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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一對姐弟為7萬元喪葬費對簿公堂,喪事剛辦完,姐弟倆就翻臉!
由 而立老陳 發表于 藝術2021-05-16
簡介法院認為,阿冰作為長姐先行購買並支付墓地費用,現於雙方父母均已葬於此墓地後,要求與阿木共同承擔該筆費用的一半,予以支援
上公堂是什麼意思
廈門一對姐弟阿冰跟阿木(均為化名),父親是退休幹部。從2018年起,父親就患病住院,不久前撒手人寰。
這一離世,姐弟倆就翻臉了。為的是墓地費用、喪葬費用等共計七萬多元。父親沒留下多少遺產,這就導致了姐弟不和嗎?說來人情真挺不值錢。
這邊喪事剛辦完,另一邊姐弟倆就對簿公堂了。
圖文無關
姐姐將弟弟告上法院,要求弟弟承擔一半的費用。“父親生前都是我在精心照顧,還請保姆,你只是偶爾入院探望!”“父母的墓地是我買的!”在法庭上,姐姐聲嘶力竭。“得了吧,父親每個月退休金1萬多,養老費都是自己出,你根本也沒出錢!”,弟弟這樣反駁。
為人子女,為父母送終並將其入土為安,本就是社會的公序良俗。於情,父母將他們撫養長大,心力交瘁,不管為人父為人母的他們是否富裕,感恩之心始終不能忘。於理,羊羔跪乳,烏鴉反哺,盡孝天經地義。
法院認為,阿冰作為長姐先行購買並支付墓地費用,現於雙方父母均已葬於此墓地後,要求與阿木共同承擔該筆費用的一半,予以支援。阿某木主張以喪葬費及父親個人餘款先行支付死亡後產生的費用,因僅其二人為黃某國的法定繼承人,故該主張可予支援。
黃某國葬禮上所產生的花圈費用,所擺的花圈代表親朋好友對死者的悼念,費用應由阿冰、阿木共同承擔。阿木主張僅承擔其自己一家及妻子孃家共二個花圈費用,不予支援。
綜上,法院一審判決,阿木支付給原告阿冰計12849。42元。這也給姐弟倆上了生動的一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