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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一高中生與室友起衝突後重傷,因當事人未滿16歲,警方不立案

由 領觀事件 發表于 藝術2023-02-04

簡介網路配圖不立案經過調查,警方認為小曹已滿14週歲不滿16週歲,對過失致人重傷不負刑事責任

16歲打架怎麼判刑

事件經過

時間:2021年5月16日

地點:山西省潞城市一所高中

經過:2021年5月16日晚上11點左右,山西省潞城市一所高中的學生小杰因和室友小曹起了衝突受重傷,經過了二十多天的搶救和治療才脫離危險。

目前小杰的傷情為腦損傷,屬重傷二級。

但由於小曹未滿16歲,警方不立案。

山西一高中生與室友起衝突後重傷,因當事人未滿16歲,警方不立案

受傷的小杰

宿舍內的衝突

小杰的父親任先生多次向宿舍的同學和警方打聽,瞭解了事情的大概經過:

2021年5月16日晚上十點半左右,小曹想開啟小杰的櫃子,但小杰沒有同意。

於是小曹從自己的口袋裡拿出現金,並在小杰面前炫耀。

小杰上前搶過現金並扔到其他同學床上。

此時,小曹要求小杰把現金撿回,但小杰拒絕。

突然,小曹上前掐住小杰脖子,並將其他身體往鐵皮櫃的地方撞向。

整個過程持續10多秒,一直到小杰翻白眼並昏迷倒地。

山西一高中生與室友起衝突後重傷,因當事人未滿16歲,警方不立案

網路配圖

不立案

經過調查,警方認為小曹已滿14週歲不滿16週歲,對過失致人重傷不負刑事責任。

山西一高中生與室友起衝突後重傷,因當事人未滿16歲,警方不立案

不予立案通知書

高中生的打鬧,真的只是孩子間的玩笑嗎?

那麼,小杰在這樣所謂的打鬧中,是如何受這麼重的傷?

因此有人認為,小曹的行為明明就是故意傷害,應該追究其刑事責任。

我國《刑法》規定,未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對過失犯罪是不予刑事處罰的。

你怎麼看?

未成年保護法保護未成年罪犯,受害者呢?

從本案具體案情來看,是加害人主動挑釁生事先動的手,而且侵害動作也非常激烈,以這個年齡的正常認知應該能預見到造成的後果,過失傷人的定性似乎還太恰當。

打個比方:你推了對方一下,對方不小心撞到頭昏迷了這可以說過失,但是掐脖子這種是明顯的傷害行為,而且直接掐了10秒,估計很用力,如果是掐脖子導致的重傷應該認為為故意傷害。

山西一高中生與室友起衝突後重傷,因當事人未滿16歲,警方不立案

網路配圖

法律應以保護弱者及維護公正為目的,偏離這個目的的法即為惡法

未成年的世界,早就不單純了!

有人問,

未滿

16

歲犯罪案底可以消除嗎?

希望未來永遠不會消除,即使是年輕時候犯下的錯,也應該用一輩子來償還。

Tags:小杰162021重傷未成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