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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違反土地管理法,亂佔耕地現象,應該以刑罰不要只罰款了事

由 回村歇歇 發表于 農業2021-07-05

簡介老農我固執地認為:保護耕地,杜絕亂佔耕地發生,不在於在地頭樹牌子或者推行田長制,而在於是不是把亂佔耕地行為入刑

佔耕地面積蓋房土地局有人管嗎

大家好!我是回村歇歇,關注我,咱們一起為鄉村振興、三農興旺搖旗吶喊。

近年來,有不少省份為保護18億畝耕地紅線不被踩破,推行了保護耕地的一種新型制度:田長制。多數田長由縣鄉村領導兼任,從此也能窺見亂佔耕地現象已經刻不容緩了。

回村歇歇作為一個長期生活在河北邯鄲農村的農民,並且還在農村生活,眼見一片片良田耕地被佔作它用,就氣不打一處來。

如果說偷盜都是在暗中,不容易被發現,可是違反土地管理法,亂佔耕地,這不是擺在鄉村領導眼皮子底下的麼?怎麼就視而不見?

對違反土地管理法,亂佔耕地現象,應該以刑罰不要只罰款了事

這麼說吧!在邯鄲東部平原農村,亂佔耕地的違建,大多都還在顯眼的公路邊,難道縣領導鄉鎮領導都從不下鄉視察工作麼?每每當這樣想的時候,老農就覺得土地法就是一個擺設。

如今,又推行田長制,田長制聽起來不錯,把耕地網格化,責任到人。

可這個人是誰,也就是田長是誰?如果有亂佔耕地的,田長手裡有尚方寶劍麼?有先斬後奏的權力麼?

我們邯鄲東部平原,以我們縣為例,都是一級農田,就我親歷的,地頭已經立過兩次保護耕地的牌子了。可是每立一次牌子,耕地就減少一次。雖然牌子上都有地塊地圖標註,有文字闡述,還有責任人的名字,頂用麼?

對違反土地管理法,亂佔耕地現象,應該以刑罰不要只罰款了事

最搞笑的是某鎮一個交通方便的縣道鄉道十字交叉口,約200畝的一級基本農田,被圈佔,就在紅磚壘的水泥抹得像影壁牆一樣的警示牌跟前,差一點把這個精神牌也圈佔進去。

據說,這是以租代徵,就是以每畝每年1800元的租金從農戶租來的。當地農戶冬小麥夏玉米兩季也賺不了1800元,農民當然高興了。就這樣200來畝耕地成了工廠。

雖然當時沒有推行田長制,但責任人不就是今天要推行的“田長”麼?

老農我固執地認為:

保護耕地,杜絕亂佔耕地發生,不在於在地頭樹牌子或者推行田長制,而在於是不是把亂佔耕地行為入刑。只有用刑罰才能真正實現保護耕地,才能守住18億畝耕地紅線不被踐踏。

對違反土地管理法,亂佔耕地現象,應該以刑罰不要只罰款了事

例如:亂佔耕地一畝以上的,一分錢不罰,恢復地貌後,判三年有期徒刑;亂佔耕地10畝以上的,恢復地貌後,判處十五年有期徒刑,罰沒犯罪人家庭財產;亂佔耕地100畝以上的,判處死刑。為亂佔耕地開綠燈的責任人,負連帶責任,判處相同的有期徒刑。

我這樣建議,有的人說,你這樣是不是太狠了?太不人道了。個人一直覺得,對於違法亂紀者不能講人道,就要論法道。你們相信,為啥都不敢殺人?因為故意殺人,自己也被殺。為啥有人敢打人?因為打人,不判死刑,這是每一個人都知道的道理。

這些年來,老農生活在農村,見得多了。儘管去年高層連續發了幾道保護耕地的最嚴令,但是在農村現實中,佔耕地建廠的,農民佔耕地蓋房的依然如故。為什麼?無非是交錢或者繳納罰款。敢於佔耕地者,也不在乎這點錢這點罰款。明白了麼?

對違反土地管理法,亂佔耕地現象,應該以刑罰不要只罰款了事

對於農民來說,雖然土地是命根子,可是土地是責任田,並不是自己私有財產,子女不能繼承,雖然土地承包延長30年不變。但土地畢竟是村裡的,萬一那年上面忽然下令,要重新分配土地,或者集中耕種,就不是自己的了。

如果能高價賣了,去城市買房,城市買的房可繼承,可轉手買賣。土地不能高價賣掉,蓋上房子,就成自己宅基地了。

什麼違建亂佔耕地,村裡農民都這樣,村幹部比農民佔的耕地面積還大。法不責眾,如果拆除都得拆除吧!

對違反土地管理法,亂佔耕地現象,應該以刑罰不要只罰款了事

鄉鎮職能部門為了利益,為了人情睜隻眼閉隻眼,有買賣的建廠佔地,沒買賣的佔地蓋房,把耕地變成宅基地,這成了慣性。

所以,老農我認為,為保護耕地,推行田長制,不如把亂佔耕地的違法行為入刑,用刑法來保護耕地,保護子孫萬代能把飯碗牢牢地端在自己的手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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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亂佔耕地耕地田長制老農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