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娛樂
2021終於明確“私生子”的權利,民法典:小三生的孩子享有繼承權
由 料理飯飯 發表于 娛樂2021-06-17
簡介《民法典》第1092條規定了: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私生女有什麼法律責任
第三者生的孩子,屬於非婚生子女,指沒有婚姻關係的男女所生的子女。小三的子女,俗稱私生子,就是夫妻雙方中的任何一方與沒有合法婚姻的男女所生的孩子,
這裡有一些誤區需要了解一下。各省的農村出現較多的一些特殊情況,就是在男女雙方沒有領取結婚證之前就懷孕或者是生的孩子是不屬於“私生子”的範疇。
《民法典》婚姻篇明確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
法定繼承
若是按照法定繼承,根據我國《繼承法》第十條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法定繼承關係中所述的子女是婚生子女,非婚子女,養子女和有撫養關係的繼子女。
由此可見,非婚生子女有與婚生子女相同的繼承權,即小三的孩子也有與妻子的孩子同樣的繼承家產的權利。
遺囑繼承
依據《民法典》繼承篇第五條規定,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辦理。因此,如果有遺囑的情況,同時遺囑內容並未寫明由第三者孩子的遺產份額,那麼作為非婚生子女的第三者的孩子就沒有繼承家產的權利。
附贈2021《民法典》婚姻、家庭生活篇:
1。 離婚,要有30天的冷靜期;
2。 照顧老人、小孩做家務比較多的全職太太,離婚時可以要補償;
3。 兩週歲以內的小孩,離婚時原則上歸媽媽撫養;孩子可以跟媽媽的姓;
4。 結婚後還想沾花惹草的,將會面臨賠償風險。
5、妻子有權要求小三拿回夫妻共有財產,做小三可能被白玩
《民法典》第1091條明確規定:重婚或婚內與他人同居,致使雙方離婚的,沒有過錯的一方可以請求另一方進行損害賠償。
《民法典》第1092條規定了: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這裡的“不分”就可以理解為“淨身出戶”了。本條是此次修改新增加的規定,我們分別來看一下這幾種情形的具體表現:
1、隱藏夫妻共同財產
例如一方隱瞞自己的收入,不如實告知自己的財產情況,或者是揹著對方,私下購買房產/車輛等。
2、轉移夫妻共同財產
例如將自己卡上的錢轉給第三者,或是用婚後收入購買的房產/車輛私自贈與第三者。
婚姻關係需要兩人共同經營,婚外情、家暴、出軌的代價都不小!此次《民法典》的出臺就能看得出來,其中新增照顧無過錯方原則和淨身出戶的規定,就是在無形之中,對過錯方做出的“處罰”呀!
還有就是你在閱讀《民法典》的時候,你還會發現很多有趣是規定。比如:
婚前多套房產屬於一方所有,但婚後變賣了,所得房款為夫妻共同財產;
婚前一方所購買的債券、股票等,都屬於婚前個人財產,不屬於共同財產;
公婆不幫助兒媳看孩子,兒媳沒有贍養公婆的義務。
是不是有點意思,看到這一條,有多少受屈的兒媳心裡樂開了花,這樣媳婦也可以理直氣壯地說自己沒有義務贍養公婆了。
《民法典》生效了,原有的《婚姻法》、《繼承法》、《合同法》等一共12部法律也隨之廢除,各個法律條文也都一併歸納到《民法典》中!
《民法典》一共有1260條法律法規,涉及到了我們生活中的各個方面,可以說是一本“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了!
一個人從出生的那一刻開始,就和《民法典》脫離不了關係,上學,就業,結婚,生子,買車買房,鄰里糾紛等等,大事小事,大矛盾小糾紛都做了全面的規定。
《民法典》的出現,也將給我們的生活帶來天翻地覆的變化,只有在最早的時間掌握它,我們才能有一個更加輕鬆的生活,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我們已經是生活在2021年了,不能再做一個一無所知的法盲了。
在如今法治社會,懂法才不會吃虧。不是為了成為法律專家,只是為了可以避免踩坑,哪怕踩坑了,也有方法維護自己的權益,減少不必要的損失。
與其哭泣求人,不如靠著自己。
新晉家庭必備藏書
民法典+法律常識+經濟常識(全三冊):89(立省33元)
民法典+法律常識+口才書+投資學+經濟常識(全五冊):129(立省55元)
感興趣的朋友點選下方商品卡即可帶回家,精裝大字版,老年朋友也能放心閱讀啦!
百KK 正版2冊民法典 法律常識
¥
59
度小店
月銷229
購買
最後溫馨提醒,
“天有不測風雲,人有旦夕禍福”
,您購買了《民法典》,相當於請了一位法律專家來保駕護航。
花點小錢,保護自己和家人,這才是對家庭負責任的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