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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的名字中的字和號怎麼來的?雁過留聲,人過留名是什麼意思

由 漢字文化講堂 發表于 藝術2021-05-29

簡介加冠時,要有這個長者,給加冠人取個字,表示對他的尊重,並以這個名字去參與社會事物

古人名字中的字和號怎麼來的

俗話說“雁過留聲,人過留名”,又說“行不改名,坐不改姓”,還說“盛名之下,其實難副”,中國人一向重視自己的名聲,所謂愛惜羽毛,就是這個意思,接下來咱們就說說這個名字。

我們來看下,名字字形的歷史演變:

說文解字:“名”從何來?

《說文解字》對“名”的解釋是:自命也,從口,從夕。夕者,冥也。冥不相見,故以口自名。翻譯過來就是:自己稱呼自己的名字,由口、由夕會意。夕是夜晚的意思。夜晚彼此看不見,所以自己稱呼自己的名字。

按許慎的說法,名就相當於現在的自我介紹,我叫×××,自己稱呼自己。學者們對於這種解釋,有不同見解。一種是認為夕不是晚上,而是人形或口形,代表人說出事務的名稱。一種是認為名同明,東漢的劉熙就在《釋名》中說:名,明也,明實事使分明也。下邊的口象筐之類的器物,代表一切事物,月光照在事物之上,好比給事物命名。

說文解字:“名”從何來?

名是需要伴隨自己終生的,古人格外重視。話說春秋時,魯桓公生下了一個兒子,魯桓公當時就向博學的大夫申繻請教該給孩子取一個什麼名字好。申繻解釋說取名有五種方式和六種忌諱。五種方式是:信、義、象、假、類。信,就是出生時身上帶的特殊標記。義,就是祥瑞的名字。象,就是用相似的事物來命名。假,就是用其他事物的名字假託命名。類,就是取和父親類似的名字。

六種忌諱是:不用國名,不用官名,不用山川名,不用疾病名,不用牲畜名,不用禮器玉帛名。

申繻還詳細解釋了這其中的原因,周朝時人們對死者的名字是要避諱的,國君死後做為先祖要受到後代的祭祀,如果以國命名就會廢除國,用官命名就會更改官職,用山川命名就會改變山川的名稱,用牲畜來命名就會廢除祭祀,有禮器玉帛來命名就會廢除禮儀。晉國僖侯因為取名司徒而廢除了司徒的官名,宋武公名司空,所以廢掉了司空的官名。魯國先公獻公名具、武公名敖,就改換了具山,敖山的名字。

總之,不能以大的事物來命名。最後,魯桓共因為這個兒子和自己出生的干支日一致,就給孩子命名叫作同,這就是後來的魯莊公。

春秋時的魯國,有位公孫豹的大夫,曾說過一段人如何不朽的話。叫做: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雖久不廢,此之謂不朽。”他有次作了一個夢,夢見天塌下來,壓住自己快頂不住了。恰好看見一個長得非常醜陋的人:面板黑,駝背,眼窩深陷,豬一樣的嘴巴。叔孫豹不知怎的就喊:“牛”。醒來後,遍尋屬下和自己認識人,卻怎麼也找不到夢中的這個人。後來有個女人帶著這個人居然真的來到自己面前,長得和夢中夢見的那個人一模一樣。原來是自己逃難時和一個女人私通生下的私生子。叔孫豹就喊他牛,那孩子居然就答應了。這就是豎牛。由於叔孫豹的寵溺,這個豎牛妄圖霸佔家產,禍害家族,欺上瞞下最後活活餓死了叔孫豹。

由此看來,古人取名時是儘量忌諱取那些大富大貴很高調的名字的,過去農村也有這個風俗,故意給孩子起個賤名,認為賤的東西好養活,名字起得大,恐怕孩子請受不住。我小時候,村裡有叫鋼蛋,鐵蛋的,最可悲的還有叫毛罐(擔人糞尿的桶),毛勺(舀人糞尿的勺子)的。哪像現在的孩子,名字儘管往大處起,什麼人傑,鶴群這是一般的,厲害的是康熙、千勳都敢叫。當然上文也說過,一些有吉祥福瑞意義的名字是可以的,但過於張揚,反正我感覺是有些不恰當。

不知道,大家注意過沒有,古代人名,一般是以單名為主,到了明清之後才有所改觀。原來古人有名有字,習慣上名單字雙。特別是,到了王莽新朝時,王莽託古改制,認為秦以前以雙字為名的很少,提倡單名用字。並寫入國家法律。雙子名也就成為一種低賤,甚至是罪犯的象徵。他曾經會意單于改為單名,他的兒子原來叫王會宗,根據王莽的法律,改為王宗。因為等不及想快點繼位,就打算篡權謀反。結果,被王莽發掘,畏罪自殺。王莽就又把他改為王宗,以表明他是犯罪之人,帶有侮辱之意。

古人有名有字,名和字往往有一定聯絡,比如孔子弟子:顏回,字子淵。回,就是旋渦。淵,就是深水。冉牛,字伯耕,牛跟耕田有關。三國時曹操,字孟德。現在我們還說操行品德 。茶聖陸羽,字鴻漸。鴻是大雁自然有羽毛了。陸游,字務觀,既然是去遊,自然要觀看啦。有人據此還寫了書,從解釋詞義的角度來說,既然名和字的意義是相同或相近的,就可以成為解釋詞義的一種途徑。《詩經·羔羊》有句作:素絲五紽。毛傳:紽,數也。但清楚絲線的具體數量。好在《經典釋文》指出:紽,本又作佗。這樣,王引之就在《春秋名字解詁》指出陳公子佗字五父,由此可以推知五絲為紽。

依照古代禮制,小孩出生後三個月,由父親給起名。到了20歲的時候,要舉行冠禮,由族中的長者給他加冠,表示他已成年,可以以一個公民的社會身份從事社會事務了。加冠時,要有這個長者,給加冠人取個字,表示對他的尊重,並以這個名字去參與社會事物。由此我們看出,名是由父母呼喚用的。字是參與社會事物供他人稱呼自己用的,顯得尊重。可以這樣總結。名是用於長輩對晚輩,字是用於同輩之間以及晚輩對長輩。有個詞叫“指名道姓”,直接稱呼別人的名字是很不禮貌的行為。因為加冠時,身體尚未發育強壯,故稱弱冠。古代女子也有成人禮。古代女孩15歲要行笄禮,將頭髮盤起,插上簪子,表示可以嫁人了,同時也要取字。這裡有必要說一下,由於字含尊敬的意味,如果雙方差不過大小,互相稱兄可以。如果雙方年紀過大,長者可稱晚輩為兄,晚輩不可以。

上文已提到名字的避諱問題,避諱在我國有悠久的傳統,較為可信的是起源於春秋以後。《春秋公羊傳》指出,避諱是:為尊者諱,為親者諱,為賢者諱。也就是對尊敬的人,對年長的親人,對先賢聖人。具體說來就是,避尊長,避上司,避聖人,避帝王。《禮記·曲禮上》上說:“入境而問禁,入國而問俗,入門而問諱。”正反映了避諱這一個問題的重要性。比如陸游《老學庵筆記》記載,有個叫田等的州官,對別人犯自己的名諱,非常反感。於是正月十五放燈時,屬下把“本州依例放燈三日”,因為“燈”與“燈”諧音,就改為“本州依例放火三日”。這就形成了一個俗語“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唐代的大詩人李賀,正是因為父親名李晉肅,被人告發,結果不能考進士。儘管韓愈替他寫了《諱辯》,文中忿忿的說“假如父親名“仁”,兒子就不能做人嗎?”但也無濟於事,李賀還是失掉了考試資格,可見避諱的風氣多麼惡劣和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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