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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蕉不算綠通?收費員“不識蕉”蠶食民生紅利

由 小李子言說生活 發表于 藝術2021-12-14

簡介實際上,《鮮活農產品品種目錄》“常見品種示例”一欄以免明確“香蕉”為綠通產品,涉事收費站收費員仍然堅持收取過路費,純粹是不知蘋果蕉也是香蕉使然

陽西什麼路有雞

蘋果蕉不算綠通?收費員“不識蕉”蠶食民生紅利

“怎麼證明是香蕉?”近日,雲南昆明一則男子拉蘋果蕉走綠色通道被拒的影片引起了眾多網友的關注。畫面顯示,一名男子拉著一車蘋果蕉走綠色通道的時候被拒絕,收費站工作人員稱,只有香蕉才能享受綠通的政策。而司機則表示蘋果蕉就是香蕉,但被工作人員要求證明蘋果蕉屬於香蕉而不是芭蕉。

該男子表示,他這車蘋果蕉從廣東一路向西北走的都是綠通,唯獨到了昆明卻不能走綠通了,這讓他難以接受。不過工作人員表示,如果有疑問可以向交通運輸部門進一步諮詢。僵持不下後,為了不耽誤時間導致蘋果蕉壞掉,最後司機無奈繳納了1066元過路費後,被予以通行。

蘋果蕉明明是鮮活水果,也走了綠通,卻不能享受免過路費。那麼,蘋果蕉到底算不算綠通?

按字面理解,蘋果蕉確實不是香蕉,而《鮮活農產品品種目錄》中也沒有列入蘋果蕉,只有香蕉列入。涉事收費員認為蘋果蕉不是香蕉,不能算綠通產品,需要收過路費也就不足為奇。

問題是,蘋果蕉是水果型香蕉內的一種型別,因為天生帶有蘋果味,所以得名蘋果蕉,也就是說,千真萬確是香蕉。既然如此,當然應該算綠通,理所當然應免收過路費。實際上,《鮮活農產品品種目錄》“常見品種示例”一欄以免明確“香蕉”為綠通產品,涉事收費站收費員仍然堅持收取過路費,純粹是不知蘋果蕉也是香蕉使然。

耐人尋味的是,不僅涉事收費員不食人間煙火,就連該省交通運輸廳交通運輸服務監督熱線工作人員亦如此,而昆明市交通運輸局相關工作人員更是咬文嚼字,堅稱在交通運輸部規定的綠通範疇內的產品才能走綠色通道,如果不在其中就不能走,甚至美名其曰“收費站是沒有權力決定一個東西是不是綠通產品的”,還不忘舉例——豬肉、牛肉、雞肉這些活禽,也有製成品,但並不都屬於綠通產品。

事實上,廣東陽西縣政府網站曾刊文介紹:當地種植的香蕉品種有巴西蕉、蘋果蕉、粉蕉三大品種,早就宣告蘋果蕉也是香蕉,不能因各地叫法不同,就想當然做事。

而涉事車輛一路過了好幾個收費站,也只有在大營高速收費站不算綠通,可謂就其多事。

說白了,蘋果蕉與香蕉,顯然不是麥苗與韭菜的問題,純粹是認知偏差的問題。表面看,是嚴格執行規定;實質上,是教條執法,缺乏人性化服務意識所致。歸根究底,卻又是不食人間煙火使然。

更重要的是,《鮮活農產品品種目錄》中還特別說明所列目錄為“常見品種示例”,比方說,雖然只列入香蕉,但巴西蕉、蘋果蕉、粉蕉乃至芭蕉都算綠通,收費員應當靈活變通,此前收費站都算綠通,根源如此。大樹營收費站偏偏不算,顯然是不懂得靈活變通。

嚴格執法固然重要,但教條式執法算不上嚴格執法,也並非死板這樣簡單,而是執法跑偏,雖不至於執法違法,但也執法錯誤。在執法越來越講究人性化的當下,尤其值得警惕。

好在該事件經過一天的發酵後,涉事收費站工作人員登門向該貨主男子道歉並退款,還承諾以後蘋果蕉都走綠通。

早知如此,何必當初。如此自我打臉,無疑很尷尬。但類似執法錯誤時不時就上演,以至於“綠通”中鬧出了不少“菜不是菜,果不是果”笑話,誰也沒法保證不會再鬧笑話。

而在一些問答社群網站上,《鮮活農產品品種目錄》到底是示例,還是唯一目錄?也引發了網友的討論。這本沒有什麼可討論的,如果《鮮活農產品品種目錄》中只交代“常見品種”,沒有一開始就明確“常見品種示例”,當然就是示例,有比如之意。

現實中,綠通出現了“菜不是菜,果不是果,蕉不是蕉”,無疑是涉事收費員政策執行過於死板,不食人間煙火所致。

收費員“不識蕉”,明顯蠶食了民生紅利。而設立農產品綠色通道的重要作用和意義不言而喻,想當然不能被收費員人為給堵了。

有鑑於此,特別是連交通運輸管理人員同樣不食人間煙火,《鮮活農產品品種目錄》還是應該及時更新,或者進一步交代包括但不限於這些品種,讓更多的果蔬運輸能享受到這樣的惠民政策,釋放更大民生紅利。

說到底,高速收費也是一種公共服務,不能當生意來做。綠通政策更是實實在在的惠民政策,理所當然應享盡享,而不能人為製造障礙。對於不能不食人間煙火的收費員,很有必要補課,避免類似自我打臉現象再度出現。

Tags:綠通蘋果香蕉收費員收費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