學以虞翻為主,兼修鄭玄、荀爽之學,對漢代象數易學的旁通、卦變、乾坤升降、飛伏、納甲、五行、卦氣、互體諸說皆有研究,然“其對虞氏易義的闡發

經學是怎麼發展的

作者簡介丨姜廣輝,湖南大學特聘教授;肖永貴,湖南大學嶽麓書院博士生。

原文載丨《周易研究》,2021年第2期。原題:從全面批判到強勢回潮——清初至清中葉象數易學的發展脈絡

摘要:

清初,黃宗羲作《易學象數論》,物件數易學進行了一次總結性批判,意圖以此宣告象數易學的終結。至清中葉漢學復興,一批漢學家重新研究漢易,使早已沒落的漢代象數易學又響起強勢回潮的濤聲,其代表人物有惠棟、張惠言、焦循等。張惠言闡述了他的象數易學史觀,對漢易象數學家大力推崇,認為雖然鄭玄的“爻辰”說“未得訊息之用”,但其以“禮”解《易》的方法值得肯定;荀爽的“升降”說雖有許多不足,但其將乾、坤視作其餘六十二卦升降變化的總根源,可謂“得《易》之大義”;虞翻之易“與荀同原,而閎大遠矣”。焦循則立足象數學立場,對王弼易學進行了總批判,提出了他新創的“旁通”說,同時大膽運用古代六書“假借”方法解《易》,以至繁瑣迂曲,牽強附會,引來諸多爭議。總之,全面總結與強勢回潮,勾稽了漢易象數之學在清初至清中葉的截然不同的際遇,描繪了清初至清中葉象數易學發展演變的主要脈絡。

關鍵詞:

象數易學;黃宗羲;張惠言;焦循

清初皇帝喜好欽定和御纂經典的注本,形成了一批以“御撰”“御纂”“御注”“御製”為名的經典文獻,奠定了清代廟堂經學的基礎。《周易》方面,李光地奉敕主持編纂的《周易折中》,以折中程頤、朱熹兩家《易》注為主,而偏主朱熹易學。朱熹易學相容義理易學與北宋劉牧、邵雍等人的圖書易學,而圖書易學的本質屬於象數易學。民間則掀起一股批判宋代圖書易學兼及批判朱熹易學的強大思潮,代表人物有黃宗羲、黃宗炎、顧炎武、毛奇齡、朱彝尊、胡渭等。最初引領這一思潮的是黃宗羲,其《易學象數論》不僅率先批判宋儒以後的圖書易學,更上溯漢代,將儒、道二家象數易學一一廓清辭闢。作者以“易學象數論”命名,隱喻對《周易》象數學體系的總結性批判。進入清中葉,漢學復興,或極力推求恢復漢易,“唯漢學是從”1;或進一步闡發,形成了所謂的漢學易的創新派,前者以張惠言為代表,後者以焦循為代表,使早已沒落的漢代象數易學響起強勢回潮的濤聲。

清初至清中葉的易學研究,多以歸納總體發展趨勢為重點,如朱伯崑《易學哲學史》第四卷就以“道學的終結和漢易的復興”看待清代易學。林忠軍、張沛、趙中國等著《清代易學史》2對清代易學進行了大篇幅的呈現,林忠軍等學者將清朝前期易學歸納為“清初宋學衰落與易學辨偽之學興”“清中期(乾嘉)漢易復興和重建期”3。至於對黃宗羲、惠棟、張惠言、焦循等人易學成就的研究,更是不勝繁麗,成果斐然,但諸家研究多以個案的全面細緻描述與呈現為主。故而,筆者擬立足於經學發展的歷史,從經學價值的視角,以黃宗羲、惠棟、張惠言、焦循等清代著名象數易學家為代表來呈現清初至清中葉象數易學由全面批判到強勢回潮的發展脈絡。

一、清初黃宗羲物件數易的清算與總結

《易學象數論》是黃宗羲全面批判和總結象數易學的代表作,也是他對《周易》象數學的一次清算。四庫館臣評價此書說:

前三卷論《河圖》、《洛書》、《先天(圖)》、方位、納甲、納音、月建、卦氣、卦變、互卦、筮法、佔法,而附以所著之《原象》為內篇,皆象也。後三卷論《太玄》、《乾鑿度》、《元苞》、《潛虛》、《洞極》、洪範數、皇極數,以及六壬、太乙、遁甲,為外篇,皆數也。大旨謂聖人以象示人:有八卦之象,六爻之象,象形之象,爻位之象,反對之象,方位之象,互體之象,七者備而象窮矣。後儒之為偽象者,納甲也,動爻也,卦變也,先天也,四者雜而七者晦矣。故是編崇七象而斥四象。而七者之中又必求其合於古,以辨象學之訛。又,《遁甲》《太乙》《六壬》三書,世謂之“三式”,皆主九宮以參詳人事。是編以鄭康成之“太乙行九宮法”證太乙,以《吳越春秋》之佔法、《國語》泠州鳩之對證六壬,而云後世皆失其傳,以訂數學之失。其持論皆有依據,蓋宗羲究心象數,故一一洞曉其始末,而得其瑕疵,非但據理空談不中其窽要者比也。4

黃宗羲並非籠統地談論易學象數學,在他那裡,象是象,數是數。易學本來是講“象”的,其論“象”包括七個方面,即八卦之象、六爻之象、象形之象、爻位之象、反對之象、方位之象、互體之象。超出這個範圍,如後儒所講的“納甲”“動爻”“卦變”“先天”等一卦變為他卦,以及踵事增華、憑空增添的許多卦爻象,皆予以摒除。至於“數”的方面,屬於江湖術數類的六壬、太乙、遁甲之法,則考證其原始起因,及古法失傳,以為後世所言者皆妄誕失據。黃宗羲頗具理性精神的象數易學研究,符合客觀實際。需要提及的是,他把反對之象、方位之象、互體之象明確納入到《易經》原象中,表現出一定的寬容度和應有的準確性。因為,“反對之象”“方位之象”“互體之象”原系《周易》經傳所包蘊之象,《周易》六十四卦除乾坤、坎離、小過中孚、大過頤四組八卦外,其餘五十六卦兩兩之間,互為反對,此即孔穎達所說“非覆即變”之“覆”,亦即“反對之象”。《說卦傳》所載“萬物出乎震,震東方也。齊乎巽,巽東南也”等等,即“方位之象”。關於“互體之象”,杜預言《左傳》所記古占筮已包含“互體之象”:“《易》之為書,六爻皆有變象,又有互體。”5

更有價值的是黃宗羲為《易學象數論》所寫的序。此序高度概括了易學發展的歷史脈絡,表明了他在象數學與義理學兩派相爭中的鮮明立場。因此序至為重要,茲引述全文,並加以分析:

夫《易》者,範圍天地之書也,廣大無所不備。故九流百家之學,俱可竄入焉。自九流百家借之以行其說,而於《易》之本意反晦矣。《漢(書)·儒林傳》孔子六傳至菑川田何,《易》道大興。吾不知田何之說何如也。降而焦(贛)、京(房),世應、飛伏、動爻、互體、五行、納甲之變,無不具者。吾讀李鼎祚《集解》,一時諸儒之說,蕪穢康莊,使觀象玩佔之理,盡入淫瞽方技之流,可不悲夫!有魏王輔嗣出而注《易》,得意忘象,得象忘言,日時歲月、五氣相推,悉皆擯落,多所不關,庶幾“潦水盡而寒潭清”矣。顧論者謂其以《老》《莊》解《易》。試讀其《注》,簡當而無浮義,何曾籠絡玄旨?故能遠歷於唐,發為《正義》。其廓清之功,不可泯也。然而魏伯陽之《參同契》,陳希夷之圖書,遠有端緒。世之好奇者卑王注之淡薄,未嘗不以別傳私之。逮伊川作《易傳》,收其崑崙旁薄者,散之於六十四卦中,理到語精,易道於是而大定矣。其時康節上接種放、穆修、李之才之傳,而創為《河圖》、“先天”之說,是亦不過一家之學耳。晦庵作《本義》,加之於開卷,讀《易》者從之。後世頒之學官,初猶兼《易傳》並行,久而止行《本義》。於是經生學士,信以為羲、文、周、孔其道不同,所謂象數者又語焉而不詳,將夫子之“韋編三絕”者,須求之賣醬箍桶之徒,而易學之榛蕪,仍如焦、京之時矣。晦翁曰:“談《易》者譬之燭籠,添得一條骨子,則障了一路光明。若能盡去其障,使之統體光明,豈不更好?”斯言是也,奈何添入康節之學,使之統體皆障乎?世儒過視象數,以為絕學,故為所欺。餘一一疏通之,知其於《易》本了無干涉,而後反求之《程傳》,或亦廓清之一端也。6

黃宗羲之後,四庫館臣也對易學發展史作了概括。後者應參照了黃宗羲的見解,但也拋棄或改變了黃宗羲的一些有價值的論斷。所以要理解黃宗羲的《易學象數論序》,最好將它與《四庫全書·易類一》提要的相關內容對照來讀,其文曰:

《易》之為書,推天道以明人事者也。《左傳》所記諸佔,蓋猶太卜之遺法。漢儒言象數,去古未遠也。一變而為京、焦,入於禨祥。再變而為陳、邵,務窮造化,《易》遂不切於民用。王弼盡黜象數,說以《老》《莊》。一變而胡瑗、程子,始闡明儒理。再變而李光、楊萬里,又參證史事。《易》遂日啟其論端。此兩派六宗已互相攻駁。又易道廣大,無所不包,旁及天文、地理、樂律、兵法、韻學、算術,以逮方外之爐火,皆可援《易》以為說,而好異者又援以入《易》,故《易》說愈繁。(《四庫全書總目》,第1頁)

相較而言,黃宗羲說:“《漢(書)·儒林傳》孔子六傳至菑川田何,《易》道大興。吾不知田何之說何如也。”對孔子至漢初田何的易學傳承,因書闕有間,存而不論。四庫館臣則以簡單的“漢儒言象數”一句概括,顯然未能準確描述漢易之實情。皮錫瑞曾在《周易通論》第十節“論漢初說《易》皆主義理、切人事,不言陰陽、術數”7中充分論證了從孔子至於田何,傳承的仍是義理易。若此,黃宗羲對漢初易學存而不論,較四庫館臣為矜慎。

其次,黃宗羲說:“降而焦、京,世應、飛伏、動爻、互體、五行、納甲之變,無不具者。吾讀李鼎祚《集解》,一時諸儒之說,蕪穢康莊,使觀象玩佔之理,盡入淫瞽方技之流,可不悲夫!”在他看來,漢代象數學從焦贛、京房才開始,而非始於漢初。他對李鼎祚《周易集解》所集漢儒象數之學的資料評價亦低,認為是“蕪穢康莊”,這是以義理易學為“康莊”大道,而以象數之學為影響“康莊”大道觀瞻的“蕪穢”之物,其鄙視之意甚為明顯。相較而言,四庫館臣僅評焦贛、京房為代表的“禨祥宗”,而黃宗羲所評範圍更廣,幾乎包括漢代以降的所有象數之學。

再次,黃宗羲用較多筆墨評述王弼、孔穎達一系的義理易學:“有魏王輔嗣出而注《易》,得意忘象,得象忘言,日時歲月、五氣相推,悉皆擯落,多所不關,庶幾‘潦水盡而寒潭清’矣。顧論者謂其以《老》《莊》解《易》。試讀其注,簡當而無浮義,何曾籠絡玄旨?故能遠歷於唐,發為《正義》。其廓清之功,不可泯也。”四庫館臣對此只概括為“王弼盡黜象數,說以老莊”,將王弼視為《周易》義理派中的“老莊宗”。兩者觀點有所不同。黃宗羲認為王弼雖是魏晉玄學的代表,但其《周易注》“簡當而無浮義”,未曾籠絡“玄旨”。兩相比較,黃宗羲的意見更準確。王弼《周易注》以切近人事為主,全面發揮“玄旨”當系韓康伯補註《繫辭》《說卦》《序卦》《雜卦》時增入,而四庫館臣將其一併歸於王弼。

又次,黃宗羲筆中帶有個人感情,當述及程頤易學時褒獎有加,稱“逮伊川作《易傳》,收其崑崙旁薄者,散之於六十四卦中,理到語精,《易》道於是而大定矣”。四庫館臣則認為,程頤易學乃是王弼易學的演進,“一變而胡瑗、程子,始闡明儒理”,將胡瑗、程頤師弟子之學概括為“儒理宗”。

宋代圖書之學,黃宗羲認為是“康節(邵雍)上接種放、穆修、李之才之傳,而創為《河圖》、‘先天’之說,是亦不過一家之學耳”。四庫館臣則認為五代、北宋諸人的圖書易學遠有端緒,乃是漢代象數易學的變種,由焦贛、京房之學,“再變而為陳、邵,務窮造化”。

回到《易學象數論序》開篇,黃宗羲說:“夫《易》者,範圍天地之書也,廣大無所不備。故九流百家之學,俱可竄入焉。自九流百家借之以行其說,而於《易》之本意反晦矣。”而四庫館臣於“兩派六宗”之外,也談到“九流百家”易學:“又易道廣大,無所不包,旁及天文、地理、樂律、兵法、韻學、算術,以逮方外之爐火,皆可援《易》以為說,而好異者又援以入《易》,故《易》說愈繁。”兩家都認為,易道廣大,其中多有異說竄入。

最後,黃宗羲用了最大的篇幅批評朱熹將《周易》定性為“筮佔之書”,卷首冠以《河圖》《洛書》《先天圖》等,使學者誤入歧途,“將夫子之‘韋編三絕’者,須求之賣醬箍桶之徒,而易學之榛蕪,仍如焦、京之時矣”。元代復科舉,《易經》考試《程傳》與《本義》並用;到了明代,科舉考試追求簡便,專行朱熹《本義》,而《本義》所吸納的邵雍等人的象數易學,誤導了後世學人。所以黃宗羲特別指出:“世儒過視象數,以為絕學,故為所欺。”此話分量甚重。雖然四庫館臣也對易學的發展作了簡明扼要的概括,但對官方易學的最大代表朱熹易學卻故意忽略,這不能說沒有受黃宗羲的影響。

綜上所論,黃宗羲欲以《易學象數論》物件數易學進行徹底清算,並宣告其終結。同時,他明確指出,學《易》當以《周易程氏傳》為正宗,即“反求之於《程傳》”。與黃宗羲同時的顧炎武,也對《周易程氏傳》大加推崇,他說:“昔之說《易》者,無慮數千百家,如僕之孤陋,而所見及寫錄唐宋人之書亦有十數家,有明之人之書不與焉。然未見有過於《程傳》者。”8黃宗羲、顧炎武都認為程頤的《易傳》是學習《周易》的最好注本,應為學《易》者的入門之書。然而,後世惠棟、張惠言、焦循等重新研究漢易象數學,使散佚已久的漢代象數易得以再現與復活。

二、張惠言對漢易象數學的推崇

清中葉後,學術思潮出現重要轉折,即整體上從義理學向考據學轉變、由宋明理學向漢代經學轉變。自王弼以來,《周易》義理派的一路高歌猛進,至清中葉戛然而止,代之而起的是以惠棟、張惠言、焦循等人為代表的《周易》象數學派的興起。

首先是清中期的惠棟,他從李鼎祚《周易集解》中輯出漢代易學家的資料,撰成《易漢學》,引領清代“漢學”的興起,又吸收、採用漢儒象數易學的方法,撰成其易學代表作《周易述》。四庫館臣認為此書“掇拾散佚,未能備睹專門授受之全”(《四庫全書總目》,第44頁);皮錫瑞也認為惠棟“多采掇而少會通,猶未能成一家之言”(《經學通論》,第47頁)。

令清代象數易學真正形成氣候的代表是張惠言和焦循。皮錫瑞說:“漢儒之書不傳,自宋至今,能治專家之學如張惠言,通全經之學如焦循者,實不多覯,故後之學《易》者必自此二家始。”(《經學通論》,第62頁)張惠言主要從事漢易研究,其學以虞翻為主,兼修鄭玄、荀爽之學,對漢代象數易學的旁通、卦變、乾坤升降、飛伏、納甲、五行、卦氣、互體諸說皆有研究,然“其對虞氏易義的闡發……其理論思維水平是比較浮淺的”(《易學哲學史(第四卷)》,第360頁)。張氏所論虞氏易義、訊息等漢易象數內容,前賢所論已繁,故此處擬從其對漢魏易學家之評斷,呈現其象數易學史觀。

張惠言的易學見解,可以從其《周易鄭荀義序》來觀察,此文首先批評了鄭玄的“爻辰”說:

昔者虙犧作十言之教,曰:“乾坤震巽坎離艮兌訊息。”鄭氏贊《易》實述之……乾、坤六爻,上系二十八宿,依氣而應,謂之“爻辰”。若此,則三百八十四爻,其象十二而止,殆猶溓(慊)焉,此又未得訊息之用也。然其列貴賤之位,辨大小之序,正不易之論;經綸創制,吉凶損益,與《詩》《書》《禮》《樂》相表裡,則諸儒未有能及之也。9

張惠言之論是說,聖人所創立的《周易》,八卦相錯,數往知來,與時消長,以表天地間事物的萬千變化。而鄭玄的“爻辰”說只以乾、坤兩卦十二爻對應“十二星次”“二十八宿”。《周易》三百八十四爻,取象止於十二,“未得訊息之用”。張惠言還指出,鄭玄經學的主要成就在三《禮》之學,他曾以“列貴賤之位,辨大小之序”的禮學思想來解《易》,為諸儒所不及。

張惠言接著評論荀爽易學說:

荀氏之說訊息,以乾升坤降……陽常升而不降,陰常降而不升……然其推乾坤之本,合於一元,雲行雨施,陰陽和均,而天地成位,則章章乎可謂得《易》之大義者也。(《茗柯文編》,第42頁)荀爽主“乾升坤降”說,惠棟已先言之。惠棟《易漢學》卷七《荀慈明易》首列“乾升坤降”一節。

單看標題容易認為是單卦乾升和單卦坤降,其實並非如此,惠棟說:

荀慈明論《易》,以陽在二者當上升坤五為君,陰在五者當降居乾二為臣,蓋乾升為坎,坤降為離,成既濟定,則六爻得位。《乾·彖》所謂“各正性命,保和太和”,利貞之道也。10

王弼以降,義理派學人讀《易》,只就一卦內解釋其卦爻辭,一卦中各爻的位置和性質基本是不變的。有一些爻辭的意義不好理解,則世代義理學家不斷貢獻智慧,為之補苴罅漏。象數學家與此不同,他們把卦爻看作是動態的,不僅本卦之爻可以相互移動,本卦之爻也可與他卦之爻相互移動。以上面惠棟之言為例,他所分析的荀爽用例實際是在乾、坤兩卦中進行的。即乾卦中的二爻為陽爻,此陽爻不應當在二爻的位置上,而應在五爻的位置上,但乾卦五爻已經是陽爻,於是就上升到坤卦五爻的位置為君。而坤卦的五爻是陰爻,不當居五爻的位置,於是降為乾卦的二爻為臣。這種“升”“降”的結果,就在坤卦的上卦中產生了一個坎卦,而在乾卦的下卦中產生一個離卦,坎上離下而成一個六爻各得其位的新卦———既濟卦,又稱“既濟定”。

荀爽的其他用例與此一致。如乾卦九二爻辭:“見龍在田,利見大人。”《象》曰:“見龍在田,德施普也。”此“德施普也”不好理解。荀爽注:“見者,見居其位,田謂坤也,二當升坤五,故曰‘見龍在田’。‘大人’謂‘天子’,見據尊位,臨長群陰,德施於下,故曰‘德施普也’。”11為解釋“德施普也”一句,將此卦之爻,變成他卦之爻。當然此“變”非真變,而是虛擬的變,帶有“隱性包含”“穿插解釋”的意味。這使得對《周易》的解釋變得異常繁複。雖然荀爽的“乾升坤降”說偶或對《周易》卦爻辭有合理的解釋,但僅憑此法解釋《周易》所有卦爻辭以及《彖》辭、《象》辭,難免有許多牽合之處。

在張惠言看來,荀爽的“升降”說可能有許多不足,但他將乾、坤二卦當作《周易》其餘六十二卦升降變化的總根源,“合於一元,雲行雨施,陰陽和均,而天地成位,則可謂得《易》之大義者也”。所謂合於“《易》之大義”,就是《繫辭傳》所說的“乾、坤,其《易》之門邪”“乾坤,其《易》之蘊邪”。

張惠言接著又評論虞翻易學說:

虞氏考日月之行,以正乾元;原七九之氣,以定六位;運始終之紀,以敘六十四卦;要變化之居,以明吉凶悔吝。六爻發揮旁通,乾元用九,則天下治,以則四德。蓋與荀同原,而閎大遠矣。(《茗柯文編》,第42頁)

張氏此語,以虞翻對《周易》乾卦的解釋提煉虞翻易學思想。虞翻曾提出:“六十四卦,萬有一千五百二十策,皆受始於乾。”(《周易集解纂疏》,第35頁)若此,明瞭乾卦的解釋方法,也就知道如何說解六十四卦。乾卦純陽,並無陰爻。但乾卦二、四、上爻失位,須“變而之正”,即皆變為陰爻,如此而成坎上離下的既濟卦,或稱“既濟定”。坎為月,離為日。“乾元,立天之本”12,日月執行,成為立天之本。因為乾卦原本都是陽爻,初、三、五爻位正而不變,為“七”;二、四、上爻位不正須變,為“九”。因此,重新確定六位,即六畫,其結果就是“既濟定”。“六爻發揮旁通,乃成六十四卦”13,如同《繫辭傳》所說“原始反終,故知死生之說”,六十四卦可以窮盡天地萬物終始死生之理。在千變萬化中,“吉凶悔吝”自然會體現於其中。“六爻發揮旁通”是虞翻解《易》的最主要方法,所謂“旁通”,猶如來知德的“錯卦”,即一卦六爻皆反,陽變陰,陰變陽,而成為另一卦,其終極目標,是“之正”而成“既濟定”。六十四卦之中只有既濟六位皆正。“六位皆正”就是“天下治”的標誌。故此,乾卦才具“元亨利貞”四德。張惠言稱讚其“蓋與荀同原,而閎大遠矣”,對虞氏旁通說給予高度讚譽。

張惠言評判鄭玄、荀爽、虞翻的象數學後,順便評論了義理派的王弼之學,他說:

王弼之說,多本鄭氏,而棄其精微。後之學者習聞之,則以為費氏之義,如此而已。其盈虛消長之次,周流變動之用,不詳於《繫辭》《彖》《象》者,概以為不經。若觀鄭、荀所傳,卦氣、十二辰、八方之風、六位、世應、爻互、卦變,莫不彰著。劉向有言:“《易》家皆祖田何,楊叔、丁將軍大義略同。”豈不信哉!(《茗柯文編》,第43頁)

他認為王弼放棄鄭玄、荀爽象數易學的精微處,以至後世學者以為費氏易即如王弼易,乃至《繫辭》《彖》《象》未曾詳言的訊息、卦變皆為荒誕不經。他提出,“鄭、荀所傳卦氣、十二辰、八方之風、六位、世應、爻互、卦變”等方法,淵源有自,皆是田何一脈傳下來。顯然,此為張氏完全站在漢易象數學的立場所作的評價。皮錫瑞不同意其觀點,說:“以卦氣、十二辰之類亦祖田何,則未必然。孟、京以前,言《易》無有主卦氣、十二辰之類者,不可以後人之說誣前人,而以《易》之別傳為正傳也。”(《經學通論》,第31頁)皮錫瑞所指張惠言的錯誤,頗中肯綮。

立足象數易學立場的張惠言,雖批評了鄭玄“爻辰說”,但對於荀爽、虞翻的象數方法則給予高度讚揚,將漢易地位崇至極高。同時,對王弼易學頗有微辭。

三、焦循對《周易》象數方法的進一步推衍

張惠言之後,焦循進一步推闡漢易象數的方法,甚至認為“《周易》所言全指象數,與義理無關”14。此言將象數易學的地位推至巔峰,使義理易學無容身之地。梁啟超《清代學術概論》說:“清儒最善言《易》者,惟一焦循。其所著《易通釋》《易圖略》《易章句》,皆絜淨精微。”15焦循在乾嘉漢學背景下享有盛譽,梁啟超並非易學專家,此言有嫌鑠於眾口,隨聲附和,不思之甚!筆者不敢苟同。焦循易學屬於象數學。他不滿王弼義理學的解《易》方法,對王弼易學有一個總體批判:

至侷促於乘、承、比、應之中,顢頇於“得象忘言”之表。道消道長,既偏執於扶陽;貴少貴寡,遂漫推夫卦主。較量於居陰居陽,揣摹於上卦下卦。智慮不出乎六爻,時世謬拘於一卦。洵童稚之藐識,不足與言通變神化之用也。16

王弼解《易》,在本卦之內,透過上卦、下卦關係,爻與爻之間的乘、承、比、應關係,扶陽抑陰原則,當位居中分析以及卦主分析等來解釋卦爻辭的含義,焦循譏諷其“智慮不出乎六爻,時世謬拘於一卦,洵童稚之藐識”,而他自己所推崇的象數學方法,一卦可通他卦,可“通變神化之用”。焦循說:

《易》之道,大抵教人改過,即以寡天下之過。改過全在變通……聖人格致誠正、修齊治平,全於此“一以貫之”。則《易》所以名“易”也,《論語》《孟子》已質言之。而卦畫之所之,其比例、齊同有似九數;其辭則指其所之,亦如勾股、割圓用甲乙丙丁子醜等字指其變動之跡。吉凶利害,視乎爻之所之。泥乎辭以求之,不啻泥甲乙丙丁子醜之義以索算數也。17

焦循以孔子“五十以學《易》,可以無大過”為根據,認為“《易》之道,大抵教人改過,即以寡天下之過”。然而,他話鋒一轉,提出“改過全在變通”。以“變通”為宗旨,為其主張的各種“卦變”方法賦予合法性。在焦循看來,《周易》中的卦畫(即無字之《易》)所蘊藏天地間的道理,有如算數一樣合乎規律,而卦爻辭的文字只如幾何圖形上所標示的甲乙丙丁子醜一類的符號。因此,不必拘泥於卦爻辭的符號意義,以致忽視《周易》卦畫(即無字之《易》)中所蘊藏的天地至理。這種解《易》方式與義理派據卦爻辭以闡釋《易》理的方法,顯然大相徑庭。

依焦循之見,《易經》諸卦,卦爻辭相同或相近,則必有“旁通”關係。其所謂“旁通”與三國時期的虞翻又不盡同,虞翻的“旁通”猶如後世來知德的“錯卦”,即原卦六爻全變而成一新卦。焦循的“旁通”有兩種:一是原卦中“旁通”,此類“旁通”有似於王弼易中的“正應”關係,只是王弼“正應”兩爻不動,而焦循則要求“正應”兩爻若“不當位”(即陽爻居陰位,陰爻居陽位)時可互換位置。焦循又將此法推廣至本卦與他卦的關係,即另一種“旁通”。焦循在《易圖略》中說:“凡爻之已定者不動。其未定者,在本卦,初與四易,二與五易,三與上易,本卦無可易,則旁通於他卦,亦初通於四,二通於五,三通於上。”18“凡爻之已定者不動”,指當位之爻,陽爻當陽位,陰爻當陰位,保持原樣不動。陽爻當陰位,陰爻當陽位,兩者有“正應”關係者,則陰陽互換位置。在一卦之中如此,在兩卦之間也如此。“旁通”互易的目的是要使不當位之爻變得當位。

本卦與他卦如何“旁通”連線,可以採用一個方法,就是先看《易經》中任意兩卦中有無相同和相近的卦爻辭,然後去尋找兩卦的“旁通”中介。比如小畜經文“密雲不雨,自我西郊”,小過六五爻辭也有此語。兩卦看似並無聯絡。但焦循以豫為旁通中介,即小畜上九爻與豫六三爻旁通,而成小過。他以小畜二之豫五,以解“密”為“實”,之後又以小畜上之豫三而成鹹,鹹無坎,即“無雨”,並以小畜二之豫五,上有兌,以釋“西”和“郊”,以二者相交皆有我解“自我”。(《雕菰樓易學五種》,第17頁)至於小過六五爻辭“密雲不雨,自我西郊”,則又以中孚為橋樑,說:“中孚二之小過五,而後上之三。仍不異小畜二之豫五,而上之豫三也。”(《雕菰樓易學五種》,第90頁)在《易通釋》中,焦循將二者同辭的解釋進一步繁雜化,沒有認識到如此繁難的詮釋路徑對《周易》研讀所造成的危害,還說:“小畜‘密雲不雨,自我西郊’,其辭又見於小過六五。小畜上之豫三,則豫成小過……解者不知旁通之義,則一‘密雲不雨’之象,何以小畜與小過同辭?”(《雕菰樓易學五種》,第850-851頁)認為是“解者不知旁通之義”。為什麼小畜卦與小過卦都有“密雲不雨,自我西郊”之語?這一問題意識很好,但解決的難度很大,因為作者原意已難知曉,對此可以作出各種假設,並非只有“曲徑通幽”式的“旁通”一條路。事實上,不用焦循“旁通”之法,僅從小畜卦、小過卦自身出發,或可解釋得更好。因小畜上卦為巽,二、三、四爻互體為兌。巽為風,兌為澤。兌澤之氣上行而為雲,巽風吹使離去,故曰“密雲不雨”。兌方位在西,故曰“自我西郊”。小過二、三、四爻互體為巽,三、四、五爻互體為兌,故可作同樣解釋。如此解釋的好處是:第一,只在本卦中就可解釋通,不必“旁通”他卦。第二,它可以圓滿地解釋“密雲不雨,自我西郊”的含義,遠較焦循所自詡的“旁通”法方便快捷。

焦循曾批評王弼解釋坤卦上六爻辭有暗襲鄭玄“爻辰”說之嫌。他說:“解‘龍戰’,以坤上六為陽之地,固本爻辰之在巳。”(《雕菰樓經學九種》,第4頁)王弼解釋坤卦上六爻辭“龍戰於野,其血玄黃”說:“陰之為道,卑順不盈,乃全其美。盛而不已,固陽之地,陽所不堪,故戰於野。”19坤卦上六本是陰位,而“龍”是陽的象徵,為什麼在坤卦上六這個陰位上會出現陽龍呢?王弼的解釋是說,上六是坤卦的最高位,陰盛不已,物極必反。王弼說:“盛而不已,固陽之地。”“固陽之地”一句比較費解,其意大概如《禮記·月令》所說,季冬“行春令……國多固疾”,盛陰行陽令,為陽所忌,“陽所不堪,故戰於野”。王弼此解,除“固陽之地”一句容易使人誤解外,總體上是不錯的。而焦循恰恰抓住“固陽之地”一句批評王弼“解‘龍戰’,以坤上六為陽之地,固本爻辰之在巳”。鄭玄解坤上六為“爻辰在巳”,巳為蛇,蛇為假龍。其實,王弼的解釋與鄭玄的“爻辰”說並不相同,焦循將兩者拉扯在一起,好似“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焦循本人對坤卦上六爻辭又作如何理解呢?焦循《易章句》解釋“上六,龍戰於野”說:“謂乾上之坤三成謙也。謙三互震為龍,上之三為凶事,故戰。野謂坤也。”又解釋“其血玄黃”說:“坎為血,震為玄黃。謙三互坎兼互震,故有此象。”(《雕菰樓易學五種》,第8頁)即對坤卦上六爻辭,不能借助坤卦本身來解釋,而要透過卦變方法,將坤六三爻與乾卦上九爻“旁通”,變成謙卦。謙卦卦爻辭並無可解釋坤卦上六爻辭的內容,於是又透過謙卦三、四、五爻互體“震”與二、三、四爻互體“坎”,將“震”解釋為“龍”,將“坎”解釋為“血”。這是典型的象數學解《易》方法。如果坤卦爻辭“龍戰於野,其血玄黃”需要透過謙卦互體來解釋,那此一爻辭為何不寫在謙卦中,而要如此大費周章呢?這種迂曲而牽強附會的解釋,顯然不如王弼透過本卦來解釋更為合理。

焦循在《易經》解釋上有一大特點,就是大膽運用古代六書中的“假借”方法。焦循《易話》一書載有“韓氏易”一條,其中引述《韓詩外傳》說:

《易》曰:“困於石,據於蒺藜,入於其宮,不見其妻,兇。”此言困而不見疾據賢人者。昔者,秦穆公困於殽,疾據五羖大夫、蹇叔、公孫支而小霸;晉文公困於驪氏,疾據咎犯、趙衰、介子推而遂為君;越王勾踐困於會稽,疾據范蠡、大夫種而霸南國;齊桓公困於長勺,疾據管仲、甯戚、隰朋而匡天下。此皆困而知疾據賢人者也。夫困而不知疾據賢人而不亡者,未嘗有也。以“疾據賢人”解“據於蒺藜”,則借“蒺”為“疾”,由此可悟《易》辭之比例。《漢書·儒林傳》稱“韓嬰亦以《易》授人,推《易》意而為之傳”,於此可見其一端。(《雕菰樓易學五種》,第1050-1051頁)

《韓詩外傳》對於《周易》困卦六三爻辭中“據於蒺藜”一語的解釋,不僅是別解,文理也不甚通。“蒺藜”本一名詞,即使讀“蒺”為“疾”,亦應是“據於疾藜”,而將“疾”字提到“據”字之前,就變成了“疾據於藜”。縱使“疾據”可以連讀成辭,那“於藜”又作何解釋?況且在中國古代浩如煙海的文獻中,幾乎沒有將“疾據”二字連讀成辭的。其文理不通顯而易見,焦循卻將此解奉為圭臬。焦循說:“餘於其以‘疾’解‘蒺’,悟得經文以假借為引申。如借‘祇’為‘底’,借‘豚’為‘遯’,借‘豹’為‘約’,借‘鮒’為‘附’,借‘鶴’為‘隺’,借‘羊’為‘祥’,借‘袂’為‘夬’,皆韓氏有以益我也。”(《雕菰樓易學五種》,第1051頁)今於此段論述中抽取二例予以分析:

大過卦《象》辭“遯世無悶”,中孚卦卦辭“豚魚吉”,焦循認為“豚”通“遯”,“豚魚吉”可理解為“遯魚吉”。不過,唐代許渾有詩句說:“江豚吹浪夜還風。”20江豚綽號“風信”,能預知風向。中孚卦是講孚信的,似將“豚魚”解釋為江豚更好。“豚”與“遯”雖然可以假借,但在解釋具體卦爻辭時應視情況而定,不可濫用假借方法。

又,焦循《易通釋》卷十說:“履上九‘視履考祥’,古‘祥’字通作‘羊’也。考祥即考羊也。履二之謙五成無妄,能視能履,故云‘視履’。上之三成革,革上兌,羊也,故云‘考祥’。”(《雕菰樓易學五種》,第497頁)這是說,履九二爻不當位,與謙六五爻旁通互換,而成一新的無妄卦。無妄卦被視為“能視能履”(無妄卦爻辭中並無此意),所以履卦上九爻寫下“視履”二字。又,履卦上九爻與六三爻皆不當位,再次互換,而使原來的履卦變成了革卦,革上卦為兌,兌為羊,所以接著“視履”再寫下“考祥”二字。這樣寫出來“視履考祥”或“視履考羊”,究竟有何義理,焦循未給予合理解釋。

其實,《周易》六十四卦每一卦都有其主題,此主題由卦名標示21,每一卦的卦爻辭是圍繞主題而設的,並非由旁通卦的卦象拼湊出來的。以履卦為例,“履”有“踐履”“履歷”等義,“履”通“禮”,又有“禮儀”之義。馬王堆帛書《周易》中的履卦即寫為“禮”卦。其上九爻辭:“視履,考祥,其旋元吉。”上九是履卦之終,可以視為個人一生履歷的總結。“視履”,視其以往之所履,“考祥”,考其一生所做善事。“其旋元吉”,旋,歸也。謂其一生所履誠善,其歸必獲福報而大吉。正因如此,王弼《周易注》說:“禍福之祥,生乎所履。處履之極,履道成矣,故可視履而考祥也。居極應說,高而不危,是其旋也,履道大成,故元吉也。”(《王弼集校釋》,第274頁)王弼此解已然契合經傳本旨,無需再以象數學蔓衍之法求其意。

又,焦循《易章句》解釋明夷卦六五爻辭“箕子之明夷”說:“‘箕’,古‘其’字。與中孚‘其子和之’同義。”(《雕菰樓易學五種》,第55頁)其實明夷離下坤上,離為明,坤為地。明入地中,社會政治黑暗,正是賢人君子明哲保身、韜光養晦之時,商紂王之時箕子裝瘋的故事是一個非常恰當的註腳,且為歷代易學家所認可。

焦循又舉出唐陸龜蒙之詩:“佳句成來誰不伏,神丹偷去亦須防。風前莫怪攜詩藳,本是吳吟蕩槳郎。”(《全唐詩(六)》,第899頁;又見《雕菰樓文學七種》,第199頁)這是一首雙關詩,其中暗含伏神、防風、藳本等藥名。溫庭筠詩:“井底點燈深燭伊,共郎長行莫圍棋。玲瓏骰子安紅豆,入骨相思知不知。”(《全唐詩(六)》,第571頁)也是一首雙關詩,借“燭”為“屬”,借“圍棋”為“違期”,“相思”為“紅豆”之名,“長行”為“雙陸”之名,以喻男之行、女之思。這些詩中運用了隱喻、雙關、拆合之法。在焦循看來,《易經》卦爻辭中也有運用此類方法的。如鹹卦初六爻辭“鹹其拇”,解卦九四爻辭“解而拇”。焦循說:“虞氏雖作‘拇’,而以艮為指,坤為母,相兼取義,此虞氏說《易》之精也。”(《雕菰樓易學五種》,第562頁)解九四爻不當位,與初爻相互調換,而成一新卦———臨。臨卦上坤為母。鹹下艮為手,合“手”與“母”而為“拇”。若鹹卦初六爻辭“鹹其拇”之“拇”作“手”與“母”的拆解,則六二爻辭“鹹其腓”、九三爻辭“鹹其股”、九五爻辭“鹹其脢”則又當作何解?似此等處,焦循以為是“說《易》之精者”,則一部《周易》幾成隱喻、雙關、拆合之語?

應該指出,古文獻常有用同音字通假的現象。如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孔子詩論》中有“《天保》其得祿蔑疆矣,巽寡德故也”22,學者不知“巽”為“遜”的同音假借,而按其字形去猜測,將之訓為“饌”“撰”等,很難解通。《周易》文字中當然也不能排除有假借字在其中。但判斷它是否為假借字,必須將其置於整個文字語境中,不能因為某字與某字可以通假,便隨意立說。《周易》文字簡古,而要了解文義,必須將它放在卦名所標示的主題下來討論,才不至於使註解太過離譜。

焦循在易學上的“創新”非常突出,但學者對其易學“創新”爭議甚大,以致褒貶相差甚遠。褒揚者如阮元贊其“石破天驚”(《雕菰樓易學五種》,第1117頁),王引之稱其“鑿破混沌”(《雕菰樓易學五種》,第1118頁)。貶抑者如尚秉和,批評焦循等“求象不得,亦使卦再三變,以成其象”23。李鏡池也說:“例如號稱博通的清代的焦循,寫了三本易注,講什麼‘旁通’,其實是東拉西扯,糾纏不清,支離破碎,把文從字順的話,搞得句不成句,字不成義,不堪卒讀。”24高亨更說:“焦循《易學三書》素稱絕作,而最為荒濫。”25

結語

清初以降,至於清中葉,以黃宗羲、張惠言、焦循為代表的清代易學家,勾勒了一幅別樣的清代象數學發展演變圖式。黃宗羲對漢宋象數易學、圖書易學進行全面批判,可謂物件數易學進行了一次歷史性總結。其所勾稽的易學發展演變史影響了四庫館臣撰寫《四庫全書總目·經部·易類·總序》時對易學發展的簡明扼要總結。乾嘉以後,以惠棟、張惠言、焦循為代表的漢學家,全力恢復漢易,推衍與闡發,乃至進一步衍化漢易象數學的內容及其易學詮釋方法,引領漢易重新迴歸清代學術的中心陣地,使漢易的象數之學強勢回潮。漢易象數之學在清代所經歷的迥然有別的際遇,不得不令人反思《周易》象數與義理在易學詮釋方面孰優孰劣的問題。黃宗羲基於義理解釋的準確性,極力推崇王弼的《周易注》和程頤的《周易程氏傳》,對於想掌握《周易》義理的學者自然很是恰切。而惠棟、張惠言、焦循基於恢復漢代象數易學的需要,全力推崇漢易象數之學,構築了漢易象數學的堅固陣地,雖然在儲存漢易象數學知識方面具有重大貢獻,對於想了解漢易象數之學進而進一步研究的人亦是很好的門徑。然而,焦循易學著作卷帙盈尺,大講“旁通”“假借”等解《易》方法,繁瑣迂曲,牽強附會,枉費了一生研究易學的功夫,乃至被李鏡池、高亨斥為“支離破碎”“最為荒濫”。就易學發展的大歷史說,《周易》自漢魏以降即已明確分化出象數易與義理易兩派。李鼎祚《周易集解》曾說:“鄭則多參天象,王乃全釋人事。”(《周易集解纂疏》,第5頁)李鼎祚將鄭玄作為象數學派的代表,將王弼作為義理學派的代表。這是就唐代以前的情況說的。

從易學發展的歷史長河看,義理易學為其主流。孔子所傳的易學便是義理易學,直至漢初易學如淮南王劉安的《淮南子》、賈誼的《新書》、董仲舒的《春秋繁露》、劉向的《說苑》等所載之易說,都是義理易學。至曹魏時期的王弼則建構了一套較為完備的義理易學解釋體系,此一體系至宋代胡瑗、程頤而達於頂峰,其價值在於透過對《周易》的系統解釋,得到了對於自然、社會、人生的許多重要規律性的認識,由此大大提升了中國哲學的理論高度,而可以與西方哲學較論長短。

就象數學而言,漢代象數易學家將《周易》與當時天文、曆法、音律等科學理論緊密聯絡在一起,但隨著後來科學的發展,學者發現《周易》與天文、曆法、音律等理論並無太多聯絡。宋代圖書易學興起,試圖以某種易學圖式作為解釋世界造化的理論模式,其學說雖然精妙,然而清代學者發現這些解釋乃是一些與道家有淵源的學者的奇思妙構,與原本的《周易》並無真實聯絡。《周易》象數派中此一類探索雖然失敗了,但仍有其探索的價值。因為人類在對世界認識的過程中,總有“試錯”過程,即使失敗,仍有其探索的價值和榮耀。

等而下之的是另一類象數學家,他們所探索的不是對世界、社會、人生的認識,而是對《周易》文字卦爻辭意義的解釋,當他們對卦爻辭不能理解的時候,就創造出許多逸象,以及解釋義例,如旁通、卦變、乾坤升降、飛伏等等,這是一種“編花籃式”的解《易》方法,一卦之爻辭可以在不同卦中穿來插去進行解釋,而完成整部《周易》卦爻辭的花籃編織,所編織的花籃看似漂亮,但只是一個空花籃,卻沒有承載任何東西。這些象數學家試圖解釋某句爻辭為什麼這麼寫,其所用工夫不可謂不大,但除了個別釋例看似“有理”,大多數解釋則顯得扞格難通。以這種方式建構起來的易學思維體系,究竟有什麼意義呢?且不說他講的不對,即使講對了,對於人們認識自然、社會、人生等並無多少益處,而只會浪費學者和讀者的精力。所以,學習易學走對路子非常重要。否則,儘管有象數學的博大精深知識,那也僅是屠龍之術而已。清代張惠言、焦循的易學,即屬此類。皮錫瑞所說“後之學《易》者,必自此二家(指張惠言、焦循》始”(《經學通論》,第62頁),非篤論也。我們並不是完全否定張惠言與焦循易學的價值,他們的易學著作也值得精心研究。但若認為張惠言、焦循二家易書為學《易》入門之津逮,那不免會令後來學《易》者誤入歧途,這是本文之所作的主要動因。

註釋

1。朱伯崑《易學哲學史》第四卷,臺北:臺灣藍燈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1991年,第332頁。

2。林忠軍、張沛、趙中國等《清代易學史》,濟南:齊魯書社,2018年。

3。林忠軍《清代易學演變及其哲學思考》,載《社會科學戰線》2016年第12期,第11-20頁。

4。[清]永瑢等《四庫全書總目》,北京:中華書局,1965年,第36頁。下引該書,僅隨文標註書名與頁碼。

5。[晉]杜預注《左傳(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6年,第116頁。

6。[清]黃宗羲著,陳乃乾編《黃梨洲文集》,北京:中華書局,1959年,第378-379頁。

7。[清]皮錫瑞著,吳仰湘點校《經學通論》,北京:中華書局,2018年,第23-25頁。下引該書,僅隨文標註書名與頁碼。

8。李敖主編《顧炎武集》,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2016年,第38頁。

9。[清]張惠言著,黃立新校點《茗柯文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年,第42頁。下引該書,僅隨文標註書名與頁碼。

10。[清]惠棟著,鄭萬耕點校《周易述(附:易漢學易例)》,北京:中華書局,2007年,第621頁。

11。[清]李道平撰,潘雨廷點校《周易集解纂疏》,北京:中華書局,1994年,第39頁。下引該書,僅隨文標註書名與頁碼。

12。[漢]虞翻著,[清]李翊灼注,鄭同校《周易虞氏義箋訂(上)》,北京:九州出版社,2015年,第3頁。

13。[清]張惠言撰,陳京偉導讀《周易虞氏義·八卦訊息成六十四卦第十六》,北京:華齡出版社,2019年,第310頁。

14。廖名春等《周易研究史》,長沙:湖南出版社,1991年,第389頁。

15。梁啟超著,朱維錚導讀《清代學術概論》,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年,第49頁。

16。[清]焦循《雕菰樓經學九種》,南京:鳳凰出版社,2015年,第4頁。下引該書,僅隨文標註書名與頁碼。

17。陳居淵主編《雕菰樓文學七種》,南京:鳳凰出版社,2018年,第299頁。

18。[清]焦循著,陳居淵校點《雕菰樓易學五種》,南京:鳳凰出版社,2012年,第848頁。下引該書,僅隨文標註書名與頁碼。

19。[魏]王弼著,樓宇烈校釋《王弼集校釋》,北京:中華書局,1980年,第228頁。下引該書,僅隨文標註書名與頁碼。

20。黃鈞、龍華、張鐵燕等校《全唐詩(六)》,長沙:嶽麓書社,1998年,第102頁。下引該書,僅隨文標註書名、冊數與頁碼。

21。參見姜廣輝《〈周易〉卦名探源》,載《哲學研究》2010年第6期。

22。朱淵清、廖名春執行主編,上海大學古代文明研究中心、清華大學思想文化研究所編《上博館藏戰國楚竹書研究續編》,上海:上海書店出版社,2004年,第535頁。

23。尚秉和《焦氏易詁·凡例》,北京:光明日報出版社,2005年,第14頁。

24。李鏡池《〈周易〉簡論》,載華南師範大學中文系編《春華秋實華南師範大學中文系教師學術論文選》,廣州:廣東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年,第46頁。

高亨《周易古經今注·述例》,北京:中華書局,1984年,第1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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