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札記:也說“青玉案”

由 克庸真善美 發表于 藝術2021-06-10

簡介”鄭玄所引鄭司農“玉案也”的說法,有些語意不清——它到底是指“玉做的几案”呢,還是說“加有玉飾的几案”呢

玉案是什麼意思

札記:也說“青玉案”

札記:也說“青玉案”

近日有人網上發文爭辯

,“青玉案”的“案”,究竟是指“几案”(案音“àn”)還是指“碗”(案音“wǎn”)。

我相信自己是沒這個能力,尤其是沒這個公信力,對網上爭論雙方的說法作出孰是孰非的裁判;我也相信,真想知道這個問題答案的文友們,一定會開動腦筋,經過自身努力,得出自己的判斷。和諸位文友一樣,我自然也有自己的看法,只是不想摻和這場爭論,故不在這裡贅言了。

我想說的是,其實在作為詞牌名很久以前,“青玉案”這個片語,就早已被文人們使用了。例如,在南朝梁元帝的《言志賦》中,便已有了這樣的句子:“彼知止與知足,復何營而何欲。柱何用於黃金,案寧勞於青玉。”意思是說,知道止於當止且懂得知足,還會有什麼放不下的慾望謀求呢?房柱何必非得用黃金鑄成,几案又豈須以青玉來製作!

“案”,是個從木(表示“案”為木製品)、安聲(標註“案”字讀音)的形聲字。指盛放食物的木托盤(無腿,或有矮腿),成語“舉案齊眉”的“案”字,即用此義。

《說文》雲:案,“幾屬”——所謂“幾屬”,即有足的小矮桌之類的用具。

當然啦,這種“幾”也經歷了由無足而有短足、由短足而變為長足的演進過程。翻一下

《儀禮》,應該會看到,其註文便曾指出:案“上有四周”而“下無足”——明明白白,就是盛放食物的托盤嘛。

那麼“玉案”又是個啥呢?倒不一定是玉做的“案”(即小矮桌或無足托盤),還可能是加有玉飾的“案”。《周禮考工記玉人》“案十有二寸”,鄭玄注說:“鄭司農雲:‘案,玉案也。’案,玉飾案也。”孫詒讓正義雲:“謂梓人為之案,而玉人以玉飾之。”

鄭玄所引鄭司農“玉案也”的說法,有些語意不清——它到底是指“玉做的几案”呢,還是說“加有玉飾的几案”呢?而鄭玄本人補充的說法,就明確多了——“玉飾案”,就是說案還是木案,只不過加上了玉飾而已;孫詒讓則講得更加清楚明白:“梓人為之案,而玉人以玉飾之”,意思是說,“梓人”(木匠)做成(木匠做傢俱自然是以木頭為材料)几案,而“玉人”(雕琢玉器的工匠)以玉(加工為或珠或片或條塊狀,以或嵌或粘或髹漆等方式)加以裝飾美化。

想想也是,青玉這玩意兒畢竟挺老值錢的,用青玉來做“案”(無論這“案”是指小矮桌還是指盛食物的托盤),對一般人家來說,總嫌過於奢侈了點。經鄭玄和孫詒讓解釋,“青玉案”未必是青玉之“案”,而是加有玉飾的木頭几案。這一說法,似乎就更加合理些了。

不過,在博大精深的漢語詞語庫中,“青玉案”或許還存在其他的合理解釋。比如,“青玉”事實上不一定就是那麼實在地指“青色的玉”,它還有可能被用作一種修辭格中的喻體(其特點一是“青”,即其色碧綠;二是“玉”,即其質美妙,按:“玉照”、“玉立”之“玉”即用此義),而它的本體,也就是該詞實際上所指稱的,乃是碧荷——碧綠的荷葉。如唐朝大詩人元稹在《高荷》一詩中,便寫下過這樣的句子:“颭閃碧雲扇,團圓青玉疊”。無需煩言,此處的“青玉”,自然不是指什麼綠色的玉,而是非“碧荷”莫屬啦。

那麼,長話短說,人們把四周彫成卷邊荷葉狀的食盤或小矮桌,稱之為“青玉案”,好像也是很能講得過去的。

老周 於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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