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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廠生產過程中的危險有害因素分析及安全對策

由 生活技巧我教你 發表于 農業2021-06-11

簡介生產過程中常見危險有害因素辨識危險有害因素會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影響人體健康,造成環境破壞等危害,透過對生產中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的辨識,可以有效地預測發生事故或造成職業危害的可能性及其嚴重程度,危險有害因素的辨識與控制是安全規章制度建設

藥廠上班對身體有害嗎

藥廠生產過程,使用到危險化學品、劇毒化學品等危險有害物質,透過本文的辨識,對藥廠生產工藝中的危險有害因素進行分析,對安全評價措施提供依據。

一。生產過程中常見危險有害因素辨識

危險有害因素會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影響人體健康,造成環境破壞等危害,透過對生產中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的辨識,可以有效地預測發生事故或造成職業危害的可能性及其嚴重程度,危險有害因素的辨識與控制是安全規章制度建設的核心,能夠有效提高規章制度的目的性和針對性,能夠保障安全生產,是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具體體現,是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構建和諧社會的需要;是企業實現安全生產和可持續發展的必要條件。在製藥企業,藥品生產中的原輔料很多是危險化學品(如甲醇、乙醇、丙酮、濃鹽酸等),具有易燃易爆和腐蝕性。且在生產過程通常需要加熱、冷卻、加壓等複雜工藝,這就決定了整個生產過程中存在諸多危險有害因素,因此通常會發生火災、爆炸、灼燙、中毒和窒息、機械傷害等事故。

1。火災

火災是原料藥生產企業中常見的危害。例如:

1。1在原料藥合成生產中大多會用到乙醇、丙酮、甲醇等易燃易爆物品,這些物料具有閃點低,易揮發等特性,遇到明火或靜電,很容易發生著火事故;

1。2在裝置改造、檢修過程中,違章動火,或防範措施未落實到位,極易發生火災;

1。3由於電氣裝置老化、短路,造成過載、過熱現象,很容易發生火災;

1。4雷擊也是造成建築物、配電設施火災的不容忽視的因素。

2、爆炸

爆炸是製藥企業危險性較大的危害,其破壞作用主要來源於爆炸過程中產生的衝擊波。爆炸主要有兩種型別:

2。1物理性爆炸-例如鍋爐壓力容器由於壓力過高,安全閥失靈,當壓力大於其強度極限,就會造成爆炸。

2。2化學性爆炸-當可燃物揮發,並與空氣充分混合,達到爆炸極限,在遇到明火或靜電時,就會產生化學爆炸。如小容量注射劑車間在灌封工序要用液化石油氣或丙烷等燃氣,當其在空氣中的濃度達到1。5%~9。5%時,且遇到明火時所發生的爆炸屬於化學爆炸。

3、中毒和窒息

3。1中毒-是指人體透過呼吸系統或面板接觸到有毒物質,對人體一個或多個器官產生有害影響的現象。如苯及其附屬物是製藥行業尤其是原料藥生產中常用的原料,長時間接觸此類物料會影響造血系統以及中樞神經系統。

3。2窒息

當人員進入狹窄空間(如容器、溝槽等)作業時,如果空氣中氧氣的濃度低於17%,就會導致人體機體組織供養不足,引起頭暈、噁心等症狀,嚴重時導致昏迷,甚至死亡。如果人體長時間接觸高濃度的物質,如乙醇、丙酮、乙醚等,就會抑制中樞神經,會導致昏迷。

4、灼燙

當人體接觸到某些化學物質,例如鹽酸、過氧化物、液化氣體等,會造成面板燒傷或凍傷;接觸到高溫物體(如蒸汽管線或熱水管線等),會造成燙傷。

5、觸電

觸電-是由於電流及其轉換成的其它形式的能量造成的傷害。人體工頻擺脫電流是5-10毫安,當電流達到50毫安時,如得不到及時搶救,數分鐘甚至數秒即可導致死亡。人員在操作電氣裝置或檢修電氣設施時,就存在觸電的可能性。

6、機械傷害

人是各類裝置、設施的操作者和控制者,當人體接觸到運動部件、工具、加工件時會引起夾擊、碰撞、捲入、割、刺等傷害。例如運轉部件失控,飛出來傷人或衣服、肢體被捲入運轉部位所造成的傷害等均屬於機械傷害。

二、危險有害因素的綜合控制

危險有害因素的辨識與控制是前後因果聯絡,危險有害因素的控制實際就是對生產進行安全生產管理的過程,透過安全技術、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等手段,來解決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以避免管理缺陷,從而實現生產過程中人與機器裝置、物料、環境的和諧,達到安全生產的目標。要達到這一目標,我認為必須要做好以下幾方面的工作:

1、要有有利的組織保障

製藥企業雖然不是政府重點監察的五類高危行業,但也涉及到危險化學品和壓力容器使用、管理等內容。生產過程中的危險有害因素不僅多,而且複雜。一旦失控,將會造成很大危害。在製藥企業發生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的事故時有發生,企業應該按照<>第十九條的要求,設定必要的安全管理機構或配備具備相應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的專職或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管理機構是確保安全生產管理的有利組織保障,安全管理員要切實落實國家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負責好單位內部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及時整改各種事故隱患,監督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等等。沒有了組織保障,安全管理工作就無從談起。在若干製藥企業,沒有按規定配備必要的管理機構和管理人員,或者由不具備安全生產知識和能力的人員負責這項工作,這樣會使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效能大打折扣。

2、要有健全的制度保障

對於企業而言,安全規章制度是安全管理和各項作業的指導性檔案,透過安全規章制度的實施可以有效地貫徹、執行國家、行業、企業的法律、法規,準確把握和駕御安全生產過程中的客觀規律,做到規範生產,安全生產。安全規章制度建設其核心就是對危險有害因素的辨識和控制,透過危險有害因素的辨識,可以有效地提高規章制度的目的性和針對性。安全生產責任制是企業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核心,它明確了各級管理人員、各職能部門以及崗位人員的職責,安全生產責任制不僅能增強各級人員對安全生產的責任感,還可以充分調動各級人員和各部門在安全生產方面的積極性和主觀能動性。

製藥企業應按照安全系統工程原理,建立包括綜合安全管理、人員安全管理、裝置設施安全管理、環境安全管理等內容,涵蓋全員、全過程、全方位的安全規章制度體系,做到目的明確,流程清晰、責任和標準明確,從而能夠規範管理和作業行為,使得單位的安全生產有基本保障。例如防火安全責任制中的“三不動火”原則(沒有動火作業票不動火,沒有防火措施不動火,監火人不到現場不動火)和事故調查報告處理制度規定的“四不放過”(事故的原因未查請不放過,事故的責任者未受到處理不放過,其他員工未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範措施不防過)原則,既是對相關事故教訓的借鑑,又可以指導人們如何防止類似事件的發生,對於動火作業和事故管理有普遍的指導意義。

3、要開展行之有效的安全檢查

安全生產檢查是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內容,是消除隱患、防止事故發生、改善勞動條件的重要手段。透過對生產過程以及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隱患、有害因素、缺陷進行查證,可以使企業有計劃地制定糾正措施,保證生產的安全進行。安全檢查的具體內容應該本著突出重點的原則,對於製藥企業而言,應該重點檢查易造成重大損失的易燃易爆危險品、鍋爐、壓力容器、電氣裝置、起重裝置和本企業易發生工傷、火災、爆炸的裝置、工種、場所及其作業人員。對於檢查中發現的隱患、或有害危險因素,應提出隱患整改意見和要求,檢查組(人員)對整改落實情況進行復查,獲得整改效果的資訊,實現安全檢查工作閉環管理。

安全檢查應該注重實效,切忌走過程,例行公事。在製藥企業涉及到危險化學品和特種裝置(例如鍋爐、壓力容器、起重裝置)的使用、管理,均在國家重點安全監察之列,自身的特性決定了其易發生較大事故,造成較大經濟損失,所以製藥行業應該按照《危險化學品管理條例》和《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條例》的規定,作為安全管理的重點內容,切實作好管理,杜絕事故的發生。

4、要有全員教育培訓長效機制

安全教育能夠提高管理者和員工的安全生產責任感和自覺性,能夠提高員工安全技術知識,增強安全操作技能,強化安全意識,保護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和健康。正確識別和控制危險有害因素,防止產生不安全行為,減少人為失誤。

《安全生產法》第二十條、二十一條對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必須具備的從業資格有嚴格的規定,製藥企業必須按照這一規定,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對於特種作業(如電工作業、壓力容器作業、危險物品作業、焊接作業)人員必須做到持證上崗;對於新從業人員必須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培訓。應該確立終身教育和全員培訓的目標,對在崗人員進行包括安全生產新知識、新技術,安全生產法律法規、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等內容的安全教育培訓,為安全生產提供有力的人員保障。

5、要認真履行勞動保護職責

正確選用、穿戴勞動保護用品,可以使從業人員在勞動的過程中免遭或減輕事故傷害和職業危害,是企業必須認真履行的責任。《安全生產法》第三十七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必須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

在製藥企業普遍存在的問題是,使用未經國家指定、不符合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產品,特別是特種勞動防護用品沒有嚴格按照“三證”(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安全鑑定證)和“一標誌”(安全標誌)的要求選用,這樣就失去了安全防護的作用。

例如在易燃易爆場所應該穿著防靜電工作服,這樣可以有效防止靜電帶來的危害,登高作業佩帶安全帶,可以減少高空墜落危害等等。施工作業佩戴安全帽可以防止物體打擊傷害等。

結束語:透過對製藥企業生產過程中危險有害因素的識別,提出了從制度建設、組織保障、安全檢查、安全教育、勞動保護等方面進行危險有害因素的控制措施,以期對企業的安全生產起到起到拋磚引玉作用。

Tags:安全生產危險有害作業