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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這3個小案子,齷齪的很
由 歷史上的照片 發表于 藝術2021-07-02
簡介一天, 外縣的知縣忽然接到一封巡撫大人的密函,說該縣紳士某某(指高富帥)等六人勾結太平軍的餘黨,計劃在省城作亂,目前已偵獲同黨多人,證供確鑿,命令知縣立即將高富帥等六人秘密逮捕並就地正法
簽字畫押有法律效益嗎
文/李江東
01
一代名妓
清朝同治年間,湖南長沙有個名妓叫廖玳梅,色藝一時無兩,是當地的花魁,每天有許多客人前來捧場。
長沙城裡有個富紳,地位尊貴且多金,特別喜歡廖小姐,提出願為她贖身,還要納她為妾。
可廖小姐就是不同意。
這麼好的機會為什麼拒絕呢?
原來廖小姐有個外縣的仰慕者。
此人是個富二代,家境殷實,最主要人家長得又高又帥,是妥妥的青春美少年,廖小姐鐘意他好久了。
高富帥只要來長沙上課,就必定住在廖小姐房間裡。
而那個長沙的老臘肉被拒在門外,心裡恨得要命。
一天, 外縣的知縣忽然接到一封巡撫大人的密函,說該縣紳士某某(指高富帥)等六人勾結太平軍的餘黨,計劃在省城作亂,目前已偵獲同黨多人,證供確鑿,命令知縣立即將高富帥等六人秘密逮捕並就地正法。
知縣覺得蹊蹺,因為他了解這六個人,不是舉人就是貢生,在當地頗負文名,而且家裡都是大財主,怎麼可能發神經與太平軍的餘黨為伍?
他趕緊請來師爺商議。
師爺將密函仔仔細細看了好幾遍,突然一拍桌子:“這是假的呀,老爺!這上面只有巡撫的大印,卻沒有寫官名,顯然是個不熟悉官場規矩之人所寫。您必須親赴省城,拜會布政使大人,然後再做計較。”
知縣深以為然,馬上動身前往布政司衙門。
布政使看到密函也沙雕了,一時不能決斷,過了好久對知縣說:“你明天就不要露面了,等我見過巡撫大人再說吧。”
第二天早上,布政使入見巡撫,屏退左右低聲問道:“某縣的某某等人可是您的門生?”
巡撫說:“是啊。這幾個都是高才生,幾次考試都名列前茅,我對他們一向青眼有加。”
布政使說:“聽聞大人您要把這幾個人全殺了?”
巡撫大吃一驚:“這是謠言。。。”
布政使說:“我有證據。”
看到蓋有自己大印的密函,巡撫面如土色,顫聲說道:“印肯定是真的,這到底是怎麼回事?”
布政使猜測,可能是巡撫家裡有人偷蓋的大印。
巡撫大人隨即將所有衙役、雜役、奴婢等等全部聚到一處,讓他們說出實話,究竟是哪一個膽大包天,私自盜用官印?
夫人的使喚丫鬟說:“有一天家裡來了個賣婆(推銷商品的中老年婦女),似乎曾向夫人請求幫忙蓋印。”
賣婆被抓來,開始還不承認,後來準備用刑,才哭喊著招供:“是那個老臘肉老爺給我錢讓我求夫人蓋印偽造的。”
老臘肉很快被捉拿歸案,一審就全招了。
他三番四次想娶廖小姐,可廖小姐就是不同意。
老臘肉就問廖小姐,如果她喜歡的人死了,將來怎麼辦。
廖小姐說,如果喜歡的人死了,就嫁給他。
於是老臘肉就想出了這個計策,除了高富帥是因情結仇外,另外五個人也都是曾經因公事而結怨甚深的人,想借機一併除掉。
至此,盜用巡撫大印一案真相大白。
賣婆和老臘肉則被判斬決。
惹出禍事的巡撫夫人自覺無顏面對,吞金自殺。
巡撫上書告病致仕。
而布政使升任巡撫。
那個辦事謹慎、避免惹出一場禍事的知縣被安排了一個肥缺。
只是一代名妓廖玳梅逃亡外縣,被緝拿歸案,判坐牢監禁,受了無妄之災。
02
妻告夫強姦
咸豐年間,潘祖蔭(字文勤)執掌刑部時,碰到了一個奇怪的案件:有個婦人來告狀,告丈夫強姦了自己。
按照大清律,夫與婦非正常交合,婦在開始時拒絕,最後兩相情願,以和姦論,這種情況基本不判;
如果婦不肯而夫霸王硬上弓,則照強姦論,這是要殺頭的重罪。
然而有律無案。
你想,關上房門的事兒,本身就說不清道不明,誰知道兩口子玩什麼、怎麼玩?
況且社會風氣還沒有開放到如此地步,婦女思想也還沒解放到如此地步吧,小腳都還沒放開呢,敢來告婚內強姦?
潘文勤一見就斷定必有唆使之人。
嚴刑拷打之下,這對姦夫淫婦全招供了,兩人為了做長久夫妻才出此下策,沒想到被識破了。
潘文勤有個門生,據此回憶說:
道光中葉,方寶慶執掌刑部秋審處時,有人告某女與表弟通姦。
醫官驗過某女仍是處子之身,但這兩人的種種情形又著實可疑。
因為沒有證據,只能當堂釋放。
在這節骨眼上,方寶慶想到了什麼,他命令醫官:“可驗其後。”
結果讓人意外:“驗之,非完璧。乃以非法淫定姦夫罪,而判女折贖罰鍰。”
整個秋審處都在吹捧方寶慶神明附體,方也自鳴得意。
某女回到家自縊身死,表弟聽說後在獄中自盡而亡。
後來知道此女與表弟非常相愛,可是自己從小就許了人家,表弟也和別人訂有婚約,兩人不可能結婚;
但情到濃時,某女又不忍以破瓜之身令夫家蒙羞,此可謂發乎情而止乎禮。
方寶慶後來任福建漳州知府,因為貪汙獲罪被抓,三個兒子無依無靠,流落街頭死掉了,妻子也於咸豐三年餓死了。
世人都說這就是對人太苛刻的現世報。
03
貴女殺親夫
榕興,滿洲人,三十一歲,候補江蘇知府。
他有一個“讓人羨慕”的老婆,是兵部尚書鐵良的侄女,二十九歲。
榕興到蘇州上任的時候,納了一個小妾,非常寵愛,因此和妻子不同房已經五年。
某年春天,榕興奉旨治理荷花池,辦公地點設在江北岸,屬於鎮江地界。家屬也跟隨到了那裡。
有人推薦了一個叫周鳳魁的無錫人來上班。
周鳳魁少年英俊,風度翩翩,衣著得體,來到辦事處不久,就和寂寞的榕興之妻勾搭成奸。
榕興知道後,攝於妻子積威,不敢發作,心裡悶出病來,就搬到外邊居住養病。
榕興有個兒子六歲,是正妻所生,榕興的妻子想讓兒子拜周鳳魁為義父,定在六月二十六日安排宴席,舉行認乾爹儀式。
二十六日前幾天,榕興妻子來探望丈夫說:“舉行儀式那天,你能起身出席赴宴嗎?”
榕興心裡彆扭,可又不敢說出來,只好忍氣不回答。
到了二十四那天,榕興病情加重,身上時冷時熱,就像得了瘧疾。
二十五日清晨,妻子又來探視,言語溫柔,噓寒問暖,主動勸丈夫吃飯。
大家都知道他們夫妻感情不和已經五年,榕妻突然這麼關心,所有的人都有許多問號。
當天,榕興妻子來來回回慰問了八九次,到黃昏時又親自端來粥給榕興喝。
榕興喝下粥半夜就死了,死時七竅流血,舌頭髮黑。
醫生用銀針探他的喉嚨,針變成黑綠色,於是大家知道榕興是中毒而死。
僕人報告榕興妻子,她毫不在意,仍舊拉手風琴唱歌。
而周鳳魁就坐在旁邊,榕興兒子靠在周鳳魁的膝蓋邊玩耍。
小妾聽聞死訊後,來到屍體旁大哭,親自擦拭血跡,安排入殮。
二十六那天的拜義父的典禮也沒能舉行。
榕興的部下知道了這件事後都很氣憤,氣不過榕興死得憋屈。他們不敢動夫人,周鳳魁算什麼?
他們把周鳳魁騙到江邊一頓暴打,周鳳魁將自己如何和夫人私通,如何讓夫人毒殺榕興的事兒和盤托出,寫了供詞並簽字畫押。
有個姓高的北方人,性情耿直,想要拿著證詞去告官。
可清朝法律規定,捉姦必須捉雙,又規定捉姦人必須是丈夫或者是女方父母。
公公或叔伯公公還有大伯小叔子都不可以捉姦。
而且對沒有證據的指證不予採納,這是防備外人因為嫉妒而誣陷。
另外榕興被殺只有口供,沒有其他證據。
這事兒要是鬧不好,還會被人反告毀壞國家大員家人的名聲。
官府礙於兵部尚書鐵良的面子,沒有深究此事,只是派人把榕興的兒子和棺槨送回家鄉。
最後榕興妻子和周鳳魁都逃脫了制裁。
大員之妻謀殺親夫,就像殺了一條狗,全身而退,真是世所罕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